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合规经营全面检查自查报告

汇报材料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17

信用社合规经营全面检查自查报告

信用社合规经营全面检查自查报告
为确保我市农村信用社持续、合规稳健发展,根据银监分局的整体工作部署和相关监管要求,我社于年月日至月日,对全市农村信用社业务经营合规性、资产风险状况和内控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情况等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
接到银监分局对我联社进行全面检查的通知后,联社党委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自查工作方案,要求立足暴露问题开展自查,边查边整改。希望通过这次检查,能促进内控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与执行,能促进更加合规稳健经营,能促进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我社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定基础。为此,联社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了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全面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各部室配备业务骨干参与自查工作。同时要求各营业网点主任负责本单位的自查工作,并参加信贷方面的检查,确保自查工作取得成效。
二、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联社全面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部室组织开展自查进行了分工,人力资源部负责法人治理结构和机构及高管人员管理方面的自查,财务会计部负责资本金和所有者权益管理、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资产业务、负债业务、资产负债共同类、盈亏状况、表外科目、内控制度的遵守等方面的自查;资金营运部负责支农需求、贷款管理状况及风险控制等方面的自查;资产保全部负责抵贷资产管理的自查;监审部对稽核部门履职情况、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办公室配合财会部对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进行检查,并根据各部门的自查结果形成联社全面自查报告。按照分工各部室积极组织实施,财务会计部召开内勤主任、主办会计会议布置各网点自查要求,联社各部室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元月日至月日各网点开展自查,并根据自查结果,各自形成了书面报告。月日至日,联社资金营运部、财务会计部按抽查面不低%的要求,对部分网点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
三、自查结果
㈠、法人治理结构方面:
作为地区农村信用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单位,我社进一步深化改革,在省联社和上级银监部门的统一部署和热忱指导下,坚持立法在先,依法完善,重在建设,逐步健全,制定和修改联社章程,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探索党管干部与市场化运作的最佳结合模式,严格按照法人治理结构运作和管理制度开展工作,社会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制定有明确的议事规则,“三会”结构符合规定,定期召开会议,正常地履行各自的职责,分别发挥决策、执行和监督职能,初步建立起了理事会、主任室、监事会各负其责、协调运作、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
㈡、机构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方面:
1、机构设置:我社目前共有个营业网点,其中城区网点个,乡镇网点个,都是经银监会批准设立的,无擅自设立、撤销和迁址。联社机关设置七部一室,分别为人力资源部、财务会计部、资金营运部、监察审计部、资产保全部、信息科技部、安全保卫部和办公室。但各营业网点行政公章、业务用章、营业执照、铜牌、税务登记证等仍延用“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信用社”字样,与银监部门核发的金融许可证核准的名称不符,同时全辖有长江、红叶、解放路、浦东等四个网点原由人民银行中心支行核批名称均为“营业部”,现银监分局重新核批名称,均改为“分社”,相关章印、铜牌未及时变更,其中:浦东、红叶两网点、营业执照也未作变更,究其原因主要是本联社法人执照正处于变更阶段,因而带来全辖营业执照难以变更,在营业执照未能变更的前提下,更换章印、铜牌等名称,必然会影响各网点主体资格,现计划在联社法人执照变更完善后,对全辖所有营业执照作一次全面变更,同时对相关章印、铜牌、税务登记证等进行一次彻底规范。
2、高管人员管理:我社现有从业人员人,大专以上学历的有人,占%;有人具有不同层次的专业技术职称,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有人,占%。联社理事长、主任、监事长各一人,副主任人;机关部室共有名正、副经理(主任);营业网点共有名正、副主任。需银监部门审批的高管人员均上报银监分局任职资格审查批准。对所有高管人员离任原岗位都进行稽核审查。机关部室和营业网点的负责人的任用都采取竞聘上岗的方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文化专业知识考试、公开面试、民主测评、组织考察、任前公示等严格程序,初步建立起了“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机制。
㈢、资本金和所有者权益方面:
