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劳保局“人才宣传月”活动汇报

工作汇报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18

县劳保局“人才宣传月”活动汇报

县劳保局“人才宣传月”活动汇报
按照《关于开展“人才工作宣传月”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围绕人才强县战略,加快培养一大批适应地方经济发展需要的初、中、高级职业技术型人才。宣传月中,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宣传做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出台《关于做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劳社[]23号),进一步明确高技能人才评价的有关要求及方法、企业高技能人才收入分配办法和高技能人才培养激励措施,努力营造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良好环境。
二是开展职业培训机构评估。对全县纳入管理的34家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学习),进行现场检查,按场所面积、教学设备、师资力量、管理制度、培训能力、工作实绩等项内容,认真检查评估,整改存在问题,督促其上规模上水平。
三是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等级标准,当月组织职业资格鉴定七次,核发证书367人次。并深入有关经济主管部门、培训机构、企业,统计申报23人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核鉴定工作。
四是进一步落实人才培养的扶持政策。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以及高技能人才提高等级培训,工作实绩,及时兑现培训费补贴,共计205万元。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第一,高技能人才培养滞后;第二,部分用人单位、特别是企业对人才培养重视不够,合理使用和待遇落实也欠缺;第三,培训补贴经费应由地方财政负担部分不到位。
针对存在问题,我们采取以下措施:
、扎实持久地开展人才兴国、兴县战略的宣传和推进,努力营有利于人才成长的社会环境;
2、把高技能人才培养作为工作亮点,加大资金投入、实行目标管理考核、采取更多的激励措施,促进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人数不断增加,充分满足全县经济快速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3、加强劳动纠纷执法检查,落实职业工种准入制度,强化高技能岗位持相应技术等级证书从业督查,并确保技能、岗位、效益、待遇的统一,促进高技能产生高效益,高效益取得高报酬。
4、继续争取上级和地方财政支持,多渠道筹集人才培养的必需经费,并完善培训经费补贴与人才培养实绩挂钩办法,不断开创人才工作的新局面。

二〇〇七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