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案件风险排查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工作汇报范文 发布时间:2016/8/21

银行案件风险排查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关于案件风险排查工作自查报告
银监分局:
按照银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案件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行对全辖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账户管理情况、大额存款进出情况、现金管理情况等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的风险排查。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银监分局和总、分行案件风险排查工作要求,我行结合实际制定了全行案件风险排查工作《自查方案》,明确由财会信息部牵头,抽调客户业务部、信贷与风险管理部业务主干开展案件风险排查工作。
二、认真开展自查。本次共有人参加了案件风险排查,共核查开户企业户,查阅各类凭证、账簿本;查阅大额现金登记簿本,查阅账户资料份。
(一)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我行制定了制度、制度、制度、制度、定期审计制度、现场和非现场监管制度等内控制度。按照人民银行和上级行的要求,安装了公民身份核查系统、反洗钱系统、会计远程监控等防控系统,加强了客户身份核查工作,加大了对大额和可疑交易进行登记、监测、分析的力度,进一步提高了我行案件风险排查的工作质量。
(二)账户管理情况。我行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关于开展人民币单位结算账户年检的通知》要求,在组织财会人员认真学习《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业务处理办法》、《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电子验印系统管理暂行办法》、《反洗钱法》、《金融机构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办法的基础上,循序渐进对所有账户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对我行综合业务系统中客户信息、反洗钱系统中客户风险等级功能模块开户企业信息、电子验印系统中开户信息及预留印鉴卡信息进行核对、维护更新,与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中相关信息和留存账户资料中的客户信息核对一致,确保了我行开立的账户合规合法,保存的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信息准确、连续、有效和完整。
季度我行新增客户户,变更账户信息户,撤销账户户,在我行开户的企业总数为户,开立账户总户数为户,其中:基本户户、一般户户、临时户户、专用账户户,在为企业开立账户时均进行了企业身份认证和法人身份认证,办理的结算业务逐笔通过电子验印系统对客户预留印鉴的真实性进行了验证,没有发现违规办理业务的问题;我行按月与开户企业核对账户余额、资金往来情况,并由开户单位在对账回执上盖章确认,季度累计发出存、贷款对账单份,收回份,收回率达到了100%。
(三)大额存款进出情况。此次案件风险排查共核查年月日至月日发生的金额在万元(含)以上的大额存款汇划业务笔、金额万元,其中:汇入笔、金额万元,汇出业务笔、金额万元。通过清理核查,未发现无相关凭证的大额收付存款,整收零付和零收整付且金额达到相当数额的存款业务;未发现账户所有者与无业务往来者划转大额款项问题,未发现他行汇入资金用途缺失问题。
(四)现金管理情况。按照上级行关于加强现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各支行都建立了大额现金备案登记簿、现金出入库登记簿、现金收付登记簿、库存现金登记簿、长短款登记簿、残币兑换登记簿、假币收缴登记簿、现金查库登记簿、库箱交接登记簿等登记簿。通过自查,没有发现违规办理大额取现的问题。
三、今后工作打算。
(一)加强案件风险排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风险防控的组织领导,协调各个工作环节,做好反洗钱工作,严格落实大额和可疑交易登记、报告制度,对大额现金存取、转账业务进行联网核查,严格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审核、开立各类存款账户,保管账户和交易记录资料。
(二)强化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继续坚持每周二、四集中学习制度,进一步增强业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及风险防范意识,消除麻痹大意思想,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遏制案件风险的发生。
(三)强化各应用系统管理。落实系统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公民身份核查系统、电子验印系统、账户管理系统、反洗钱监控系统、综合业务系统的管理。严格人员配置、职责履行、操作管理和密码使用,规范系统操作行为,切实提高系统运行管理水平,防范操作风险,保证系统安全、稳定、高效的运行。
(四)切实构筑风险控制防线。认真履行柜面会计监督职责,严格贷款资金的支付审批手续,建立监督信息反馈机制;运用远程监控系统加强对业务处理关键环节和重要时段的实时监控;将案件风险排查工作纳入财会、信贷工作的考评范围,加大对财会、信贷人员履职尽责的考核力度;加强与武威银监分局、人民银行和上级行的沟通与联系,配合各部门做好与案件风险排查有关的检查工作,有效控制案件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附件:案件排查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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