末,我社股本金余额为.万元,盈余公积余额为.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万元,具体为:
1、股本金结构:内部职工股万元,占%,符合不超过股本金总额%的规定;非职工自然人股万元,占.%,符合不低于股本金总额%的规定,最大单个自然人持股万元,未超过股本金总额的‰;法人股万元,占.%,最大单个法人及其关联企业持股额万元,未超过股本金总额的%。
2、年我社累计增扩股金万元,扩股审批手续完备,账务处理符合规定。
3、我社股本金中存在零散股金(即以前年度募集的未达到资格股金额的股金).万元,按照银监部门规范股金管理的要求,我社于月份已开始对这部零散股金的以累计转让的方式进行全面清理。同时研究制定了《市农村信用联社股金管理办法》,严格规范股金募集、转让、分红及股金证挂失等业务操作程序。但在零散股金清理工作中,部分营业网点对临时垫付款项未及时办理转让,至年末合计在其他应收款垫支.万元,涉及家网点。联社已要求上述营业网点在月底前完成清理股金的转让工作。
㈣、支农服务方面:
1、总体情况:我社始终坚持“以农为本、与农共兴”的经营战略,以发展地方经济为己任,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把广大农户、个体私营经济、中小企业作为最基本客户。积极开展农村信贷需求调查,掌握农村信贷需求。每年初制定全年的农业贷款投放计划,做到目标明确,并将任务分解到各基层信用社,同时对信贷人员实行业务量考核,以促使信贷人员树立营销理念。对支农再贷款全部用于“三农”发展,专款专用。积极做好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的发放工作,并按信用程度实行不同优惠利率标准,贷款手续简便,并注意通过多种形式与当地农户进行沟通,与农户之间的距离贴近了,农户反映的贷款难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充分发挥了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为支持我市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截止末,全社各项贷款余额为.亿元,比上年初增加了.亿元,其中农业贷款余额为.亿元,占各项贷款的.%,分别比上年初上升了.亿元和.个百分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余额分别为万元和万元。全社建立农户经济档案.万户,评定信用户万户,分占有效农户的%和%,核发“信用户证”.万本,目前全市有个信用村,个信用乡(镇)。
2、支农工作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是:部分营业网点未能按年开展农村贷款需求调查,农业贷款增长计划和任务分解不明确。农户经济档案建档质量不高,档案内容未能做到及时更新,有几笔农户小额贷款形成不良。
㈤、资产业务方面:
1、存放农行及其他同业款项账户的使用与管理
联社财务会计部分别于月、月对营业网点开设在商业银行的账户进行了检查与清理,撤销了非业务经营用账户,并对业务经营用账户做到资金统筹调度、账户使用合规。
2、现金管理
我社对营业网点现金库存限额管理不够严谨,为了规范现金管理,我社于元月根据营业网点资金规模,区域经济情况重新核定了营业网点现金库存限额,要求做到勤解勤调,减少不生息资金的占用。
3、贷款管理状况及风险检查
(1)、贷款对象。自查中发现有少数借款单位为非法人的事业单位、党政部门和村委会,合计笔.万元。具体为:①联社营业部发放非法人的事业单位贷款笔万元,分别为财政局万元、交巡警大队万元、人民法院万元;②胥浦社发放村委会贷款笔.万元;③社发放村委会贷款笔.万元;④社发放村委会贷款笔.万元;⑤社发放村委会贷款笔.万元;⑥社发放村委会贷款笔.万元;⑦社发放村委会贷款笔.万元;⑧社发放村委会贷款笔.万元;⑨社发放村委会贷款笔.万元;⑩社发放村委会贷款笔.万元。这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集中在联社营业部,占%;二是陈欠贷款主要以是村委会名义承贷的,这类贷款目前绝大多数都以形成不良,虽落实还款计划,但清收的难度较大。存在部分营业网点为了以贷引存,发放部分跨区域贷款。
(2)、贷款用途。贷款用途基本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无发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贷款现象,无发放借款用途不合规贷款。但由于我市的实际情况,对建筑业及相关行业贷款投放过大,我们正逐步压缩对建筑行业的贷款投入。
(3)、贷款方式。①信用贷款方面,能做到严格控制信用贷款的发放,除小额信用贷款外,基本都落实了有效的保障措施,无对不符合信用借款条件的借款人发放信用借款现象。②担保、抵押贷款方面,能严格按照《担保法》和《贷款通则》的要求,认真办理,并积极落实好有关手续。在担保贷款中有少量夫妻互保和相互担保现象,主要因为落实陈欠贷款和部分村委会私贷公用贷款;抵押贷款存在抵押率偏高现象,主要集中在联社营业部(具体为:新世纪汽修厂.万元、金属粉末厂万元、真州房地产公司万元,三家单位的抵押率均为%),部分借款单位用机械设备作为抵押物,变现能力不足,在办理抵押登记时有的未能做到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全部登记,抵押物抵押期限短于贷款期限。③质押贷款方面,质押物真实、足值,止付手续齐全,质押物有专人保管。
(4)、贷款期限。全社基本能做到合理确定借款期限,无人为缩短期限现象,并按照规定对符合展期条件的借款进行展期。
(5)、贷款金额。新增贷款的贷款额度能严格依照还款人还款能力确定,做到按照借款合同放款,无超合同放款现象。
(6)、贷款利率。严格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和浮动幅度,无变相提高利率行为,借款合同和借款利率一致。但存在结息制度执行不严现象,未能做好按季结息,部分网点加罚息利率执行有误。
(7)、贴现贷款。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查票据的真伪、商品交易的单据,无承兑汇票质押贷款。贴现到期能按期足额收回,有关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健全。对新开办的签发银行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