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客户经理制实施方案
农村信用社客户经理制实施方案
农村信用社客户经理制实施方案
为加快农村信用社内部经营管理机制的转换,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综合营销方式,从而改善金融服务、促进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根据市联社有关会议精神和《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及济银发[]483号《农村信用社客户经理制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农村信用社实际,在不良贷款认定分离、员工定编的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农村信用社客户经理制是指农村信用社直接为客户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咨询等综合金融服务的市场营销人员,是“老农金”精神的进一步升华,是农村信用社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必然选择。客户经理应按照“自愿报名、考试考核、竞争上岗、择优聘任”的原则确定。
第二条客户经理制是以客户经理为主体,以经济效益为目的,瞄准市场,贴近客户,开发营销金融新产品,发展管理目标客户,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金融服务的经营管理体制。实施客户经理制的出发点主要在于改变以往信用社以业务为中心的运行模式,改变在服务客户功能方面的分割状况,力求聚集客户,有效满足客户需求,为其提供金融服务套餐,建立适应信用社自身辐射市场业务的操作流程体系,通过业务部门的配合,形成合力,提高办事效率,提升信用社形象,不断扩大客户群体。
第三条信用社可根据现有业务经营需要及员工素质、技能等实际情况,建立若干存储、收贷收息、结算等专业业务营销员。专项业务营销员不能办理贷款业务,但要收集并向信用社或客户经理提供客户贷款需求、信贷市场需求等信息。
第四条实施客户经理制的原则:统一领导、总体布署、分级管理、分类指导、稳步推行。
第五条县联社是全县农村信用社系统实施客户经理制的领导者。推行客户经理制的基本实施单位为信用社。全县农村信用社系统实施客户经理制分为农村社与城区社两种具体实施模式。县联社建立与客户经理制相适应的组织机构,调整职能,理顺体制,既要保证业务联系,又要体现原则制约,充分发挥服务、管理、协调、监督四大职能作用。
第六条实施客户经理制与现有运作有效的规章制度接轨。凡本方案没有涉及到运作中的具体内容,应以现行管理办法为准。
第二章客户经理及专项营销员任职条件和聘用办法
第七条专项业务营销员必须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优良的工作作风,爱岗敬业,遵章守纪,廉洁奉公,不谋私利;
3.熟悉金融法规和农村信用社的各项规章制度,有一定的会纳专业知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办理各项业务;
4.无不宜从事金融工作的不良行为和记录;
5.有较强的公关能力,工作能力强,能融洽与客户的关系。
第八条对客户经理除具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有以下条件:
1.熟悉国家的经济、金融政策;
2.具有贷款第一责任人资格;
3.无重大责任贷款或严重违规贷款记录。
第九条凡具备客户经理条件的信用社员工,均可报名参加客户经理的竞聘。
第十条客户经理的产生,采取自我推荐和公平竞聘相结合的办法,一是对一些业绩出众、符合客户经理基本条件的人员,可由本人申请,经信用社审查同意后,直接聘任。二是制定公开竞聘办法,组织考试、答辩,择优录取,客户经理由客户经理部聘任,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备案。
第十一条信用社现有人员除竞聘为一线临柜人员外,其它人员均可暂聘为客户经理,对连续三个月完不成社分配任务或一个月单项任务完成不足30%的客户经理转为一般营销员取消基本工资。社内营销人员连续三个月能够完成任务者,从第四个月起由本人申请,经组织考核后可重新转聘为客户经理。对业绩突出、守章遵纪的信用站可转聘为专项营销员,但必须坚持定期考核、年度把关的办法对其考评。一般聘期最长时间为一年,考评合格后可续聘。
第十二条凡聘任为客户经理者,一律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客户经理部主任交纳风险金0元,客户经理交纳风险金15000元,一线临柜人员按客户经理交纳标准交纳风险金15000元,专项营销员交纳风险金1元,风险金可以以入社股金作抵押。
第三章机构设置、人员和职责
第十三条各信用社组织结构调整为主任负责下的客户经理部。客户经理部由综合服务人员、客户经理、专项营销员、一线临柜人员组成。
第十四条综合服务人员由主任、副主任(兼客户经理)、内部主任(兼监督、考核员)三人组成。
第十五条客户经理部主任职责
⑴根据上级行社的安排部署,结合本社实际和任期目标,研究制定本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经营目标,并负责组织实施。
⑵研究资源的优化配置方案并做出决策,组织实施,包括机构网点的优化,人力资源的配置等,负责三级以下客户经理、专项营销员、一线临柜人员、综合服务人员的聘任、解聘,并推荐一、二级客户经理人选。
⑶采取切实措施,大力组织资金,壮大资金实力。
⑷加强信贷管理,科学安排,合理运用资金,提高信贷资产的营运效益。负责辖内不良贷款的管理及清收,搞好资产保全工作。
