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重度残疾人特殊生活补助情况汇报

工作汇报范文 发布时间:2016/8/21

市重度残疾人特殊生活补助情况汇报


市有302万人口,其中残疾人18.5万。就重度残疾人特殊生活补助汇报三个方面的情况。
一、市重残补助政策及落实情况
7月25日,市人民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重度残疾人特殊生活补助实施方案》,8月2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潭政办函〔〕112号文印发了该方案。
方案的主要内容是:
1.自7月1日起,市所辖各县市区具有本市户籍,持有二代残疾人证的各类一、二级残疾人,除文件列举的8类情况暂不列入享受范围外,不分城乡都可以享受每人每月60元的重度残疾人特殊生活补助。
2.重残补助所需资金,市辖区财政按5:5比例分担,市辖县市按3:7比例分担,所需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3.市辖区重残补助的审批程序为: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社区(村)初审,街道(乡、镇)审核,区残联审查,市残联审批;县市重残补贴审批办法由县市制定。从实际操作来看,均为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社区(村)初审,街道(乡、镇)审核,县市残联审批。
此外,文件对财政、残联部门的分工以及监督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
方案实施的情况是:
至12月底,全市共有13089人享受了重残补助,共发放补助资金471.2万元,其中市财政承担160.07万元,县市区财政承担331.13万元,所有资金在春节前已发放到位,没有出现告状、上访等不稳定现象。
今年以来,仍不断有残疾人申办补贴,估计到今年底,全市将有1.8-2万人享受这一政策,将发放1300-1500万元重残补贴。
二、出台重残补贴政策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就我们的体会,应注意如下问题:
1.摸清底细汇好报。除了全市有多少残疾人发了多少证,其中一二级有多少,地域分布如何,所需资金多少等静态情况应一清二楚外,重点要对符合条件未办证以及已办证、要升级的人数作出科学的预测和判断,我们在调研阶段,向、株洲学习后,进行了反复测算,再向政府汇报的。事实证明,我们的预测是准确的。
2.资金来源要讲清。我们从制度设计开始就与财政及市领导讲清楚,重残补贴资金需要财政预算负担,不能从残保金中列支,如果笼统提财政资金负担,操作时财政很可能会要求从残保金中列支,并且从汇报到文字,一开始就要有十分明确的表述,必须打消所有人员动用残保金的念头。
3.县市区最好同时启动。由于省县财政直管体制,市级出台政策难免顾区不顾县,如果这样,市残联虽然没有责任,但势必造成**工作难做,残疾人待遇不公。我们从一开始就设计统筹城乡政策,并且按和株洲的标准,不分城乡就高不就低,与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取得支持后,再向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取得了支持。
4.审批人设计要合理。重残补贴所需资金市区按5:5分担,审批权集中在市,避免了基层个别工作人员请客,市财政买单;市县按3:7分担,审批权下放到县,减少了市里工作量,县里也会主动加强审核管理,避免审批失控。
5.宣传发动要到位。政策出台后,市残联制发了宣传通稿,在报纸、电视、网络实行了立体或大张旗鼓的宣传,市残联还翻印了政府文件,通过残联系统张贴到了所有社区和村,同时召开各县市区、各专门协会会议广泛宣传,考虑到首次发放前工作量大,在宣传通稿中就明确首次发放城区将在阳历年底,县市将在农历年底前,消除了误解,求得了理解,确保了稳定。
6.配套措施要跟上。政策出台后,残疾证升级现象大大增加,我们预计到了这种情况,8月份理事会就明确规定了全市残疾证升级定点鉴定复审医院,在定点医院设立了残疾证等级鉴定复审中心,建立了各门类残疾专业鉴定机构,有效的应对了随之而来的残疾证升级热潮。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请、株洲暂缓提标。重残补贴是一项社会福利,是锦上添花的好事,但要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现残疾人对提标愿望十分迫切,株洲财政远远大于湘潭,而长株潭一体化使得三市政策关联度很高,如果株洲提标,势必对湘潭产生很大压力。这几年,我们通过政府为残疾人做实事等措施,每年在常年预算外从财政争取资金助残都在几百万元,重残补贴再提标,恐一时难以承受。
2.严格残疾证办证责任。按照目前残疾证办理流程,残疾证发放审批权限实际上在县市区残联,随着重残补助政策实施,办理一二级残疾证及残疾证升级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办证工作越来越重要,建议省残联从业务角度,进一步明确残疾证发证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