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
工作计划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27
市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十次全会和市委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能力,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人民群众,确保“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目标的实现,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决定》和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动员大会要求,现就集中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那一世范文网文章-http://nayishi.com找范文,到那一世范文网]一、集中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阶段工作安排
全市集中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4月上旬开始,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范围包括全市乡镇以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人民团体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4月上旬—5月中旬)。主要任务是,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认真组织学习,统一思想认识;制定出台开展效能建设的实施方案,具体安排机关效能建设各项工作。动员部署阶段要着重抓好以下主要工作:
(一)做好安排部署。一是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动员会议,对机关效能建设作出安排部署;印发《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决定》;成立全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4月上旬);以上工作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实施。二是制定下发《关于集中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4月中旬);三是督促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研究制定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方案(4月中旬),以上工作由市效能办公室负责实施。
(二)强化学习教育(4月上旬—5月中旬)。各县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组织机关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决定》和市委领导同志在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动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通过学习讨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广大机关干部职工明确集中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增强参与机关效能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积极参加所在机关组织的学习活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推动机关学习活动的深入开展。
要借鉴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做法,组织开展好主题学习教育活动。一是精心组织开展好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广大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组织宣讲团,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巡回宣讲(4月中旬—5月上旬)。教育引导机关干部职工把“八荣八耻”作为机关工作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二是精心组织开展好学习贯彻党章主题教育活动。由市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分别在市县区机关举办学习贯彻党章主题教育报告会(5月中旬—6月上旬)。使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成为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自觉按党性原则办事。三是由市纪委牵头负责,精心组织开展好宗旨观、权力观和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6月中旬—7月中旬)。教育引导广大机关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四种理念,即加快发展的理念,服务至上的理念,讲求效率的理念,争先创优的理念。四是由市人事局、法制局分别牵头负责,精心组织开展好民主观、法制观学习教育活动(8月上旬)。组织广大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通过学习教育,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自觉做到依法办事。
(三)组建工作机构。一是抽调人员组建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用品,开展日常工作。以上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纪委负责实施(4月上旬)。二是组建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制定投诉处理的具体办法,公布投诉监督举报电话,建立监督员队伍并开展工作。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市效能办负责实施(4月中旬—4月下旬)。三是督促各县区和市直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成立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信息联系通道。以上工作由市效能办负责实施(4月中旬)。
(四)开展调查研究。一是组织部分领导小组成员深入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调研,了解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动员大会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听取各方面对集中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反映,了解和掌握机关效能建设中需要研究解决的重点问题。以上工作由市效能办负责实施(4月下旬)。二是组织开展第一次问卷调查,听取各方面对集中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意见和建议。以上工作由市效能办牵头负责,市直机关工委等有关部门配合实施(4月下旬)。
(五)抓好宣传报道。一是研究制定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宣传报道计划,组织各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工作,督促武威日报、武威电视台开辟宣传专栏,落实专兼职报道人员。以上工作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实施(4月中旬)。二是通过新闻宣传和简报交流,促进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定》和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动员大会精神,全面启动集中开展效能建设工作。以上工作由市效能办负责实施(4月中旬)。
市效能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及时召开集中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汇报会,总结第一阶段工作,安排部署第二阶段工作。
第二阶段:整改提高阶段(5月下旬—10月下旬)。主要任务是,认真查找突出问题,精心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切实改进机关作风;转变机关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工作活力;完善制度体系,规范机关行为;强化监督检查,坚持依法行政;改善队伍素质,提高工作效能,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各级机关和广大机关干部职工工作的满意度。整改提高阶段要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查找问题(5月下旬—6月下旬)。各县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在第一阶段学习动员、提高认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明察暗访、督促检查等形式,面向基层和服务对象,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本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在服务态度、机关作风、依法行政、执行政策、工作效率、办事质量、廉洁自律、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精心研究制定整改方案。
(二)集中整改(7月上旬—10月下旬)。集中整改,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机关效能建设的关键环节。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从各自实际出发,确定整改重点和主攻方向。要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抓起,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情改起。结合当前全市机关实际,要重点在解决六个方面的问题上取得实效:
1、在解决“事难办”问题上取得实效。一是加强思想教育。通过强化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密切与群众的联系,着力解决服务态度“生冷横硬”和“吃拿卡要”问题,尽职尽责地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削减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加快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各县区年内建成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健全完善审批监督机制。三是优化机关服务。大力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彻底克服“四难”现象,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四是创新体制机制。按照省上统一部署,在做好“四加一”改革工作的同时,着重抓好水利管理体制、文化旅游管理体制、广播电视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农口事业单位改革,创新管理体制,整合机关资源,优化组织结构,提高行政效率。五是树立创新意识。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力克服思想性、体制性、机制性障碍,把中央和省上精神与武威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在解决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上取得实效。一是加大效能监察力度。认真执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关于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二是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开展执法监察,严格实行执法责任制,促使广大机关干部职工把追求效率与依法办事结合起来,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三是深化政务公开。特别对项目审批、办证审照、专项资金使用、大宗物品采购、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公务员录用、执法处罚等,要进一步公开政策依据、办事程序、承诺时限、办事标准和办事结果。并利用天马网站,探索电子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试行政务通报、政务听证会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四是推行党务公开。公开机关职能设置、管理服务范围、责任主体、监督渠道,认真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五是建设信用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诚信武威的意见》,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加强法规、道德、监管三大体系建设,加大对不良信用的披露力度,鞭挞失信行为,努力做到诚信理政。
3、在解决执行政策不到位问题上取得实效。对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认真解决执行政策不到位的问题,坚决反对和纠正“上边红灯、下边绿灯”,令不行、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特别要加大对财税政策、教育收费政策、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农资价格政策、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政策、涉及下岗职工、城市低保、离退休干部职工等人员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采取得力有效措施,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4、在解决作风不实问题上取得实效。大力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坚决反对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行为,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真抓实干的精神,抓落实、抓项目、抓发展。尤其要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上学难、上学贵,环境污染治理难、困难群众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