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安全管理的通知
公告通知范文 发布时间:2010/11/3
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安全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安全管理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直各科室:前段时间,我局有些单位、科室对单位的车辆疏于管理,出现了车辆不按规定及时入库、车辆看护不严、公车私用等现象。为进一步规范单位车辆的安全管理,保障车辆安全运行,达到节约高效、杜绝事故发生、更好地服务单位工作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特提出如下要求:一、各单位、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加强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机动车辆的管理和交通安全教育。所有车辆都要配备专职司机,实行一人一车制度,司机负责做好车辆的日常养护与维修工作,保持车容整洁。出车前、停车后,勤检查,消除隐患,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的技术状态,保障车辆安全运行。二、驾驶员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交通规则,严禁酒后行车、疲劳开车、超速行驶等,保证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安全顺利完成;车辆使用由单位、科室领导统一调度,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单位车辆不外借外租,有特殊需要时,须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因私自借车或出私车造成的事故和经济损失,均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三、各单位、各科室要加强对机动车辆管理,单位车辆应在单位停放,夜间车辆及时入库,不准在其它地点停放过夜,保障安全。驾驶员在外行车存放时,应停放于停车场,并加强对车辆的管护,如任意放置车辆导致损毁、失窃,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四、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单位机动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完善车辆派用、燃料配给、维修保管、车辆保险等规章制度,使单位车辆管理实现规范化、制度化。 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