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规则

规章制度范文 发布时间:2012/8/28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规则第4页

总支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组织实施。
2、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纪法规,增强防腐拒变、廉洁自律的意识。
3、对各支部、各科室队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配合纪检、监察等部门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六、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负以下领导责任:
1、按上级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
2、分析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了解情况,每半年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
3、以身作则,加强反腐工作的领导,亲自抓本单位的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
七、县政府办公室其他领导成员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负责所分管的科室队和单位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的制订与实施,指导所分管科室队和单位内的反腐倡廉工作。
2、督促、检查、考核和汇报所分管科室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八、县政府办公室各科室队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认真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计划,配合所属党支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活动。
2、向分管领导及时通报所属科室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管好科室的人,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
九、县政府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的精神,带头遵纪守法,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考核。
2、检查考核结束后,写出书面报告,及时通报好的典型和存在的问题。考核结果记入干部档案。
十、党风廉政建设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十一、各科室队和各支部工作措施不到位,有违法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同时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责任,凡涉嫌犯罪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实施办法

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增强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感,维护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根据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办公室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办公室主任欧阳开平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陈同月同志担任,成员由邬开云、谭明忠同志组成,日常工作由行政科负责。
二、完善制度建设。按照各方面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制度,做到制度上墙,工作规范,档案健全,定岗定人,定职定责,工作人员要及时排除事故隐患,果断控制可疑人员,保证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
三、加强法制宣传。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做到学法、守法,无赌博、打架斗殴违法行为。
四、加强管理。政府办公室各科室队及政府直属机构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管理,树立群防群治观念,提高依法治理能力。行政科要认真履行职责,负责县政府宿舍大院的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工作,加强门卫值班和有关责任管理,负责督促、核查、指导巴东宾馆及责任区内所属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无火灾和重大治安事故发生。
五、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加强安全文明单位创建的领导,加大创建的宣传力度,对照目标抓落实,确保实现争创安全文明单位的目标。
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实施办法

为落实计划生育工作领导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切实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县政府办公室成立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办公室主欧阳开平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陈同月同志担任,具体工作由宋秀菊同志负责。
二、切实做好“三查三落实”工作,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按要求建卡、查证,确保非农业人口计生率达到98%,流动人口计生率达到95%以上。
三、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制定人口与计生“双基”教育学习计划,有计生杂志、报纸等学习资料,做到学习有记录,定期组织计生知识学习。
四、加强计生基础工作建设。建立计生专柜,对帐、卡、表册、单等统计资料要归档,建立计划生育户外公布栏;定期开展计生协会活动,并做好记录;按照要求上报各种计生报表,做到真实、准确。
五、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