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
在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第5页
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指南和目录,明确推广的重点内容、区域和要求,帮助项目建设单位与科技单位有效对接。市县开发部门,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年度计划编报中,要根据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指南和目录,加强对项目建设单位的指导,组织编制好项目的科技推广计划,确保省级重点推广的品种和技术等内容纳入计划,资金得到保证。(三)加强项目区农民技术培训。紧紧围绕推广的品种和技术,围绕基地建设和企业产品开发的实际需要,加强农民的科技培训,尤其是要加强对专业农户、农业企业经营者以及一般农业工人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造就一支合格的产业发展队伍。要围绕省政府组织实施的百万农民培训工程,加强对农民的培训,鼓励和支持各种形式、各种所有制成份的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组织在项目区为农民开展优质稻米和特色蔬菜等产业发展的技术培训。省级每年组织专项科技培训活动要达到3次以上,市、县也要有针对性开展技术示范和现场培训活动。
四、着力创新运行机制,不断增强农业综合开发活力
机制创新是新形势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农业综合开发事业长期稳定发展的动力和保障。我们要坚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与时俱进,敢为人先,勇于实践,在改革中找出路,在创新中求发展。今年全省将全面推行项目公示制;开展项目法人制试点;开展经营性开发试点;积极探索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业综合开发激励机制。
(一)全面推行项目公示制。为进一步提高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项目实现预期效益,年起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项目管理公示制。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立项、建设实施和竣工验收等管理工作,通过新闻媒体,或其它适当的形式进行公示,项目管理公示执行情况将作为验收、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底,省局和财政厅已积极开展了产业化经营项目公开选项探索,在《新华日报》上发布了农业产业化龙头项目选项公告,反响较大。国家农发办已将这种做法列入了新的农业综合开发政策,要求产业化龙头项目必须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立项指南。对于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和省级专项开发项目立项,各地要继续完善和大力推广招标立项,对项目选项立项情况进行了公示,充分尊重了农民的意愿,让农民要办真正成为农业开发的前提,把一家一户农民想办但办不了、办不好的事情,办实办好,让农民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二)积极开展项目法人制试点。以项目法人方式组织工程项目的前期准备、建设实施与管理是一种国际惯例,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核心是由项目法人承担建设项目投资风险,对项目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回副总理在新一届政府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上,明确指出:农业开发要全面推行项目法人制,黄省长也明确要求积极推行项目法人制。财政部《关于改革和完善农业综合开发若干改革措施的意见》文件中进一步明确,农业综合开发要制定并推行项目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项目和资金公示制,法人责任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是政府投资农业的公益性项目,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有利于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有利于解决建设过程中管理部门与建设部门职责不明的问题,有利于准确把握项目资金流,实现责、权、利三者有机统一,有利于规范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财政资金县级报账制的运作。年我们将积极推行土地治理项目法人责任制,省级已制订了土地治理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试行办法,准备在苏北、苏中每县各选择一县进行试点,通过试点总结经验后逐步全省推开。
(三)积极开展经营性开发试点。为从根本上解决农业综合开发有偿资金回收难的问题,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国家农发办拟在部分省市开展经营性开发试点。即国家以投资人形式参加投资,参股龙头企业。变债权为投资,这样不仅有利于不断完善项目和资金监督和运行管理机制,加强项目建后管护,发挥项目的永续作用,而且对培植和催生现代农业企业也具有积极意义。我省将选择几个具备条件的重点产业化龙头项目进行试点,为产业化经营项目实行经营性开发探索新的路子,积累新的经验。
(四)探索产权制度改革。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投资渠道的多样性、资金构成的复杂性、农业基础设施的分散性和使用范围的狭窄性导致了产权主体不明确,管护组织、管护制度不健全,管护职责不清,管理薄弱,一些地区存在着地方政府无法管,受益农民不愿管,基层组织无力管的现象,影响了农业综合开发效益的发挥,产权管理已成为农业综合开发的一个薄弱环节。因此,必须加快改革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产权制度,通过明晰产权关系,落实经营主体,把项目工程、基础设施、农田林网等农发资产的经营管理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宜卖则卖,宜租则租,宜包则包,逐步建立起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责、权、利相统一的经营管理新机制,提高项目资产运行效率,确保农发资产永续利用。年,将选择条件成熟的市县先行试点,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逐步推行。
