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规则

规章制度范文 发布时间:2012/8/28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规则第3页

情况必须接待的按程序报批后方能列支。
1、接待用餐程序。办公室客餐接待,首先必须报分管财务领导同意,然后由分管财务领导安排行政科科长定点接待用餐。申报接待必须明确接待事由、接待人数及姓名、陪餐人员姓名,报分管财务领导同意后,由行政科统一安排接待。县领导城区接待,一律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2、接待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一般情况陪餐人数不得超过客人人数,接待标准:早餐不得超过10元/人,中、晚餐分别不得超过30元/人。
3、接待费用报销方式。城内接待费用原则上不得以现金方式结账,由领导指定办公室参与接待人员在菜单上签字并注明事由,由用餐处到财务室按报销程序结账。凡不是行政科统一安排的签单接待,财务人员不得报销。
4、办公室工作人员外出路途用餐或县领导外出的接待需由随行工作人员结账的,凡一次性超过300元的,必须给分管机关的办公室副主任或办公室主任报告,报销时,分次填写就餐时间、地点、参加人,必要时,需经外出领导审核认可。
5、办公室工作人员加班工作餐安排,由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提出意见,报办公室分管机关的副主任和主任同意,在指定地点就餐,由指定人员签字并注明事由。

四、差旅费报销管理

1、差旅费报销严格实行出差人自填自报原则,特殊情况需请人代填,出差人必须签字证明单据的真实性,否则财务人员不得予以报销。
2、差旅费报销范围:车船费、住宿费、出差补助。
3、差旅费报销标准:办公室机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县财政局有关文件标准,超标部分不予核销,由出差人自行负担。
4、报销程序。出差人出差后应及时到财务室报销费用,报销时先将票据交财务室,审核其票据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对涂改破烂票据不予核销,对自相矛盾的票据不予核销,非正式有效票据不予核销,对不合理的虚假票据不予核销,对超出报销范围和标准的票据不予核销。然后粘贴能报销的票据,出差人填写封面、金额等并签字,再请分管财务领导签字报销,最后到财务室结账。
5、差旅费报销时,出差人必须填写出勤明细表,财务人员必须对照出差人员出勤考核表进行核对,出差与出勤相吻合后方能报销。县领导出差差旅费由工作人员经手报销的,必须报请县领导本人同意或签字认可。
6、建立差旅费报销个人台帐,按个人台帐实行定期在职工大会上通报,让全体干部职工监督其报销的合理性和真实性。

五、经费借支管理

特殊情况需预借机关行政经费的,必须经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同意。凡出差人员借款,应在当月报账,财务室有其借支凭据的,不得再到财务室借款。

六、水电管理

加强水电管理。凡由个人承担的水电费自行在收费处缴纳,公用水电由行政科负责管理,其费用在办公室财务列支。

七、电话管理

加强电话管理,办公室电话严格控制私话和长途电话,减少话费开支。其他有关个人电话费报销按有关文件执行。

八、公共财物管理

办公室微机、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公共财物由行政科登记,科室队使用并保管,确定专人负责,建立台账,若有损坏、丢失,按原价赔偿。

九、专款使用

办公室科室队任何形式所拨专款,一般不得一次性从财务室领走现金,必须凭合法有效发票按财务报销程序,在财务室报销。

十、财务纪律

健全财务内审约束机制,定期实行内审。财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财务纪律,认真履行财务手续,切实执行财务制度,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一视同仁。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车辆管理办法

为加强办公室车辆和驾驶员管理,使车队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更好地为县政府服务,保证政府正常用车的需要,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工作规则》的要求,特制定《县政府办公室车辆管理办法》。

一、工作职责

1、车队负责办公室机关车辆使用、管理、更新、维修、办证、换证等工作;负责县政府领导的用车及办公室领导的工作用车;负责办公室工作人员及县政府直属单位人员的必要用车;负责驾驶人员的选拔、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
2、车队负责人主持车队全面工作,加强车辆管理和驾驶员管理,统一合理调度车辆,落实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办公室其他有关制度。
组织车队驾驶员不定期地开展政治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提高车队整体素质。
联系车辆在外修理、配件等报批手续。负责油料发放,办理车辆保险,驾驶员年审,车辆年检以及补助的核算、劳保的发放等报批工作。
加强外部联系,搞好上传下达,在本单位车辆不够调用时,负责车辆外借工作。
管理车队内务,维护清洁区的卫生。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3、办公室驾驶员要不断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服从办公室及车队的管理,服从统一调度,守时守规守法,确保领导及时安全用车。
遵守交通法规和本单位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进行车辆年检,驾驶员年审,确保安全行车,杜绝发生交通责任事故。
保持车属设备完好,车容车貌整洁,搞好车辆的维护保养,降低消耗费用,做到厉行节约。

