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调研汇报材料

调研报告范文 发布时间:2013/8/19

县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调研汇报材料

县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调研报告
工资集体协商是企业方代表与职工方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收入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调整办法及工资增长等进行平等协商,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集体协议。劳资双方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共同协商决定工资,它既是新的工资决定机制,又加速了政府管理职能的进一步转换。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从逐步推行以来,按照“典型示范,稳步推行,注重实效,逐步提高”的工作思路,率先在基础较好,条件较成熟的企业铺开,目前基本形成了“党政主导、依托三方、工会力推、企业和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效果。
一、基本情况
根据调查,到目前止,全县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共有618家,职工63800人,已建立企业工会489家,占全县民营企业的80%,工会会员56376人,占全县企业职工的88%;其中县工业园区55家,建立企业工会55家,占园区企业的100%,职工6600人,工会会员6600人,占园区企业职工的100%。以来,在县政府的支持下,以县工业园区为重点,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然后逐步向园区外的企业推开。到目前为止,已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和签订工资集体合同(协议)的130家,占全县企业总数的21%,职工21000人,占职工总人数的33%;其中,县工业园区55家,占园区企业的100%,覆盖职工6600人,占职工的100%。通过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对稳定全县民营企业员工队伍,提高员工收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推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机制建设。落实职工工资分配权力,不仅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问题,也是人民政府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推动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切入点。进入21世纪以来我县劳动关系总体是协调稳定的,但仍然处在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时期,经济关系、劳动关系日益市场化、多样化和复杂化之中,一些矛盾时有发生,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为此,我县十分重视维护职工权益的机制建设,把工资集体协商作为贯彻落实《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重要内容来部署。以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在有关会议上强调,全县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和具备条件的其他企业都要全部参与工资集体协商,所有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也要逐步推行集体协商。根据这一要求,以来,我们对已经开展协商但工资协议到期的企业指导他们开展新一轮的协商,推动此项工作持续开展,建立工资协商的长效机制,让企业认识到工资协商不是一劳永逸而是一个长期、渐进、动态的过程。对于没有开展工资协商的企业,我们采取措施,合力攻坚,为他们提供各方面的指导、服务和帮助,引导他们尽快建立工资协商机制,努力实现工资集体协商的全覆盖。为了更好地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县政府把每年的3月作为“招工”月,定为“要约行动月”,县工会和人事劳动局按照政府的统一部署,合力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
(二)强化领导,创新思路,扎实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纵深发展。工资集体协商是一项新的工作,也是一项新的工作机制,困难和问题当然是有的。但我们清醒的认识到,建立企业内部工资集体协商共决机制和企业普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只要企业存在,每年都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资收入是职工生活的主要来源,是职工最基本、最重要、最核心的经济利益。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对于调动职工积极性,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增强企业凝聚力,实现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加强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领导,我县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由原县人大副主任、现县政府副县长、总工会主席饶文彬为组长,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周加福为副组长,县人事劳动、经贸委、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局、工商联、非公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组,定期研究全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要求: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由县政府主导,工会力推,劳动人事、经贸委、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局、工商联全力配合,各乡镇积极参与,通过积极努力,形成全面推进的格局。