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方税务局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市地方税务局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市地方税务局加强效能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加强效能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皖地税效建组〔〕1号)、《关于开展“效能革命、地税先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通知》(皖地税效建组〔〕3号)、《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开展效能建设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皖地税效建组〔〕5号)精神,进一步改进地税部门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执法能力,优化税收服务,推进全系统效能建设深入开展,形成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事事创效能的浓厚氛围,在我市地税系统前一阶段效能建设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年度效能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认识加强效能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是“一项破冰之举,一场自我革命”,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挥地税职能、服务蚌埠奋力崛起的客观要求,是实现“十一五”地税发展目标、推进地税事业实现新跨越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当前突出问题、提高地税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现实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效能建设的重要意义。
二、加强效能建设的目标要求和指导原则
(一)总体要求。广泛进行思想动员,深入开展以“效能革命,地税先行”为主题、以“强素质、优服务、促发展、创满意”为目标的效能建设解放思想大讨论,集中整治效能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力求在工作作风上有新改进,在执法能力上有新提高,在税收服务上有新举措,在落实执行上有新突破,努力构建执法规范、服务高效、管理严密、运转协调的税收工作机制,为推进蚌埠跨越式发展、实现奋力崛起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二)活动目标。努力实现“提升五项效能”。即:围绕执法能力建设,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加大内部执法检查力度,提升税收执法效能;围绕服务机制建设,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全面落实“3456”服务要求,提升纳税服务效能;围绕征管体制建设,引入iso9000质量管理理念,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夯实税收征管基础,提升征收管理效能;围绕保障能力建设,完善提高能级管理,增强干部队伍素质,提升行政管理效能;围绕运转能力建设,加快办文办事节奏,强化督查督办工作,提升落实执行效能。从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入手,努力营造统一、公开、公平的税收政策环境,规范、高效、透明的税收征管环境,廉洁、文明、方便的税收服务环境。
(三)指导原则。一是将改进两风、增强两情贯穿始终。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教育引导地税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想问题、做事情,努力形成严谨细致、求真务实、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真正做到对群众有感情、对工作有激情。二是将提高效率、增强能力贯穿始终。进一步强化效率意识,简化办税程序,降低行政成本,完善内外沟通协调机制。对上级交办的事项,雷厉风行,速办速决;对涉税审批和下级机关的请示的事项,严格按照办理时限抓紧办理,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甚至故意拖延刁难的现象。三是将完善制度、强化管理贯穿始终。按照从严治政,执政为民,有利于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构建比较完善的作风和效能建设制度体系,并贯穿于地税工作的每一个部位和环节。四是将落实整改、开拓创新贯穿始终。健全落实机制,加强督查力量,加大督查力度,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一件一件地加以整改,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反馈,确保取得实际效果。同时,增强创新意识,注重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
三、加强效能建设的总体安排和方法步骤
今年的加强效能建设活动从4月份开始到年底基本结束。整个活动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查摆问题、切实整改;考核考评、总结经验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组织实施。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省直机关和省局机关加强效能建设动员大会精神,学习党组书记、局长徐建华在效能建设集体研讨会上的中心发言,抓好思想发动、活动部署,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等工作,达到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氛围、积极参与的目标,不断增强做好效能建设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一)抓好动员部署。在前一阶段我局效能建设的基础上,按省局安排进行再动员,宣传部署地税部门加强效能建设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重要工作,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全员参加、全程参与、全心投入、全力整改”,将效能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组织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开展“效能革命,地税先行”为主题,以“强素质、优服务、促发展、创满意”为目标的解放思想大讨论,通过大讨论活动,着力破除因循守旧、求稳怕乱的保守思想,破除无所作为、不思进取的平庸观念,破除阻碍发展的一切条条框框和陈规陋习,务求在思想解放上有新突破,在转变职能上有新举措,在工作作风上有新改进,在地税形象上有新气象,为深入推进效能建设奠定思想基础。
