某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

工作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10/11/12

某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第7页

经济效益
森林调洪能力的经济效益值=单位蓄积年森林调洪能力的经济效益活立木总蓄积=1.25元/m3年140.30万m3=175.38万元/年.
5.1.2.3森林涵养水源的经济效益
森林涵养水源的经济效益值=单位面积森林涵养水源的经济效益森林总面积=3.209元/亩年55.00万亩=176.50万元/年.水源涵养总效益为814.87万元/年.
5.1.3固土保肥效益
5.1.3.1减少水土流失
减少水土流失的经济效益值=单位蓄积年减少水土流失的经济效益活立木总蓄积=0.42元/m3年140.30万m3=58.93万元/年.
5.1.3.2保肥效益
保肥效能的经济效益值=单位蓄积年保肥效能的经济效益活立木总蓄积=8.78元/m3年140.30万m3=1231.83万元/年.保土保肥总效益为1290.76万元/年.
5.1.4森林改良土壤效益
森林改良土壤效益值=单位面积森林年改良土壤的经济效益森林总面积=16.94元/亩年55.00万亩=931.59万元/年.
5.1.5森林净化大气效益
森林净化大气效益值=年单位净增活立木蓄积产生o2的经济效益每年净增蓄积=507.6元/m3年4.21万m3=2137.00万元/年.
5.1.6森林景观效益
森林景观效益值=年单位面积森林的景观经济效益森林总面积=3.00元/亩年55.00万亩=165.00万元/年.1.1至1.6合计为5898.3万元.木材生产效益占9.42%,其它公益效益值占90.58%,其中水源涵养效益占13.83%,保土保肥占21.88%,改良土壤占15.79%,净化大气占36.23%,森林景观占2.85%.
5.2经济效益
天保工程实施成功后,每年县的木材净生长量4.21万m3,可折合纯利税926.20万元;全县林区按25%人口计(按人口计),即15.14万人,折合人均增加年纯利税61.18元.
5.3社会效益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工程.项目实施后,将改善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的开发,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
5.3.1实施本项目,能为社会提供62个管护就业岗位.
5.3.2工程区及全社会的生态环境意识增强,两个文明建设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5.3.3推动林业改革,实现林业战略性调整,为我县国民经济协调,健康,快速发展创造了条件.
5.3.4有利于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
5.3.5改善的生态环境,将确保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5.4综合评价
通过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实施,其一,保护了县现有天然林资源;其二,增加森林面积,(有林地)森林覆盖率可提高到40.91%,加上正在实施的国家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工程,使县的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性的改善.森林涵养水源能力不断增强,水土流失得到基本控制,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生存环境大为改善,生物多样性不断丰富,为实现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再造山川秀美的宏伟目标奠定了基础.
根据以上的分析,该工程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融生态,社会,经济效益为一体的宏伟工程.对于缓解林区资源危机,经济危困和工程区生存与发展的矛盾,以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的局面等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
第十章工程组织管理与保障措施
1组织管理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是一项举世瞩目的旨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巨大生态建设工程,是一项影响面广,工作难度大,要求高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县于1998年9月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分管副书记和副县长2位同志担任,小组成员由县林业局,财政局,计经委,农办,审计局等部门的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业局,由林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明确职责,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计划管理,技术管理,资金管理,检查验收,信息管理,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确保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顺利实施.各项目实施单位也相应成立了工程建设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工程的施工作业.
2保障措施
2.1加强领导,实行目标责任制
把天然林保护工程纳入县,乡(镇)人民政府的议事日程,针对森林管护,公益林建设,转产分流,职工养老保险,林业职工与林农增收,林区社会稳定等内容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将其作为考核政绩的重要指标.
2.2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报纸,板报等舆论工具,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宣传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政策措施,进一步唤醒全民的绿化意识,生态意识,环境意识,可持续发展意识,激发广大干部群众投身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的热情与干劲,激励和动员全社会都来关注,支持,参与和监督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各级政府要定期发布工程进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3依法治林,加大执法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水土保持法》,《环境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全民的法制观,自觉地保护环境,保护森林资源,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加强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强化天然林资源保护的执法力度和执法监督工作,使工程建设得到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2.4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
一是要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咨询论证,规划设计;二是加强基层林业站建设,健全机构,充实人员;三是开展科技创新和先进适用技术的引进推广和应用;四是各级地方政府领导要率先垂范,鼓励科技人员搞技术承包,建基地搞示范,以点带面,带动和辐射周边地区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五是开展国际国内合作交流,学习先进科学技术,先进管理方法;六是加强技术培训,对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农民与林场职工等各层次进行培训,提高干部和群众的整体素质,确保工程建设的科技含量,最大限度发挥工程的综合效益.
2.5深化企业改革,调整产业产品结构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后,木材产量大幅度调减,国有林场的生存与发展面临严峻考验,转产,转岗分流势在必行,因此加快林区多资源开发,培育森林旅游,花卉,竹藤,森林食品,木本药材,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等新兴产业,实现富余职工顺利分流,确保林区社会稳定.
2.6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建立健全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加大投入是加快工程建设的关键.要坚持国家,地方,集体,个人一起上,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筹集建设资金.一是争取国家投入;二是各级地方政府要优先安排工程配套资金;三是制定有关扶持和优惠政策,鼓励工商资本,个体资本等社会资金投入;四是鼓励农民增加劳动积累;五是尽快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2.7加强工程项目和资金的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林业局《重点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国家林业局《重点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和审批程序,加强对项目的评估和咨询,制定好工程建设方案.规范工程管理,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施工监理制,工程建设合同制,年度计划抄送备案制,报帐制和责任追究制.按项目组织设计,按设计组织施工和检查验收.项目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单独建帐,单独核算,封闭运行,严禁挪用,串用,挤占和虚列项目资金,建立对资金使用的制约,检查和监督机制.
3问题与建议
3.1封山育林封育年限一般为5年,封育成林后的森林面积应纳入森林管护,并解决管护经费.
3.2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投资,补助只按11年进行测算,建议应按《森林法》第八条的有关规定,尽快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使提供生态效益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森林资源,林木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有稳定的资金来源.
3.3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后,林内植被逐年丰厚,森林防火任务十分艰巨,需要通过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扑火阻隔网,了望台等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建议国家把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列支.
3.4我县国有林场在职人员逐年减少,退休人员所占比例较大,医疗保险支出未纳入统筹,建议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中将医疗保险费同养老保险费一样纳入解决.
3.5随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实施,木材产量大幅度调减,我县国有林场收入随之锐减,致使债务无力偿还,请求国家出台政策予以冲销.
3.6我县林农数量大,居住分散,给森林管护造成较大难度.建议国家在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方案中,应考虑生态移民,将林农从林区中移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