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经济发展范文 发布时间:2012/11/12

县长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自治州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会议和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今年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下面,我就如何做好今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发展劳务经济,大幅度增加农牧民收入
近年来,全县各级党委、人民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解决“三农”问题、加强农业农村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以大幅度增加农牧民收入、增强集体经济实力为核心目标,扎实工作,开创了农业持续增效、农民快速增收和农村长期稳定的新局面。以来,全县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每年都以400元以上的速度递增,已经达到3793元,形势喜人,振奋人心。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县是一个农村人口占总人口66%的农业大县,农业和农村发展中还存在许多矛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农牧民增收上。我县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虽然年年在增长,但增收压力越来越大,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越来越大,已经接近3:1,这个问题得不到很好的解决,不仅影响农牧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制约农村经济发展,而且制约整个国民经济增长。对此,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盲目乐观。解决农民增收问题,不仅要在“三农”内部做文章、挖潜力,更要在全力推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民非农化上下功夫、花气力,使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土地和农业生产活动,从事非农产业,发展劳务经济,用减少农民的办法富裕农民。研究表明,每1%的农业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将使gdp增加0.5-0.85个百分点,每1%的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将使全社会消费增长0.19-0.34个百分点。,全县共转移农村劳动力28076人次,创收2324.3万元。
实践证明,农村劳动力转移,已成为我县农民增收最有发展前景、最具增收潜力的重要途径之一。但是总的来看,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还存在许多亟待破解的难题。一是农牧民的观念有待进一步转变;二是转移增收作用不明显,全县转移劳动力总数虽在全州居首位,但长期转移较少,只占5%,多为季节性转移;三是转移结构不合理,县内转移多,州外转移仅占转移总数的17%;四是转移层次比较低,以低薪、体能型转移居多,技能型转移较少。
为此,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做好农牧民增收工作的紧迫感和主动性。要跳出农业抓农业,跳出农村抓增收,从根本上解决“人到哪里去,钱从哪里来”的问题。要把农村富余劳动力资源开发作为一个大战略来抓,把劳务经济当作一项大产业来抓,用减少农民的办法来富裕农民,使农村劳动力转移成为今后一个时期农牧民增收的主要渠道和最大“亮点”。
二、着力解决当前制约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突出问题
第一,必须强化宣传教育,切实转变农牧民的思想观念。观念一变天地宽,这已经是被无数事实所充分验证的真理。浙江农村特别是温州地区有这样一个普遍现象,凡是“富起来”的农民,几乎都是曾经“走出去”和正在“走出去”的农民。而且“走出去”的地方越远,眼界就越宽;“走出去”的时间越长,发财就越早;“走出去”的胆子越大,生意就越旺。去年8月,我县与南疆博湖苇业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和对接洽谈,年底两次组织近100名农民工前往博湖县采收芦苇,35天下来收入可达1500元。而我县许多地方的农牧民至今缺乏这种“走出去”的勇气,还没有迈出这可贵的“第一步”。为此,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始终把转变农牧民思想观念作为突破口,不断激发广大农牧民群众用勤劳的双手创造幸福生活的强烈愿望,尤其要采取各种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教育和引导新一代农村青年,大力破除“在家千般好,出门万事难”的陈旧观念,克服“怕吃苦,不敢闯、不敢干”的畏难情绪和思想束缚,主动走出家门去创业,去拼搏。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外出务工先进典型和“跳出农门天地宽”鲜活事例,旗帜鲜明地营造“外出务工光荣,务工致富更光荣”的浓厚社会氛围,形成人人踊跃外出务工、家家增收致富的良好局面。
