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抵质押贷款自查情况报告

法律文书范文 发布时间:2013/4/5

农村信用社抵质押贷款自查情况报告


根据《省联社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抵质押贷款风险排查等三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农信办发号】精神,《县农村信用社抵质押贷款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农信发号】的要求,我社对抵质押贷款进行逐笔排查,现将排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贷款概况说明
我社截至年月日,表内留有余额的抵押贷款共计笔,金额合计万元整,无质押贷款。
以上两笔贷款情况如下:
1、,贷款时间年月日到年月日,用途生意,抵押物:房权证,私第号。
2、,贷款时间年月日到年月日,用途为经营,抵押物:土地使用权,国土资字第号。
二、贷款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
根据文件要求,我社对抵押贷款进行逐笔检查,情况如下:
1、以上两笔贷款均为应借款人本申请,通过本社审贷小组签字同意,报县联社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同意,并到相关部门登记领取他项权证后办理。
2、以上两笔贷款抵押物分别为居民自用楼房及县政府出售土地,房屋有房产手续并经房管局取得他项权证,土地有相关部门签署的建设用地批准书等并经国土资源部取得他项权证书,权属清楚,抵押物真实。
3、户抵押物通过东迅房地产经纪咨询有限公司评估(房地产咨询报告编号:房咨字[]【】第019号)。户抵押物通过现有土地价格估算。
4、以上两笔贷款抵押物与贷款审批抵押物相一致,两笔贷款均先登记后放款。合同到期日期均在他项权证书抵押存续期限范围内。
5、到年月日止抵押物均未有被挪用、处置等情况。
6、其他情况说明,户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年11月日至年月日,签定日期为年月日。实际贷款发放日期为年月日,借据日期为年12月日至年月日。
我社按照文件要求,对辖区内抵、质押贷款进行了逐笔核查,未发现有工作人员违规进行虚假抵押,逆程序放款等情况。
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业务技能培养和思想道德素质修养,改进不足、引以为戒,树立起正确的工作态度及责任心,认真做好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及催收等工作,把好每一道关口,加大监督及奖惩力度,对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绝不姑息,坚决确保我社资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