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十一五规划思路
工作计划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29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十一五规划思路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十一五”规划思路“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过程中十分重要的资源整合阶段。为实现劳动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明确“十一五”期间劳动保障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与政策框架,形成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劳动保障事业新格局,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估价
过去的五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面对经济体制转型、企业改革不断深入、就业压力持续增大的严峻形势,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者团结一心,开拓进取,劳动保障事业得到了全面发展,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是“两个确保”得到落实。全县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的发放率达到100%;累计筹措专项资金1100多万元,用于发放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切实保障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和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
二是就业再就业稳步推进。累计开发城镇就业岗位3640个,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员26500人,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7875人,其中安置4050人员156人;全县职业培训共16732人,组织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40万人次,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建站率100%,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服务体系初步形成。
三是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全县征缴养老保险基金由的501万元增加到1068万元;征缴失业保险基金由的14.1万元增加到145万元;征缴医疗保险基金由的100万元增加到482万元。工伤、生育保险基金征缴均有大幅度增加,全县初步构建起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大险种齐全的社会保障框架体系。
四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卓有成效。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童工、私招乱雇、无证上岗等行为,劳动力市场秩序逐步规范。帮助农民工追讨工资137.8万元,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10345份,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5起,及时进行调处,结案率达96%以上。
到“十五”末,我县劳动保障工作仍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有:一是就业压力大,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劳动力市场建设相对滞后,统筹城乡就业的服务机制和扩大就业的长效机制还不健全,落实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还有不尽人意的地方。二是社会保险扩面难、基金征缴清欠难,社会保险覆盖面不够广,基金承担风险能力较弱。三是国企改制职工转换身份面临一定的阻力和困难,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险预留资金增加了企业和财政压力,潜伏着不稳定因素。四是劳动者的择业观念、文化和技能素质与市场经济发展还不相适应,职业技能培训滞后,整合劳动力资源的任务十分艰巨。五是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劳动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十一五”期间切实加以解决。
二、“十一五”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的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贯彻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全面推进劳动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促进经济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服务。
(二)战略目标
——完善就业服务体系
“十一五”期间就业再就业的基本目标是:拓展劳务经济,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坚持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并举的战略,全面建立“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市场就业机制。通过就业促进发展,以经济发展成果不断扩张就业总量。
一是切实做好政策导向。全面建立就业基础台帐,开发第三产业和劳动密集型实体,鼓励劳动者自主择业和创业,开展跨地区劳务协作。通过政府政策导向,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的就业政策。保持每年城镇新增就业岗位个,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万人次。
二是积极推进社区就业。大力开发保安、保洁、家政服务、公共设施维护、托老托幼等公益性就业岗位,妥善解决“4050”人员的就业问题。通过市场化运作、网络化管理、产业化发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和“社区就业样板”,对就业成效突出的社区提请政府实行奖励。
三是建立就业援助机制。就业服务机构主动掌握就业供求信息,建立规范的就业供求数据库,有效调控公益性就业岗位,及时发布供求信息,实行空岗公告制度。分季举办招聘会,定期开展社区就业援助活动,为求职人员提供“零距离”服务。
四是全面推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工程”,全力抓好农村贫困劳动力培训。“十一五”期间,培训全县农村贫困劳动力5万人,认真抓好“技能就业工程培训基地”建设申报筹建工作。大力援助“技校贫困生”,积极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组织送技能、送岗位、送信息、送服务下乡,服务上门。全面开展师资培训,培训对象包括乡镇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就业训练中心及民办培训机构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教师。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十一五”期间,继续向企业职工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拓展,不断加大工作力度。