⑸加强财务管理,增收节支,提高盈利水平。
⑹组织做好审计稽核和安全保卫工作,避免案事件发生。
⑺研究制定到岗到人的各项任务分配和考核办法。
⑻做好本社客户经理部人员和信用站代办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及业务指导工作,并加强对各岗位人员日常业务检查监督。
⑼按时完成联社或本单位的其它工作。
⒉副主任(兼客户经理)职责
⑴配合社主任做好各项工作。
⑵保质保量做好分管工作。
⑶按时完成社主任分配的其它工作。
⑷带头完成个人营销任务。
第十六条内部主任职责
⑴认真执行上级行社的各项制度和有关规定,在社主任领导下,负责辖内出纳业务、会计核算、储蓄柜业务的审核、监督和营业部的日常工作。
⑵负责联社下达的与本-社有关的各项业务计划的具体执行工作,确保年度各项经营目标的实现。
⑶负责本社各岗位规范操作,严格手续传递,及时准确完整的记载和反映本社的存贷业务和内部财务活动,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好临柜监督。
⑷认真负责按时编制本社的各项报表,定期撰写财务分析报告,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本社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⑸负责做好本社的印、押、证及档案的建立和保管工作。
⑹负责做好本社职工的业务培训。
⑺坚持定期查库制度,负责做好本社的“三防一保“工作,确保帐、款、职工人身的安全。
⑻做好座班主任日志的登记和社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⑼建立本社职工各项业务台帐(包括收贷、收息、揽存等),及时记录,准确反映,为考核到人提供可靠数据,并做好检查监督。
⑽计算各岗任务考核分值,每旬编制上报客户经理(营销员)业务发展旬报表,每月上报考核表。
⑾协助主任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第十七条客户经理。客户经理占社职工人员的50%以下。在本社职工中根据本人申请,考试、考核后依据综合考评结果及能力大小分设五级,其中三、四、五级客户经理须报联社审定后由基社(部)客户经理部主任聘任。其它级别的客户经理由基社推荐,联社审定后由客户经理部主任聘任。
客户经理的主要职责是:
⒈为客户提供各项金融服务,反映客户的需求;
⒉负责完成本社分配的盘活不良贷款任务,保证贷款不失法律时效;
⒊负责存款的组织,增扩股金,管好新增贷款的发放与收回,利息的清收,中间业务的经营,结算及代理业务等;
⒋开展市场调研,搞好市场信息的搜集、整理、传递和反馈,沟通客户与信用社的联系;
⒌建立基本客户群,及时运行辖区客户经济档案,搞好业务攻关,扩大市场份额;
⒍客户经理要严格落实贷款终身责任制,对新发放的贷款实行六包制度。(即包考察、包发放、包责任、包收回、包赔偿、包效益)
⒎加强对所辖信用站代办员的行为、业务进行指导、管理、监督。
⒏完成客户经理部主任交办的其他任务。
客户经理主要办理以下业务:
⒈组织存款,增扩股金。
⒉在授权范围和额度内,办理发放客户贷款,并负责权限以外的辖内客户贷款的调查、评估、贷款跟踪检查服务和贷款本息清收。客户经理部主任授信额为单笔1万元以内,单户累欠额不超过5万元,一般客户经理授信额单笔不超过3000元,单户累欠10000元以内。客户经理对授信额度内的贷款可根据农户守信卡直接发放,超过授信额度的贷款经信用社(部)客户经理部信贷审批小组研究后决定。
⒊搜集客户及待发展客户的信息资料,了解其需求,建立客户及待发展客户经济档案,包括生产经营、资金周转、经济效益、信誉等情况。
⒋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为客户提供代收代付、信息咨询、结算和理财等服务;
⒌定期访问客户,维持与客户的良好关系,根据客户现有业务量,未来发展和可能带来的综合业务收益等,定期对客户进行等级评估;
⒍对新业务的开展提供市场信息,并对提交的各项信息、客户资料、业务建议和工作报告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第十八条一线临柜人员。各储蓄网点定员4人以下,每增加一千万元,可增加一人,结算服务柜一般设三人以下,可专职或兼职分别负责会计、信贷监测会计、出纳等岗,具体情况按人事“三定”方案实施,职责遵照现行岗位职责执行。
第十九条专项营销员。上述三部分人员定岗后,其余人员均转为专项营销员(包括村代办站人员),专项营销员由基社(部)客户经理部主任定岗聘任,专项业务营销员,负责组织存款,收回贷款,保证贷款的法律时效,并向客户经理提供客户的贷款需求信息。
第四章客户经理(专项营销员)的工作制度
第二十条访客报告制度。定期探访有关客户,拜访新客户,并将探访情况填入客户经理工作日志,每月上报信用社客户经理部。主任要每月进行检查并签述意见后按照规定使用或存档。
第二十一条客户经理例会制度。信用社客户经理部每周组织所辖客户经理和专项营销员召开工作例会,总结、通报上周工作,交流市场信息,研讨当前工作重点和工作方向。
第二十二条档案管理制度
⒈客户经理档案制度。信用社客户经理部对每个客户经理和市场营销员建立管理档案,包括个人的基本资料和工作业绩等内容(客户经理日志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⒉客户经济档案制度。客户经理对所辖每位客户建立客户档案,全面掌握客户的资料,以利于了解跟踪客户的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⑴客户经济状况:户主、住址、身份证号码、家庭成员及主要收入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