如何推开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我们进行了认真的调研思考,在工作推行之初,坚持抓大放小,要求全县规模企业全部参加,先使工作有一定基础;第二步是全面铺开,典型示范引路,推动工作全面开展。如我县共有12个乡镇,企业分布也比较广泛,为使此项工作全面铺开,我们要求每个乡镇选择1个企业,认真组织,作为本乡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示范性企业,带动乡镇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从而达到工资集体协商的全覆盖。同时积极引导企业结合实际,每年有针对性的开展一次工资协商,合理确定协商重点,做到每年有目标,每年有重点,不断提高协商的水平和实效。县总工会、人事劳动局定期派出人员下到企业指导职工与企业要约,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职工不敢谈、不会谈的问题:利用多种形式加强了对基层工会主席的辅导培训,使他们掌握了协商的办法,技巧,统一印发了《全县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意见》,为开展协商提供指导帮助;劳动部门作为工资协商的主管部门,加强对签约企业的调查走访,对工资集体协商持犹豫态度的企业,下达“提示函”,从法律的层面要求他们按照《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职工签订协议。县经贸委、工业园区作为工业企业的主管部门,对不愿签订协议的企业上门做工作,给他们施加一定的压力,工商联站在维护企业利益,维护职工利益,实现双维护的角度,动员企业积极参与,起到了很好的配合作用。
(三)找准难点,突出重点,着力地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有序进行。我们把工业园区企业作为建立工资集体协商的重点,以推进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为突破口,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在对象上,突出解决一线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资问题。在内容上,把工资基数、计件超额奖金分配、福利补贴等作为协商重点、按照“90%以上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能够完成”的标准,合理确定不同岗位劳动定额,逐步建立行业劳动定额的形成机制,规范劳动定额的制定、调整、管理和实施,防止企业迫使职工超时劳动而不支付加班工资等现象的发生。在形式上,对企业规模较小、不能单独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开展以覆盖小企业为重点的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对同行业企业较多的地方,着重抓好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
(四)注重质量,彰显实效,循序渐进提高工资集体协商工资水平。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协商是前提,落实是关键。根据我们的调查,协商质量不高,往往是我们工作中的一个普通问题,为此,我们主要在三个方面做出了努力:一是进一步规范协商程序。协商程序不规范可能导致协商工作应付了事,也会让职工产生误解,挫伤积极性。因此,我们坚持沟通、协商、签约、审核“四个程序缺一不可。协商前进行了充分调研,准确掌握工资可能增长的幅度和条件,并广泛征求企业和职工的意见和要求;主动与企业行政进行充分的事前沟通,取得理解,达成共识,为顺利开展协商创造良好条件;组织召开规范的工资集体协商会议,形成有效的工资专项协议书;形成的工资专项协议经职代会审议通过,使其具有法律效力,并报劳动部门审核和上级工会备案,为以后协议的履行提供保障,二是提高协商方法和技巧。重点加强对职工代表协商方法和技巧的指导和培训,结合实际,有理有据地提出可协商、能协商的协商要求。在协商中既敢于谈、又善于谈、力戒把协商变成对立谈判,以创造良好的协商氛围。三是合理确定协商内容。在开展工资协商时,提高协商的针对性,不泛泛而谈,尽量减少原则性条款和弹性条款,使工资协议书更具有可操作性;协商内容不一味求高求全,紧密结合职工工资、福利问题,能谈多少就谈多少,能落实多少就谈多少,切实提高工资协商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主要成效
1、工资集体协商愈来愈引起了企业行政方的高度关注。任何一个新生事物的诞生,都有一个认识的过程,在我县推行工资集体协商也经历了一个从不愿意接受到逐步认识的过程。目前,已不单是企业选员工,员工选择企业的现象已很普遍。特别是近年来,招工难的问题,在我县也有明显呈现,过低的工资待遇是造成企业招工难的主要原因。在这两种特殊环境的影响下,企业已经把目光聚焦到如何改善员工待遇上,想方设法留着员工。
2、工资集体协商使企业员工工资不同程度的增长,建立了职工工资增长机制。据我们近期调查,经过连续几年的工资集体协商,我县职工月平均工资均由的300元左右增长到的1000元,五年平均增长20%,以县工业园区为例,职工工资平均为500元左右,各企业职工保低工资为1500元,在此基础上,按计件报酬计算,最高达3000元左右。
3、工资协商使职工的利益得到有效维护,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实现了互利共赢。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使职工的工资问题得到了有效保障,积极性得到较好发挥。如,我县有一鞋厂接到了很多订单,要求员工加班加点,但企业却没有按员工加班给予应有的工资报酬,造成员工集体罢工。我们了解这一情况后,及时与企业主沟通协调,按我们制定的《工资集体协议书》规定抓落实,该企业主及时兑现了职工加班报酬。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全面推行难度大。当前,在县一级各地民营企业占绝大多数,尤其是工业加工企业。较多情况下,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中,规模以上企业,特别是一些生产正常的企业,能够较自觉地配合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商工资,也基本能兑现和落实协商合同或协议,但对一些小型企业,用工人员又不多,几十号人,员工的工资是企业主说了算,对工资集体协商工资,表面应付,实则是企业主我行我素。
2、局部推行难。主要是一些非工口国有企业,如烟草、移动、电信供电等部门,它们内部职工有正式和非正式的,同样是劳动者,但两者之间的薪酬却相差几倍或十倍对此,工会无权也无法在单位为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谈不上维权。
3、同工同酬难,一些民营工业企业,均是实行季节性招工,当它们生产繁忙时,对员工采取提高工价来满足生产;但当它们处在生产淡季时,则压低工价,同工不能同酬,不仅不能保证员工工资正常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