五是完善职业培训制度。加强职业培训政策宣传力度,扩大职业技能培训的社会影响,切实增强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法律意识。全面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加强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和分类指导,突出本地培训特色,适应市场需求。有效利用再就业培训基地,有针对性地开展商业、服务业,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烹饪、车工、焊工、电工、电脑、美容美发师、营销管理等专业技能培训。“十一五”期间,培训各类技术人员1万人,基本达到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建设规划的需求。健全就业准入制度,加强“两证”管理,提高培训质量。
六是加强劳务输出工作。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就业服务机制,有序地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010年,利用劳动力市场广泛搜集招工信息,强化与东北、南方沿海等地的劳务协作关系,拓展大西北输出渠道,组织劳务输出45万人次。并建立规范的劳务输出管理、流动服务、市场调节管理机制。积极引导外出人员回乡创业,扩大劳务经济成果。
七是建立政府支持就业再就业的长效机制,积极向县政府汇报就业再就业工作进展和政策落实情况,政府对就业再就业财政支持资金逐年增加,力争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1、社会养老保险
(1)积极做好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工作。社保经办机构切实搞好服务工作,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的接续工作。进一步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做到管理重心下沉,服务位置前移,促进参保人数回升,基金征缴到位,基金积累增多,支付能力增强。
(2)切实抓好农村养老保险接收工作。按照“编内接人、全额预算、不吃基金”的原则,底至初完成接收任务。研究制订农民工、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办法,探索农村养老保险,统筹城乡社会保障。
(3)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研究制订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方案,统筹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坚持与企业制度相衔接、坚持退休人员待遇平稳过渡、坚持基金自求平稳。
(4)积极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到“十一五”末,基本养老保险要覆盖到城镇各类用人单位及从业人员,覆盖面达到100%,参保率达到95%以上,促进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5)切实抓好清收历欠工作。从起,对欠缴养老保险费数额较大的单位,分别采取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手段进行督缴。对原破产单位的养老保险债务,组织专门人员核实债权,清理债务,以年清缴35%的速度,在“十一五”期内基本清收完毕。
(5)完善社会化管理服务。巩固和完善委托银行代发退休费制度,确保社会化发放率100%;加强退休人员生存认证工作,充分发挥社区服务功能,推行属地生存认证的监管机制;建立对离退休人员走访制度,提升退管服务水平。
(7)做实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落实国家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精神,规范“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模式,逐步做实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加强基金数据库建设,全面推行“社会保障卡”制度。统一五项险种数据,实行一卡通,为参保人员提供便捷服务。
(8)进一步规范职工提前退休审批工作。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规范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审批程序,严格控制基金支出。
(9)增加社会保障事业财政支出预算。在现有财政投入的基础上,县政府要逐步加大社会保障支出预算比例,每年保持不低于15%的比例,逐步达到年支出比例为20%。
2、失业保险
(1)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强化基金核定力度。失业保险的扩面重点是事业单位和民营企业、灵活就业人员,用三年左右时间将失业保险制度覆盖到位。做好改制、重组企业和转移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关系的接续服务工作。以末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基数,每年新增参保人数15—20%,基金核定率达100%。
(2)清收失业保险基金历欠。在依法规范社会保险缴费申报,缴费程序的前提下,清理失业保险基金债务,理顺债权债务关系,运用法律、行政和社会监督等多种手段,强化清欠力度。年清欠率达20%,到“十一五”末基本完成清欠。
(3)建立失业保险信息系统。将失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与劳动保障信息系统有机结合,纳入“金保”工程同步实施,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4)平稳推进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工作。在实施并轨过程中,做好失业职工待遇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实现基本生活保障方式的转变,平稳推进改革。
3、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十一五”期间,要逐步形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公务员医疗补助、大额医疗补助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为辅的多层次医疗保险制度体系,稳妥推进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建设。按照“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协同推进”的指导思想,完善全县生育保险制度,实行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统一参保、统一征缴、统一管理的模式。
(1)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按照“低水平、广覆盖、统帐结合,双方负担”的原则,不断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到“十一五”末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达100%,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覆盖面达60%以上,参保总人数达3万人。
(2)全面启动生育保险,到“十一五”末生育保险参保率、基金核定率均达到95%以上。
(3)建立完善生育保险业务运行系统,实行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分别确定费率,基金分别立帐,待遇分开支付的运营机制,协同推进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作。
(4)加强医疗保险管理。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