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重点项目建设的意见

工作计划范文 发布时间:2013/11/3

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重点项目建设的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的要求,加大城市建设力度,以项目促投资、增后劲,以项目保增长、促发展,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增强城市功能。现就的城市重点项目建设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重点项目建设,带动经济和社会发展,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的总要求,坚持“关注民生、基础先行、量力而行、适度超前”的原则,逐步把城市建设的交通更加便捷、设施更加完善、功能更加齐全、环境更加优美的现代化城市。
二、目标与任务
的城市建设,着力实施“四、三、二、一”工程。即“四个广场”(黄金三角雕塑广场或宁家临河湿地公园、宝水文化休闲广场、电视台临河休闲广场、行政中心广场);“三个新区”(城东新区、城西新区、住宅新区);“二条道路”(活力大道、光明路或永胜路);“一座桥”(中山大桥或光明大桥)。继续实施安居工程(三期)建设和背街小巷(三期)改造建设,抓好续建项目竣工工作。具体目标与任务是:
(一)“四个广场”。1—6月份必须完成征地、拆迁、规划、设计、工程预算审计和招投标等前期筹备工作,7—11月份要全面开工建设并竣工验收。
(二)“三个新区”。1—6月份,必须完成控制性规划和详细规划以及绿地规划。做好征地、拆迁和土地出让等相关工作。7—12月份开始启动部分建设工程。
(三)“两条道路”。活力大道(二期)必须在8月底之前完成全部的拆迁工作,10月底完成路面硬化,12月底完成绿化、亮化工作;光明路或永胜路必须在3月份之前完成规划、设计工作。4—10月份完成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10月份争取开工建设,12月底竣工。
(四)“一座桥”。光明桥或永胜桥,要求在5月份之前完成立项、规划、设计工作,做好征地、拆迁等前期准备工作,力争秋季开工建设。
(五)安居工程。3月份之前要完成建设选址工作,5月份之前要完成招投标之前的各项准备工作,6月份开工建设,12月底全面竣工并交付使用。
(六)背街小巷改造。元月份之前,必须确定改造项目(具体地段、位置),11月底完成改造任务。
(七)行政中心。5月份之前,必须完成主体工程,11月底完成装饰、装修工程,力争年内交付使用。
(八)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必须严格按照上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抓好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
(九)本水大道南段延伸工程。必须在4月底之前完成路面硬化,国庆节之前完成绿化、亮化工程。
(十)22万伏输变电工程。要求1—6月份之前,完成开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争取下半年开工建设。
(十一)自来水扩容改造和管网改造工程。5月份之前,争取国家立项,6月份之前做好管网的规划设计工作和水厂扩建的前期准备工作,争取下半年开工建设。
三、主要措施
(一)实行领导抓项目,项目抓领导。县委、县政府将明确一名副职担任项目责任领导,有关部门“一把手”为项目法人。具体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二)着力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1、成立专门的征地、拆迁机构。征地机构由国土局负责组建,巴山镇派人参加;拆迁机构由房管局负责组建,巴山镇及相关部门派人参加。
2、依法、合情、合理进行补偿。对失地农民,依据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或其它解决办法,消除其后顾之忧。
3、依法打击非法上访,阻挠征地、拆迁项目建设和无理取闹的人和事。
4、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切实解决农民建私房的手续审批问题。
5、继续打击违法买卖土地的行为。
(三)多渠道解决建设资金问题。
1、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性资金,项目法人单位对项目要进行早包装、早申报、早联络、早争取。要有“钻”的精神,“粘”的韧力,“挤”的毅力,更多更好地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支持。
2、加快土地出让步伐。国土局要制定土地出让计划和目标,争取全年土地出让纯收入过亿元。加紧收缴旧欠土地出让款。
3、采取以土地抵押,向商业银行借款融资。
4、实行由承建商(开发商)垫资方式,缓解建设资金压力。
5、对有一些项目可采取bot或bt模式,由民间投资、收益。若干年后政府收回。
四、组织领导
为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强综合协调,成立“县推进城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黄发高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章劲松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纪委(监察局)、建设局、财政局、审计局、国土局、发改委、房管局、城投公司、巴山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督查项目建设,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形成协调一致,兼顾各方,整体推进,高效运作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程按期、按质完工并交付使用。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组,具体如下:
1、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建设局李跃孙任办公室主任,从建设局抽调4名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内。