第二、必须认真落实农民离土离乡不收地的政策规定,保障农村转移劳动力已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流转的权利。为鼓励广大农民勇敢地走出去,,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意见》,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保障农村与城镇劳动力平等就业权利,保障农村转移劳动力已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流转的权利等方面开辟了绿色通道,极大地调动了农民转移的积极性。但是还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在转移上瞻前顾后,怕这怕那。究其原因,一是担心转移出去后,政策不兑现,土地被收走,利益受损;二是担心在外做生意,一旦生意赔了,回到农村没有土地连维持生计都有困难。对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县党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本县农村人口到城镇居住、就业、经商、办企业、上学,无论户口是否迁出,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内,任何组织(发包方)和个人不得收回他们所承包的土地”的规定家喻户晓,让他们吃上定心丸,从而打消思想顾虑,解除后顾之忧。
第三,必须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切实走出依靠盲目扩大耕种面积,增加农民收入的怪圈。我县现有47.1万亩耕地,按87708个农村人口计算,人均占有耕地面积5.4亩,相对来讲人均耕地是比较多的,而且一些地方还在开垦荒地,扩大耕种面积。但单纯地、盲目地依靠扩大耕种面积来增收,不仅亩均效益低,浪费大量的人力,而且使本已配置基本饱和的水土光热资源更加紧张,造成恶性循环,破坏生态环境,破坏可持续发展。据调查,一个同等劳动力,外出务工的收入是种地收入的3.8倍,除了解决自身生活问题外,还可以基本维持3口之家的生计。因此,各乡镇应当在提高农业的集约化、机械化上下功夫,提高产出效益,提高生产力,解放劳动力,使更多的农民从事非农产业获取更大的收益。
第四、必须强化培训,切实解决农民就业困难、转移受阻的问题。实践证明,农牧民的文化层次越高,劳动技能越强,转移输出的成功率就越高,收入也相对丰厚,就业岗位也更加稳定。当前社会对技能型人才需求越来越多,体能型劳动力转移就业难度越来越大。为此,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把强化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作为提高农民就业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突出“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立足于短平快的培训方式,要充分利用农闲季节,把“科技之冬”变成“农村劳动力培训之冬”,有针对性、适用性地按照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层次确定培训的具体内容,制定出长远规划和分步实施方案,培训农民掌握外出务工技能,交给农民一把致富的“金钥匙”。要在全面提高农牧民务工技能的基础上,依托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现代畜牧业、农村多种经营、个体私营经济、农村小城镇建设、打造园区经济等多种途径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增收。
第五,必须切实保障进城就业农民的合法权益。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简化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的手续,防止变换手法向进城就业农民和用工单位乱收费。对县委、政府出台有关“进城农民工的职业培训、子女教育、劳动保障及购买住房最大限度减免收费,免征个体工商管理费一年、及减免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收费”等方面的规定,已经落实的要完善政策,没有落实的要加快落实。要下大气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侵权行为,依法保障进城就业农民的各项权益,使农村劳动力转得出、留得住、有保障。
三、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形成合力,开创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新局面
农村劳动力转移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必须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发动农民踊跃参与。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上来,切实把确保农牧民大幅增收、特别是农村劳动力转移作为一项战略任务,纳入“十一五”发展规划,摆上重要日程,努力构筑农牧民收入持续增长的长效机制,提升农村劳动力转移对农牧民增收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要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各乡镇、各成员单位都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分管部门,做到有任务、有目标、有考核。分管领导要深入劳动力转移和劳务创收第一线,亲自对接、亲自带队进行大规模转移。要建立健全服务机制,搞好统筹规划,做好转移前、转移中、转移后的一条龙协调服务,提升工作的层次和水平。要为需要帮助的农民工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并要采取得力措施,维护农村社会治安稳定,使外出务工的农民安心,在家务农的放心。总之,要敢于突破一切妨碍农牧民增收的思想观念,敢于革除一切束缚农牧民增收的体制弊端,尽快建立和完善公开、统一的城乡劳动力市场,使农村劳动力流动起来,转移出去,使劳务输出成为今后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长效增长的最大动因。
同志们,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区、州县关于促农增收的各项方针政策,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扎实工作,携手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增收的文章,加快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