二、工作纪律

1、车队全体人员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注重规范自身行为,自觉维护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的形象。
2、驾驶员必须服从领导,听从安排,端正服务态度,确保服务质量;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克己奉公,不谋私利;顾全大局,加强团结,相互支持,协调配合,保证车队规范有序运转。
3、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守保密纪律,服务守时,行车守规。
4、驾驶员没有出车任务的,必须到办公室上班,按时作息,严禁迟到早退。
5、若驾驶员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应严格履行请假手续,逐级按程序请假,并将车交给车队队长便于安排人员顶替;若因情况特殊,需要带车的,必须报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或主任同意。
6、驾驶员每天收车后,所有车辆必须入库,严禁乱停乱放;若出车在外过夜和中途临时停靠的车辆,行车前必须对车辆各部位进行全面检查;随时加强车辆管护,防止意外安全事故发生。

三、用车原则

1、县政府办公室所属车辆由办公室分管机关的副主任和车队负责人统一调度,其他任何人不得越权派车。紧急公务、特殊情况领导直接派驾驶员出车的,驾驶员应及时跟车队负责人取得联系,便于掌握车辆动态。驾驶员每次出车情况,应及时给车队报告,每月填写日出勤表。
2、县长、副县长用车相对固定,下派、挂职副县长、县级调研员用车实行统一调派。派车原则:优先确保县政府领导工作用车,车辆在可以调用的情况下考虑办公室领导和办公室日常工作用车,非特殊情况,办公室领导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不派车。在保证县政府领导用车的前提下,跟口服务县领导的车辆,也要为跟口联系的办公室领导提供必要的用车。县政府领导不带车出差,跟口服务县领导的驾驶员必须报告车队负责人和跟口联系的办公室领导,便于车辆的调度。
3、车辆应按轻重缓急调派,外出学习,出差领导优先派车况较好的车辆。
4、禁止公车私用。特殊情况办公室私人用车和向外单位借车,必须报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或主任同意。非办公室车队驾驶员不准驾驶办公室车辆,杜绝公车私驾和参加婚丧嫁娶活动。

四、车辆维修及有关费用报销

1、车辆需要维修,由驾驶员先填写申报单,经车队队长审核修理项目和标准,并报分管副主任批准后由车队联系修理;驾驶员不得擅自维修或乱赊乱购;未经审核批准的修理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2、车辆维修保养必须到指定厂家维修,做到厉行节约,该换件的则换,能修复的修复,更换的旧件交车队入库。
3、车辆修理时,驾驶员应现场监督修理质量,待修理完毕后,与修理工一同试车,双方确认达到技术标准签字后,方可运行。
4、办公室所属车辆,在我县城区内必须在指定洗车场清洗,由驾驶员本人填写清洗单并签字,原则上每车每月洗车次数不超过12次。驾驶员不得报销我县城区内洗车发票。
5、驾驶员的差旅费补助、住宿费、过路费、外地洗车费、各种奖金补助的报销兑现,先由驾驶员填写报销单和出勤明细表,报车队队长按照车队出勤记录审核签字后,再报分管主任核准签字报销。驾驶员每次出差后有关费用应一次性及时予以报销,半月内未报销的必须说明情况;预借的出差费用未报销的不再预借出差费用。

五、奖励及劳保待遇

1、车辆汽油消耗按百公里为单位核准,桑塔纳(型)、帕萨特、马自达每百公里14升,别克(六缸发动机)每百公里18升,三菱(四缸发动机)每百公里19升,陆地巡洋舰(四缸发动机)每百公里20升,丰田霸道(六缸发动机)每百公里21升,帕拉丁每百公里21.5升。
2、严格驾驶员奖勤罚懒、节约有奖制度,按照核定的测量消耗标准,每节约1升汽油奖励4元,每超1升汽油按市场价实行全赔,每行驶1公里奖励0.05元。
3、驾驶员发放毛巾1月1条、洗衣粉2月1袋、手套1月1双。

六、处罚

1、驾驶员无特殊情况、无正当理由拒绝出车的,无出车任务不到办公室上班的,视其情节作待岗处理。
2、驾驶员非公事出车或将车交给其他人员驾驶的,扣除该季度公里补助并按行驶里程补齐油料费用,若造成事故的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驾驶员凡发生交通责任事故的,按所承担责任的比例的20%进行损失赔偿,并扣除全年安全奖和保险奖,视其情况作待岗学习或转岗处理。情节严重的,按相关法规处理。

七、其它

1、其它有关规定按办公室相关制度执行,临时聘用的驾驶员按照办公室与驾驶员签订的合同条款执行。
2、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一、为加强县政府办公室及各直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贯彻落实,根据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县政府办公室各科室队及所属各党支部。
三、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实行奖惩结合,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要坚持党总支与各支部及科室队齐抓共管,相互配合,依靠广大干部职工支持参与的原则。
四、县政府办公室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组长由总支书记、办公室主任欧阳开平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总支副书记、办公室副主任陈同月同志担任,成员由党总支成员、各支部书记及科室队负责人组成,宋秀菊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五、县政府办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