(五)完善农业综合开发激励机制。财政部财发[]93号文件要求,各省在保持项目县总数不变的前提下,可采取末位暂停等办法,对少量项目县调进或调出,实行奖优罚劣,动态管理。年,我省将对目标考核分数最低的市,实行末位警告,根据因素法,适当调减投资规模。对因项目和资金管理中存在违纪违规问题,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项目县,要视情节暂停或取消其项目县资格。以市为单位,对在全市范围内管理工作综合考核末位的县,也要相应调减投资规模。对项目建设成绩显著的市、县增加投资,给予项目奖励。
五、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努力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科学管理是确保农业开发投资效益的重要保障,管理水平的高低是开发工作先进性的集中体现。在认真总结过去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新的政策和规定,依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程序,省局将尽快出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规范化管理的具体操作办法,重点加强三个方面工作。
(一)以规范和完善项目库建设和项目评估论证为重点,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库建设和项目评估论证工作是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内容,其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项目前期工作水平,是项目建设成功的重要基础。我省项目库建设和评估论证工作一直是走在全国前列的,1996年,就率先制定了项目库建设意见,又一步完善了项目库管理办法,但项目库建设仍有许多方面需要改进。要进一步规范项目入库、退库等运转程序,全面推行项目库管理软件,改进项目管理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对项目评估工作,国家和省多年来一直很重视,但由于项目评估中评估内容不够全面,不够深入,特别是对市场风险等论证不够,导致一些多种经营项目效益不高,个别甚至失败。要建立健全评审责任制,坚持谁评审、谁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要给予严肃处理,保证项目评估论证工作质量。
(二)以规范项目计划调整变更管理为重点,加强项目计划管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计划管理是项目建设阶段,管理部门的重要工作,过去几年特别是第五期农业开发项目建设中,部分市擅自调整项目,或化整为零分批调整,严重影响了项目计划管理。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这个问题,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计划调整、变更和终止有关规定》,针对第五期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验收和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强化分级管理职责,按照权责统一、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管理职责,严禁擅自调整项目计划,进一步规范各级计划调整、变更和终止的权限和程序。
(三)以规范招投标、监理工作为重点,健全项目监管制度。继续执行工程招投标、物资设备政府采购制,积极推行项目工程监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农业综合开发从1998年开始全面推行招标投标,引入了工程监理,为项目节省了大量资金、有效保证工程质量,农业综合开发工程招标投标和质量监理工作已成为项目建设单位的内在需求。但我们也看到,由于农业综合开发工程规模小、建设地点分散为招标和监理工作带来了难度。各地在实践中探索了了不少好的经验,这为我们进一步完善这项工作奠定了基础。今后农业综合开发招标工作将进一步引入竞争机制,全面推行竞争性公开招标,完善招标工程报帐手续。监理工作要根据项目工程特点,按照工程规模大小明确有资质的人员或有能力的单位担任这项工作,提高监理工作水平,保证质量监督到位。
六、加大招商引资的工作力度,形成农业综合开发多元投入新格局
积极吸引三资参与农业综合开发,可以进一步拓宽农业综合开发的投资渠道,做大农业综合开发的投资规模,放大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年全省农业开发系统开展了农业综合开发招商引资促进年活动,把招商引资作为农业综合开发的一项重要工作,取得了成效。全年项目区合同利用三资41亿多元,较上年增长一倍多,实际到位18.2亿元,较上年增长近三倍。各地要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动员,群众参与的思路,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积极吸引三资参与农业综合开发,努力形成全方位,多渠道、多途径的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格局。
(一)加强规划指导,提高农业开发扶持优势农产品产业的引资率。要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坚持以优势产业招商引资。认真分析本地区的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和产业现状,科学制定规划,突出重点,找准切入点。要在完善农业综合开发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项目库制度。根据扶持主导产业规划和项目库制度的要求,具体编制年度招商引资项目指南,提高三资企业投资农业综合开发的成功率。
(二)实行政策引导,增强农业开发促进招商的吸引力。要切实完善政策,对符合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政策规定和立项条件的产业化经营项目,均可由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承担。凡民间资本、工商资本和外资等投入农业综合开发,兴建具有公益性和社会效益项目,可通过补贴、贴息等方式进行引导和鼓励。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要紧密围绕龙头企业进行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可直接承担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