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30

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主民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全国、省、州政法工作会议及检察长会议精神,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批示;扎实开展解放思想“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加强队伍建设、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把严重暴力犯罪、严重危及群众安全感、关系民生多发性盗窃、抢劫、抢夺、故意伤害等多发性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共受理审查批准(决定)逮捕案件125件198人。其中,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3件3人,公安机关移送122件195人。与去年同期的153件291人相比,分别下降18.3%和下降31.9%。审结125件198人,结案率达100%。经审查批准(决定)逮捕112件166人,分别占受理总数的89.6%和83.8%,不批准(决定)逮捕13件32人,分别占受理总数的10.4%和16.2%。其中无逮捕必要2件5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13件32人;构不成犯罪不批准逮捕的3件9人。备案审查11件19人,追捕漏犯2人。

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35件197人。其中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130件190人,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5件7人。与去年同期的186件333人相比,分别下降14%和17%。审结113件164人。其中:向县法院提起公诉90件128人;报送州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15件26人;3件4人退查;不起诉5件6人(存疑不诉4件5人、相对不诉1件人)。22件33人正在审查中。在提起公诉的90件128人中,除建议适用简易程序的25件28人外,均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出庭率为100%。

(一)严把案件质量关,确保办案质量

始终把办案质量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方针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认真落实办案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和内部办案制约机制,严格执行实体法和程序法,对每件案件的有罪、无罪证据进行认真审查,注重分清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重罪与轻罪的界限,做到不枉不纵,不错不漏。共办理不批准(决定)逮捕13件32人。其中无逮捕必要2件5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8件18人;构不成犯罪不批准逮捕的3件9人。追捕漏犯2人。办理不起诉案件5件6人。其中:存疑不诉4件5人、相对不诉1件人。

(二)突出打击重点

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严重危及群众安全感的盗窃、抢劫、抢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涉毒等犯罪做到快捕快诉。坚持对重特大案件、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提前介入(共提前介入20余件)。批准逮捕83件154人、起诉76件127人。

(三)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调沟通,形成打击合力。坚持与政法各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情报,沟通信息,及时研究处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重特大案件坚持请示汇报制度,坚持提前介入制度(提前介入10件),对重特大案件、疑难、复杂案件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沟通,互相交换意见,共同把好案件质量关。同时建立同级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公安局长列席检委会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使广大检察干警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艰巨性、紧迫性和长期性,毫不动摇地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摆在检察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疏理案件线索,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办案原则,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做到打防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重在预防,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实现“办案数量要稳中有升、办案质量要大幅提高、办案效果要明显改善、办案安全万无一失”的总体目标,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共受理贪污贿赂案件线索9件,与去年同期的7件相比,下降28.57%。初查9件,立案6件6人。比去年同期的5件5人,上升20%。涉案金额67万余元。

共受理渎职侵权案件线索5件,初查4件,立案2件。与去年同期3件相比,立案数下降33%。

(一)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努力提高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水平和实效,实现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针对我县职务犯罪多发于管钱、管物的部门和人员的实际,在县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定期、不定期召开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结合办案实际,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寓于各项执法活动中。以案释法,认真分析发案的原因、特点,查找制度上、管理上等方面存在滋生犯罪的根源。通过办案,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震慑犯罪、教育群众。积极开展系统预防和重点工程预防。与县财政、局水务局安临局等7个部门建立系统预防机构;对县重点工程朱广路路面改造、红舍克水库除险加固、八嗄至蚌峨四级公路修建等进行重点预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开展查办城镇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

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开展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工作和省院王田海检察长对全省反贪工作的寄语,院党组高度重视,把反贪工作摆在检察工作重要位置,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措施、集中力量、院领导带头办案,靠前指挥。仅三月份就立办了县国土局公务员文某某伙同江那镇嘉禾社区工作人员相互勾结,弄虚作假,贪污土地征用补偿款案件4件。收到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受到县委和上级院领导的好评。州委常委、县委书记马志山高度评价县人民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并作出重要指示:“检察机关查办的这几件案件,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受到各方关注,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他们通过查办职务犯罪,认真履行了法律监督职责,既坚决贯彻了党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又很好地服务了党委的工作大局,切实维护了民生民利,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希望县人民检察院在今后的工作中,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把握工作重点,在查办案件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工作,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增强全民法制观念。

利用“法制宣传月”、“举报宣传周”、上法治课、检察长接访等活动开展法制宣传。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开展反腐败斗争的积极性,把群众的反腐败热情同专门机关依法查处有机结合,走群众路线,形成反腐倡廉的合力。利用广播、张贴标语、宣传挂图、发放宣传资料、法律咨询、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深入基层、学校、机关、街道进行广泛宣传。共派出干警20余人次,出动宣传车6台次,接受法律咨询30余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近余份,受教育群众近1.5万人次。通过法制宣传,使广大群众增强了法制观念,自觉学法、知法、守法,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积极性,增强同违法犯罪分子斗争的决心和勇气。

三、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业务正常开展,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起到积极作用

以开展解放思想“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突出问题,各项检察业务协调发展。

侦查监督部门把立案监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县林业局、工商局、平远公安分局等部门,对受理的300余件案件进行走访调查,重点对该立案而不立案,不该立案而立案,不移送刑事案件,以罚代刑等情况进行监督。发现立案监督线索30余件,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6件21人。对公安机关侦查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纠正41次。其中口头纠正34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同时,建立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为开展立案监督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公诉部门进一步加强漏诉、漏罪工作,注意从细节和关键环节上找问题,有效防止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现象发生。追诉漏犯3人,漏罪1人;增加犯罪事实19起;提前介入10余件;对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的违法行为提出口头纠正20余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检察建议2份

监所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认真清理和纠正超期羁押,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检查各类法律文书746份。驻所检查250余天。深入蚌蛾、平远、八嘎等乡(镇)对219人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进行检查。开展安全防范检查57次,末发现安全隐患,提出口头建议10余条,召开联席会议6次。同在押罪犯谈话教育136人次,对在押人员上法制课2次,受教育人数256余人。有效地维护了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监管场所的安全与稳定。同时,积极开展争创“国家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活动。

控申部门认真办理控告、申诉、举报。共受理各类案件34件,与去年同期的17件相比上升94%。其中,控告16件,申诉8件,举报10件。已全部办结,结案率100%。对所受理的案件,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回音,并严格按照分工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处理。同时,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首办责任制、领导挂牌督办等制度,实现涉法、涉检**工作做到人要回去、事要解决、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目标。认真开展“大接访、大下访”和“州县两级检察长接访”活动。完成上级院交办案件3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民行部门强化对法院生效民事、行政裁判的监督,切实解决群众告状难的问题。受理各类民行申诉案件5件,与去年同期8件下降37.5%。立案审查3件,与去年同期5年下降40%。向州院建议抗诉3件,与去年同期5件下降40%。

政治、纪检部门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建立长效监督机制为契机。组织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