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设和谐平安石城”活动的实施意见
关于开展“建设和谐平安石城”活动的实施意见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建设和谐平安赣州”活动的决定》(赣市发【】5号)和《关于印发〈建设和谐平安赣州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发【】19号)文件精神及县“333”工作目标要求,县委、县政府决定,从开始,用三年的时间在全县广泛开展“建设和谐平安石城”活动,努力实现全县政治安稳、社会安定、经济安全、人民安康,为加快“十大体系”和新农村建设,深入实施“调头向东,推进农业产业化,构建工业主导型经济”发展战略,促进“三个文明”建设,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
一、目的意义
1、开展“建设和谐平安石城”活动,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开入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年初,省委提出了实现“创建和谐平安江西,共创兴赣富民大业”目标;市委作出了从今年起用三年时间建设“和谐平安赣州”的决定。县委、县政府把握全局、审时度势,适时开展“建设和谐平安石城”活动,积极,进行“苦干实干创业绩,和谐平安兴石城”主题教育,对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石城具有现实意义。
2、开展“建设和谐平安石城”活动,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党历来高度重视社会和谐稳定,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内容。开展“建设和谐平安石城”活动,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客观要求相一致,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容相一致,对于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实现我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快速、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依法治国方略,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围绕工作大局,落实领导责任,夯实基础,健全体制机制,突出重点难点,积极推进创新,务求工作效,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目标任务
按照全面启动,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边实施边见效,边完善边巩固的总体要求,从今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在全县开展“建设和谐平安石城”活动;确保两个时间,90%以上的乡(镇)、村居、倒直(驻县)单位达到“和谐平安石城”标准,并通过市、县检查验收。建设活动必须做到“五营造一促进”,即营造安定良好的治安环境、规范有序的经济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为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动、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而努力。着力在社会安全稳定方面实现,“六不发生一满意”,既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不发生在全省全市造成重大影响的特大恶性刑事案件,不发生在全省全市造成重大影响的群死群伤恶性治安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不发生在全省全市造成重大影响的“**功”等**组织聚集滋事案件,不发生在全省全市造成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在全省全市造成重大影响的群体性纠纷械斗事件;人民群众对治安的满意率达90%以上。
四、活动内容
1、加强严打整治,营造安定良好的治安环境。
(1)坚持“严打”方针,、增强打击力度。政法部门要统一认识,统一行动,密切协作。公安机关要开展命案必破和适时开展要案攻坚、“两抢一盗”、打流追逃、打黑除恶等专项战役,做到快侦破;检察机关对大要案依法提前介入,要求快捕快诉;人民法院要依法判处,实现快审快结。坚决遏制刑事案件上升的势头,刑事案件发案总量、八类严重刑事案件发案数得到有效控制,发案数均低于前两年平均数;不发生在全省全市有重大影响的恶性刑事案件。
(2)狠抓重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本着什么治安问题突出,就集中解决什么,哪里治安混乱,就在哪里进行整治的原则,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当前重点抓好“九项整治,即:县城城区、农村、学校周边、“黄赌毒”、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文化市场、出租房屋和公共娱乐场所、林区治安整治。
(3)防范打击敌寻势力的渗破坏活动。大力构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切实维护国家安全。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敌对组织、**组织及其他非法**组织的渗透、策反、窃密、破坏活动。加大对“**功”顽固分子教育转化攻坚力度,铲除**及非法**滋生的土壤,确保“三个零”目标实现。
2、增强服务经济能力,营造规范有序的经济环境。
(1)加快推进社会公平和诚信体系建设。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诚实守信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综合运用财政、信贷、就业、扶贫开发、法律援助等手段,建立起以权力公平、社会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和人道主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加快建立企业、个人和公共信用服务体系,逐步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
(2)强化司法调节规范功能。审判机关要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充分发挥发事行政审判对市场经济的调节规范作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诉讼调解制度,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切实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公平交易和有序竞争。
(3)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把好市场准入关,强化市场监管,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和非法垄断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商业欺诈、非法传销行为,营造健康有序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4)打击经济犯罪。严厉打击偷税、漏税、骗汇、走私等经济犯罪活动,打击盗窃、诈骗、哄抢、侵吞企业资产等侵财性犯罪和破坏生产经营秩序的犯罪活动,为企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治安环境。
(5)依法惩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建立完善防范机制,强化法律监督,从源头上预防犯罪。坚决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以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犯罪,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6)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安全生产实施有效监督、指导、协调,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的排查、监控、整治,不突破市里下达的事故控制指标,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逐年下降,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发生特大事故和校园因安全隐患造成的死亡事故。大力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3、全面推进依法治理,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1)大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引导作用,积极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围绕“创新组织机制、扩大宣传阵地、优化普法队伍、举办特色活动”四个方面,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进企业”、“法台城市创建”、“送法下乡”等活动,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提高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及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2)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各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主体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裁量适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和规章得到全面正确实施,切实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3)严格公正司法。各政法部门要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规范热潮司法行为、促进执法司法公正”专项整法、“星级创优”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好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枉法裁判等问题,重点规范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行为,坚决惩治司法腐败,确保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4)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基层政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行村(居)务公开,保障基层群众的民主权利。结合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不断推进农村的民主法制建设。
4、深化基层创安,营造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1)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整合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加强科技防控,加快城区社会面视频监控系统建设,8月前建成县城视频监控系统,县110指挥中心实现“三台合一”(110 119 122)。加强治安卡口建设,配备车辆、路障设施,落实民警和巡防队员24小时值守。加强对要害部位设防和城区治安巡逻守护,县城建立30人以上的专职治安巡防队,降低可防性案件发生率。
(2)大力实施公民职业化、农民知识化工程。认真落实促进就业与再就业优惠政策,加强就业指导与服务,提高劳动就业技能和转岗能力,促进再就业,降低失业率,提高就业质量。积极实施农民知识化工程,强大城乡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力度,强化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管理,加强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与劳动保障执法考察力度,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3)构建事故灾害救援和预警体系。10月前完成全县高危行业和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工作,并落实跟踪监控整治单位;底前,建立起对中心城区重大危险源的动态监测和实时监控体系。
(4)实行安全防范设施准入制。凡新建、改(扩)建住宅小区、商场、学校、厂房等必须符合安全防范的要求,在其规划设计、建设施工、检查验收等环节,公安、消防、建设、卫生、环保、安监等职能部门必须严格把关,确保新建、改(扩)建住宅小区在建成后即达到安全防范的要求。同时,对现有不符合安全防范要求的小区、学校等逐步进行改造,达到安全防范要求。
(5)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重点巩固一个阵地,突出两项教育,建好三类基地,抓好四支队伍。抓好法制副校长队伍。抓好法制副校长队伍、学校法制教导员队伍、校外辅导员队伍和青少年心理咨询教育队伍的建设,建好传统教育基地、法制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突出对后进生、有劣迹青少年的帮教,巩固青少年教育工作阵地,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青少年违法犯罪比例低于前两年平均数。
(6)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制度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提前介入、回归接茬、出狱(所)服务、就业扶持四大工作体系,深入开展社会帮教活动,建好重点安置帮教基地,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得到有效控制。
(7)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