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在全市廉租住房和两污设施建设会上讲话

宣传动员范文 发布时间:2012/3/10

副市长在全市廉租住房和两污设施建设会上讲话第2页

住房建设。各县区要在积极稳妥的基础上,探索建设廉租住房的有效方式,住房困难的乡镇学校、卫生院、计生站,可利用廉租住房指标建设部分职工周转房,以解决职工的住房困难问题;所建的廉租住房面积可适当扩大,但补助资金仍按每套50平方米核算,超出面积部分由各县自行解决;廉租住房也可出售给符合省规定条件的住户,回收资金封闭运行,用于新建廉租房的滚动发展资金;积极探索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规划、建设一批向农民工出租的保障性经济租赁住宅;继续抓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以满足低收入家庭的需求,确保低保家庭住得上廉租住房、低收入家庭买得到、租得到保障性住房;继续为符合保障条件的城镇困难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扩大保障覆盖面;要积极拓宽住房保障资金渠道,落实从房地产税收中提取10%以上资金建设廉租住房的政策、保证从土地收益金中拿出10%作为配建廉租住房的建设和回购资金。

要认真落实好对廉租住房建设的政策支持。一是落实土地支持政策。国土资源部门在制定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时,要根据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优先安排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并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廉租住房用地,明确用地数量,落实到具体地块。对列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廉租住房用地,要加快做好土地供应前期工作,按行政划拨方式优先保证供地。在建设用地审查报批中,凡涉及廉租住房建设用地的,国土资源部门要优先审查,保证供地计划的落实。二是落实财税政策支持。财政部门要加大土地出让收入的收缴力度,确保土地出让收入足额征缴入库,按比例提足廉租住房建设资金,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提供资金支持。在廉租住房建设工作中,一律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三是落实金融政策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廉租住房建设的支持力度,在利率、期限、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优惠。

在“两污”设施建设方面。要加快“两污”设施投融资平台的搭建工作。为确保“两污”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必须尽快搭建“两污”设施投融资平台。2月12日,市政府与省城乡建设投资公司签定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拟合作组建市级城镇运营管理、投融资平台,解决市县城镇建设投融资困难、经营不善、建设资金不足等问题,市、县两级要加大力度,积极推进与省城乡建设投资公司的合作。市建设局要加快与省城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合作步伐,及时组建公司,并尽早运行;同时,积极协调各县,整合现有资源,尽快完成投资平台搭建工作。各县政府可将城镇供水、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的相关资产和收费权进行整体打包,作为县政府的股权参与公司经营,公司也可融资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活动,收益部分公司与县政府按比例分成;在与省城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合作中,市公司在股权上要充分考虑到各县的既得利益,从而最大限度地调动各级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

为确保在规划期内全面完成“两污”设施建设任务,各县区政府要拿出专门的工作经费,保证“两污办”的正常工作经费;要尽快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责任单位或建设业主,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积极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和资金争取工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要积极争取和努力落实省、市、县区三级财政补助和企业自筹资金尽快到位,以利于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要加强对“两污”建设项目的管理,物价部门尽快出台“两污”的收费政策,并及时启动征收工作。各县区要加强对项目动态管理系统信息的填报工作,认真进行查对,及时补充完善,确保信息填报工作能够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三)加强协调,合力推进。

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合力推进廉租住房和“两污”设施建设工作。各县区要充实机构,落实专人抓好“两污”项目建设工作;市、县区“两污办”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要理顺职能,尽快完成“两污”项目管理职能和前期工作成果移交,还未理顺的县要尽快移交到建设部门,以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市直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市建设部门负责项目实施和运营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工作,确保“两污”项目按质按量建成投入运营;发改委负责统一研究出台“两污”收费政策,确定收费标准;财政部门负责参与争取上级投资补助,研究资金管理办法,做好资金的筹措、调拨和监管,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专款专用。按照扩大内需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上级下达的“两污”建设补助资金,各级财政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拨付到建设主管部门或建设业主的基建专户,确保建设资金能够及时、高效发挥作用;环保部门负责项目的环评工作,确保环评及时上报审批,组织好环保设施设备的验收和运营监督管理;国土部门负责建设用地征收、预审和供地等工作;审计部门负责财政资金的审计监督;监察部门原则负责工程实施的全程监督,对资金使用、工程招投标、质量监管、管理运行等程序的合法性进行监督。在廉租住房建设方面也要做到上下联动、密切配合,确保建设工作顺利推进,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四)加强督查,狠抓落实。

市建设局、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国土局、环保局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各县区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市、县区“两污办”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负起责任,不断加大对项目实施的协调推进和督促检查力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协调有力、监督有方,充分发挥好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市廉租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省、市的部署,重点检查年度计划的制定及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特别是资金投入和土地供应的落实情况,确保廉租住房建设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廉租住房和“两污”设施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争取干部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加强正面引导,让社会各界及时全面了解国家和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及“两污”设施建设的相关规定要求,营造有利于廉租住房和“两污”设施建设工作顺利开展的良好氛围,全力推进廉租住房和“两污”设施建设工作,保障年度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同志们,城镇廉租住房和“两污”设施建设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我们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高度出发,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狠抓贯彻落实,扎实开展工作,千方百计有效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和群众生活环境问题,为构建和谐、小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