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分管安全生产副县长述廉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范文 发布时间:2010/12/27

2010年分管安全生产副县长述廉述职报告

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分工,我主要协助市长分管安全生产、煤炭生产管理、市属以下工业经济、民营经济、地质矿产等方面的工作。一年来,围绕分管工作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狠抓反腐败工作的要求,强化“公仆”意识和责任意识,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断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改造、自我完善,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搞好廉洁自律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做好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年来,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安全”的基本思路,把廉政建设与深化以煤矿为重点的六项专项整治结合起来;与严厉打击非法采矿工作结合起来;与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结合起来,构建管理、教育、监督有机结合的反腐倡廉机制,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利用调研等形式,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自觉督促分管部门健全反腐保廉制度,强化依法行政理念,完善约束机制,从领导班子内部抓起,从自身做起,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是在强化煤矿安全监管和打击非法采矿过程中,教育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广大党员自觉履行工作职责,时时绷紧“保廉”弦,念好“防腐”经,从点点滴滴做起,严于律己,遵章守纪,不得凭借手中权力谋取私利,徇私枉法;三是坚持不懈地利用每月安全工作例会,严格按照责任制的总体要求,针对不同岗位、不同特点,把廉洁自律与依法行政贯穿执法执纪全过程;四是针对部分安监人员存在的“下乡不下矿,下矿不下井”问题,以及群众普遍反映的“吃拿卡要”等行为,认真狠抓了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教育,率先在安监部门全面推行安监人员持证上岗、下井登记、填写廉政卡等制度;五是聘请廉政监督员、发放征求意见卡,定期对所辖各部门执法执纪行为进行公开评议、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六是与所辖各部门党组织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联席议事制度,每月听取班子成员工作汇报,对照《党章》、《廉政准则》等进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七是进一步完善了党组织成员包联责任制,开展部门领导与党员结对子活动,由部门领导随时了解每个党员工作、生活情况;八是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组织部门党员、职工代表,对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打分,及时就发现的问题对症解决;九是开展“党员身边无事故”、“党员先锋工程”和“三级联创”活动,通过培养选拔技术能手、拨尖人才、行政管理骨干,树党员形象,促行风建设。
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提高驾驭工作的能力
把建设“安全”作为抓好分管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秉公办事。
1、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一年来,依照国家、省和太原市等上级行业管理部门的安排,结合实际,出台了有关通知、办法,做到制度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保证了各种法律、法规以及阶段性工作安排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反复论证,各抒己见,坚持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集体讨论。一年来,先后组织国土、安监等部门就制止越层越界开采行为,以及部门之间如何履行监管责任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并及时下发纪要;对地方煤矿推行采煤方法改革、实行煤炭资源整合等重大问题,多次组织有关部门技术人员进行科学论证,3次召集安监、国土等主要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确保了采改方案和资源整合方案的缜密性、可操作性;全市地方煤矿停产整顿以来,按照整顿标准、要求,召开整顿领导组会议,就整顿的方法、程序等进行分析、讨论;《市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起草后,为确保《预案》的可行性,召开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以及涉及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专题征求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修改完善,使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做到了民主决策、科学决策,避免了因决策不当造成的工作失误。3、积极为企业着想办实事。针对煤矿从业人员和特工种人员流动性大,给煤矿安全监管带来的不利影响,通过调研,把解决煤矿“两堂一舍”、提高企业文化品位,做为整顿内容严格进行要求;采改实施以来,为提高办矿业主对采改新技术、新工艺的认知度,分两次组织部分煤矿业主赴襄垣、太原市液压机厂实地观摩,通过现场观摩,消除思想顾虑,调动办矿业主投身采改工作的积极性。
4、与民营企业家交朋友,及时就民营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才缺乏,影响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问题提出对策性意见和建议,帮助民营企业家排忧解难。
三、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不同行业安全监管的特点,制定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合理组织和安排以煤矿为重点的六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年内,20座煤矿完成了采煤方法改革,110座矿井安设了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其中15座高瓦斯和按高瓦斯管理的矿井实现了省、市、县、矿四级在线式联网运行,38座矿井实现了双回路供电;23家非煤矿山企业全部通过安全评估验收,达到了b级安全企业标准;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管理逐步走上正轨,6 家经营单位通过安全评价并核发证件;道路交通通过“双百”活动集中整治,“三超”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金牛大厦、滨河市场两个消防隐患得到初步治理;涉爆单位“两库”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改善,通过专项整治,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安全状况有了根本性好转。
与1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和10个基层安办分别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在初步建立“三个安全责任体系”的基础上,今年把“三个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延伸到村、矿一级,完善了四级责任体系,认真解决安全监管过程中“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突出问题,安全工作基本做到了有人干、有人管、有人督促、有人承担责任。
加大责任追究力度。“3&8226;17”瓦斯爆炸事故之后,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华山等4 座煤矿按关井“六条标准”实施关闭,并对涉案的21 人进行处理。其中:追究刑事责任7 名;党纪政纪处分14名。
今年3 月份,针对我市安全管理中面临的新特点、新问题,在市政府办公厅、市安监局、市国土局分别设立6 部安全生产监督举报电话,并制定接转办制度,24小时指定专人值班,鼓励广大群众对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切实做到有举报必追查、追查必有结果。
按照“宣教结合、打防并举、派人进驻、突出重点”的工作思路,遵循“关键治人”的原则,从思想、法律、行政等方面,加强对无证采矿矿主及劳工的教育、管理。
对狐爷山、矾石沟、磨石沟、随老母等重点区域和已关闭矿井采取分片蹲点包联的办法,加强重点监管、监控。同时,调动周边及有证矿山企业参与监督管理的积极性,发展内线,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解决,严厉打击各种非法采矿行为。
四、切实加强自身廉政建设,搞好廉洁自律工作
注重班子集体学习和自我学习相结合,始终坚持“两个务必”、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用正确的理论、科学的思想武装头脑,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力、政治鉴别力和政策水平。
针对分管部门工作实际,按照《廉政准则》和制止奢侈浪费八条规定,自省、自警、自戒、自律,管好自己的“手”和“嘴”,摆正自己的“公仆”位置,规范自身行为,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一年中,没有利用手中权力向分管部门推销任何物品,没有安排亲朋好友接包任何建设工程,没有为了个人利益行贿上级,没有使用超标汽车,没有组织或参加公费旅游,更没有利用各种借口敛财敛物今年,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距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新的一年里,我将恪守“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的行为准则,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树立科学发展观,不断创新管理理念,廉洁从政,克己奉公,勤政为民,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建设”安全“的新途径,为实现我市率先发展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