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木加工产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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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纸厂出售条件,鼓励租赁方向银行收购造纸厂资产并进行技术改造,开发生产系列产品,增加附加值。到,年产工业用纸吨,实现产值800万元,税收150万元。二是引进荣威木业公司盘活海林局一木器单板生产线。投资1100万元,新建厂房,收购原海林局第一木器厂一条单板生产线,新增1条细木工板和单板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到实现产值3000万元,税收100万元。
三是引进牡丹江腾达炭业公司盘活大海林红岩人造板厂闲置厂地。投资300万元,建立20座木炭生产炉,利用丰富的次小薪材和采伐剩余物生产木炭,为牡丹江顺达电石公司提供吃配服务,到实现产值500万元,税收40 万元。
3、加大宣传,打造一批木业知名品牌
筛选一批好的地方产品,进行策划包装,通过向大企业、大集团挂靠,或是不断增大宣传投入,逐步培育成叫响一方的地方名牌。一是确定主打品牌和产品。根据海林地域特色、历史沿革,围绕企业文化和产品,重点主打耐力牌百叶窗(家具、地板)、林海牌铅笔、大岩牌人造板、大华牌天削箸、佳源牌微薄木、林海牌包装纸板等。二是政策激励,引导企业创名牌。对获得国家级驰名商标和省级名牌产品的企业分别奖励100万元和20万元,激励企业增大广告投入和宣传费用,推动争创名牌氛围形成。三是实施对外联合靠名牌。鼓励企业弃小帅当大兵,主动向外挂靠,实施联合、联营,引进大企业、大集团的资金、技术、管理和品牌,做大做强企业,杨地方之名。四是加大市场炒作,造势创名牌。组织企业积极参加各类经贸会、展销会、订货会,特别要组织参加好专业会展,广泛与同行业企业、销售商、代理商接触,推介产品,增加企业知名度,提升品牌影响力。协调相关部门,降低收费标准,争取各类活动冠名权,提升品牌影响。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实施五大班子领导包产业、包企业、包项目,将林木加工产业、企业、项目作为重点包扶对象,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海林林木加工业协调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修编林木加工业的总体规划,制定中长期发展目标,研究出台扶持林木加工业政策,协调解决发展过程中涉及的各种外部关系和重大问题。选派相关部门对重点林木加工企业和项目进行包扶,包企业要做到“五包”,即包经营者素质提高;包产品、技术创新及发展策划;包市场开拓、营销策划,提高经营水平;包安全稳定,保证生产顺利进行;包税收及各项指标全面完成。领导小组经常组织包企单位深入企业调查研究、现场办公,通过协调银行贷款、联系合作伙伴等融资方式,帮助企业解决生产资金短缺等实际困难,力保企业正常生产。在企业扩大规模时,帮助解决征地、用水、用煤、用电、原料采购等问题,促进企业快速发展。发挥部门优势,帮助企业搜集、整理、筛选有价值信息,及时将合适的项目、好的信息、相关客户提供、介绍给企业,促进企业上项目、搞合作、研发新产品。督促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及时防犯隐患,避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帮助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指导企业严格按照公司制要求组织生产经营,健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四权制衡的经营方式。为企业领代办规划设计、土地征用、安全卫生、环保评价、房产证照等审批手续,帮助办理立项审批、可研编制、项目申报,对技术改造、新产品研发争取上级支持。要做好项目的前期、中期、后期工作,对续建、改建、扩建项目不遗余力帮助筹措资金,保证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早达效,积极落实新上项目投资主体,力争早日开工建设。