工作职责:协助领导小组作好日常事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事项,为领导决策做好参谋与助手,对项目实施中相关问题进行协调处理,起草相关文件、材料和领导讲话,并定期或不定期编发《县重点城建项目推进动态》。
2、项目立项和工程招投标管理组。由县发改委主任方盛锐任组长,县纪委执法监察室主任黄军辉、县建设局纪检组长罗利军任副组长。
工作职责: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和县政府文件规定,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立项等相关事宜进行审查,对按规定需招投标的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和服务。
3、规划设计审查组。由县建设局局长李跃孙任组长,县建设局党组书记罗小明任副组长,周武、尧文德、李裕孙、李斯劲及相关单位技术人员为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相关项目的建设用地选址、建设规模、建设方案、规划设计、施工图件等进行审核审查。
4、合同和建设资金审核组。由县财政局局长任组长,县审计局局长、县法制办主任、县监察局副局长任副组长。
工作职责:负责对各相关项目的建设合同、资金筹措方案、建筑工程造价、工程招投标、工程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等进行审核检查。
5、土地市场运作组。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任组长,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为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各相关项目的建设用地供地、新增用地报批和征收、土地交易、土地出让金收缴等进行审核运作。
6、项目建设督查组。县组织部副部长任组长。
工作职责:了解和综合各项目推进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对合同落实情况、工地上工情况、工程进度情况、现场管理情况、领导到位情况进行督查。
五、具体要求
1、责任县领导工作要求:实行项目领导责任负责制,责任县领导要经常听取所挂点的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汇报,定期或不定期深入施工现场开展调查、指导、调度、督促项目建设,进行现场办公,及时协调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困难与问题。
2、项目责任单位工作要求。
(1)项目责任单位负责人为项目法人代表,对整个项目建设负全责,要亲自抓、亲自过问,每天要到一次项目现场,了解督促项目进展,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组建项目实施工作班子,明确由单位一名副职专门负责,工作成员从本单位抽调,该工作班子一律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小组成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制定项目工程实施方案。该方案内容包括工程基本情况、基本预算、资金安排及管理、工程进度安排(倒排计时)及分工等,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经领导小组审阅后实施。
(4)抓好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
①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原则上城镇居民货币补偿,农民可以货币补偿也可以安置用地,也可以公寓房安置,各项目根据不同情况上报拆迁安置方案,经批准后实施,并办妥拆迁有关法律手续。
②抓好管线的迁移,管线的迁移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进展,实质涉及资金问题,电力主线的迁移,业主单位(项目单位)负担30%,电力企业负担70%;地下敷设业主和电力企业各负担50%;弱电线路迁移原则上由管线单位全部负责,个别特殊情况,由为主负担的不超过10%。
(5)抓好规划设计工作。
①原则上实行公开招投标来选择设计单位。
②个别项目为了加快速度赶工期,可实行设计方案招标。
③规划设计按程序报审。
(6)抓好工程的招投标。
①原则按正常程序实行公开招投标,招标方案报领导小组审批。
②个别项目采取汇率超标,最低合理中标价中标。首先是确定工程类别,然后确定下浮的系数,按照国家定额(92、93)的基础上,下浮5个点至10个点进行招标,在同等和项目所需资金情况下,最低价中标,然后签订合同,所有合同要经过合同和建设资金审核组审定,以示负责。
(7)解决好资金安排问题。
①预算通过一定的程序,由政府确定投资总额。
②由政府投资的项目法人拟定资金使用计划,报财政局。
③资金安排的基本原则,保证五个重点:一是保证土地拆迁费用;二是保规划设计费用;三是保工程的启动资金;四是保重中之重的项目;五是保项目实施中的工作经费。
(8)对照标准抓质量。所有工程一律实行工程监理制,聘请专业的监理公司进行监理,对有资质的监理公司一律实行公开招标,在同等资质情况下,按最低取费标准的中标。
3、项目资金管理要求
(1)设立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专户,在专户内每个重点项目设立一个子项目。
(2)每个项目都要进行规划设计,预算或预算审计。合同和建设资金审核组会同项目挂点领导及责任单位提出资金安排意见,经县政府审批后,县财政局做出资金安排。
(3)县财政对政府投资的新项目,安排项目建设总资金的5%作为项目启动资金,以保证工程动工前各项规划设计,征地等前期工作经费。
(4)国土部门要加强征地和土地出让力度,所得土地出让资金全部打入建设资金专户,以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所需资金。
(5)资金支付使用实行责任县领导负责制。由项目法人经手,责任县领导审批后按财政制度进行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后进行决算审计。外商投资项目资金由投资方进行管理。责任县领导、项目法人要督促资金按时到位,以确保工程建设进度。
(6)县推进城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监督和调度资金使用情况,确保项目建设资金按建设进度到位。
4、项目调度要求。
(1)各项目县领导每周至少调度一次,调度项目现场的七大员(项目单位负责人、跟踪服务员、施工员、质监员、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