1.讨论内容
在学习的基础上,以市局机关、各县局、市区分局为单位,每位干部职工围绕地税工作,联系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深入开展讨论。
一是围绕地税工作重点讨论8个方面内容:如何发挥地税职能,服务奋力崛起;如何坚持求真务实,改进机关作风;如何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机关行为;如何建立激励机制,增强机关活力;如何合理配置资源,发挥最大效能;如何创新管理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如何确保政令畅通,推进工作落实;如何建立长效机制,深化效能建设。
二是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重点讨论10个方面内容:大局意识牢不牢,是否存在与新形势不适应、与新要求不合拍的现象,对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开展全民创业、加快奋力崛起”的战略号召,对省局提出的“十一五”全省地方税收“5551”发展目标、“规范管理年”活动以及市局提出的“十一五”地方税收“实现6个新跨越、构建6个体系”发展目标等重点工作有没有深刻思考和系统谋划;服务态度好不好,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真心实意为纳税人服务、为基层服务的观念有没有得到真正增强;工作作风实不实,是否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是否真正掌握纳税人需求,是否真正了解基层情况,是否从实际出发布置工作并一抓到底;履职能力强不强,是否具备胜任本职工作的知识、素质和能力,有没有遇事“难”字当头,遇“难”退字当头,小事不愿做、大事做不来的现象;创新精神有没有,是否存在以老思维、老习惯、老方法想问题、办事情,对新观念、新知识、新事物缺乏热情,因循守旧、求稳怕乱、不思进取的现象;办事速度快不快,是否做到雷厉风行,马上就办,速办速决,当日事当日毕,没有让工作在自己的岗位环节上被耽搁;工作质量高不高,是否做到了精益求精、追求卓越,尽了最大努力、花了足够精力去做工作;依法行政公不公,是否做到了按规矩办事,按程序操作,有没有以权谋私、以税谋私、做事不公的情况;荣辱观念明不明,是否做到了以“八荣八耻”为标尺,明辨是非、区分善恶、分清美丑、自觉践行;自我要求严不严,是否能够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机关管理制度,有没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2.时间步骤
集中开展思想解放大讨论,时间为两个月,分学习教育、讨论交流、建言献策三个时段进行:4月份主要安排学习教育、讨论交流,组织学习省领导重要讲话精神、省、市地税局的部署要求和有关制度规定。在学习的基础上,开展形式多样的讨论交流、征求意见活动。5月份主要安排建言献策。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围绕讨论内容,广泛征集加强效能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阶段:查摆问题、切实整改。开展效能建设专项活动,着力查摆和解决地税效能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活动目标
以“强素质、优服务、促发展、创满意”为目标,切实更新管理理念,改进工作作风,规范税收执法,加强能力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努力营造统一、公开、公平的税收政策环境,规范、高效、透明的税收征管环境,廉洁、文明、便捷的税收服务环境。
(二)活动内容
开展效能建设专项活动的核心内容是查摆整改系统效能方面存在的各类问题。各单位、各部门和全体干部职工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自身实际,重点从六个方面进行对照查摆整改:
观念作风方面
1、少数领导干部工作思路不清,决策能力不强,因循守旧,跟不上新形势下地税工作的要求,在一些问题和事情的处理上,不善于从大局考虑,重形式、轻效果。少数同志工作热情不高,缺少干事的激情,主观能动性差,不促不动,不督不办,缺乏事业心、责任感和紧迫感。
2、少数单位和部门办事推诿扯皮、协调配合不力,特别是在处理工作交叉和业务衔接方面敷衍塞责,缺乏主动、及时、有效的沟通与联系,对基层请示解决和答复的问题简单应付,工作落实上未能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反馈。
3、部分干部职工工作作风漂浮,节奏缓慢,效率低下,不能脚踏实地,沉不下身,静不下心,遇问题回避,遇困难躲避,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脸难看、门难进、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依然存在。
4、一些单位和部门在制定和落实工作措施上不能紧密结合实际,做到深入调研、勇于创新、真抓实干,阶段性工作目标不明确,工作思路不清晰,工作措施不得力,工作实效不明显,工作实绩不突出。
税收执法方面
5、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执法监督与制约机制不健全、不到位,执法过错责任不予追究或追究不力。是否存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逐年增多,又不适时分析问题成因,切实加以防范。
6、税务检查是否存在质量不高,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检查时间过长等现象,税务检查是否存在缺乏透明度,实施处罚缺乏公正性。在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简单化、随意性、不规范。少数单位协税员超越权限执法引起纳税人不满,引发举报的问题时有发生,影响部门形象。
7、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中,是否存在逾期审理、随意审理的现象,对案件查处过程不能实施有效监督审核,问题性案件、隐患性案件未能及时消除和有效防范。
税收征管方面
8、《税收征管法》未完全执行到位,在处理复杂税收现实问题,特别是在处理与地方利益密切相关的税收问题时,不能坚持原则底线,未能严格征管程序。是否存在“关系税”、“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