(二)加大扶持力度。一是充分发挥企业服务中心的作用。认真实施收费审查制度、厂长经理例会制度、派驻企业联络员制度,将重点林木加工企业全部纳入协议服务范围。强化对林木加工企业在市场导入、市场开拓、网络信息、技术支持、人才培训、投资融资、改制盘活、环境监察、法律援助等方面的综合服务。对重点林木加工企业的发展提供超常服务,实行代办、领办、一次会议协调和限时办结制。二是强化政策扶持。完善扶持政策,以最优惠的政策激发林木加工业发展。放宽市场准入门槛,凡是新建林木加工企业,只要是对木材进行精深加工,全部由市林业主管部门协助办理林木加工许可证。对新建、盘活、改制林木加工企业,根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由财政局从土地出让金地方分成部分中拿出一定比例无偿投入企业支持发展。对投资规模较高,对地方经济拉动较大的新建、改造项目,按银行当期利率,由财政给予贴息。对新建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林木加工企业,其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前十年全额投入企业,对于固定资产投资200-500万元的新建林木加工企业,其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前五年全额投入企业,后五年50%投入企业。森工企业改制、盘活林木加工企业,每年新增税收地方分成部分50%返投森工局。新建林木加工企业,建设期间一切地方行政事业收费一律按下限收取,固定资产投资超过200万元的,免收建设期间本级政府地方行政事业收费。转制企业办理土地、房产变更等手续只收工本费。每年从工业发展基金中提取部分对有独立品牌的林木加工企业开展广告宣传进行补贴。
(三)强化招商引资。一是落实招商主体。发挥社会各届力量,开展全民招商,特别要发挥好已有林木加工企业在招商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引导企业弃小帅当大兵,主动向同行业的大企业、大集团攀高结贵,实施横联挂靠。地方和森工要打破所属界线,联手实施招商,紧紧围绕优势资产、优势资源、优势项目,精心包装项目,通过网络、亲朋、对口单位寻找投资者,以招商推推动森工企业盘活闲置和低效运营资产。二是落实招商责任。包扶林木加工业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成员单位人员要肩负起招引商的主要责任,要带头扛标,要在领导小组内建立激励与鞭策机制,将每个小组成员每年必保至少引进1个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以上林木加工企业列入全市一级目标考核。三是选准招商对象。要将眼光重点锁定在具有战略投资倾向的国内外木制品加工知名大企业、大集团和精深加工项目上,加强对大企业发展的了解和投资动态的研究,选准与海林发展林木加工业的结合点,主动出击,定位、定向地搞好对接。对已洽谈的项目,要持之以恒,紧盯不放,不惜血本,上门搞服务、给政策,不达目的不罢休,吸引客商投资。实施靓女先嫁,重点推荐与大企业有合作关系、经营良好的企业率先实施挂靠,利用知名企业技术、品牌优势,带动企业发展。
(四)健全管理队伍。一是组织经营者定期培训。政府每年举办各类专题讲座和培训班1—2次,聘请有经验的学者、专家、业内人事到海林举办企业管理、投资、技术创新、行业发展动态等讲座2—3次,提高企业管理决策层驾驭市场、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二是组织企业家到国外或经济发达地区考察学习。学习知名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和管理方法,逐步提高经营者的实际管理能力。三是利用现代化网络学习。引导企业经营者增强终身教育意识,运用现代化远程教育手段参加不同层次网络培训。四是激励企业家自学。实施教育补贴,凡是从正规院校毕业,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的由政府补贴1000元、研究生学历补贴元,博士生学历补贴4000元。
(五)发挥协会作用。鼓励、支持协会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通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自我规范,加强企业间沟通,促进共同发展。一是加强质量监督。入会企业要强化行业自律,共同维护海林木制品质量形象,严格执行国际、国家标准,对只有企业标准的,由协会生产同类产品的成员单位共同研究制定统一的企业标准,并认真执行,保证产品质量。二是实现利益共享。加强会员单位之间在市场信息、管理经验的交流,共同分析市场趋势、产品动态,实现生产、销售优势互补,发挥企业集群的优势,共享资源、信息和市场。密切会员企业配套合作关系,通过协会实施资产联合或销售联合,合作开拓市场,联手打造品牌,共同承揽定单,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以强带弱,共同发展。三是打造企业信誉。引导会员企业讲求诚信,重守合同,树立诚信形象,培育商业信誉,促进协会与金融部门交流与合作,开展会员短期贷款互助担保服务,积极帮助企业争取短期贷款。四是反映企业呼声。对企业生产、经营、税费、政策等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由协会定期收集整理后,通过政企对话等形式及时反馈给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