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局各部门工作量化考核方案
工作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13/8/4
县交通局各部门工作量化考核方案
县交通局工作量化考核实施方案各交管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明确责任目标,提高工作效能,严格考核奖惩,推动交通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紧紧围绕局党委制定的“八大规范化建设”工作目标,以局内部的十二项工作制度为遵循,不断推进省厅四化管理工作,结合各交管所、局属单位和机关科室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在省厅四化管理的推动下,围绕“一个中心”(县域经济发展),立足“三个服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不断将四化管理工作和局党委制定的“八大规范化”建设任务推向深入,转变职能、更新观念、开拓进取,促进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突破”战略的顺利实施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考核范围
交管所、局属单位、机关科室;根据职能和任务的不同,分类进行考核。
三、考核的主要内容
对各单位的考核主要有八项:业务工作、行政管理、四化管理、行风行纪、安全生产、平安创建、计划生育和宣传报道。业务工作区分工作性质、职能和任务的不同分类考核,其它具有共性的七项内容统一考核。
四、考核的方法步骤和标准
相关职能部门对其所负责的工作进行月考核并张榜公布,年终累计积分作为考核成绩,排出名次,兑现奖惩。
(一)对交管所的量化考核(1000分)
1、业务工作(350分)
①农村公路、桥梁建管养(200分,由农村公路处负责考核)
交管所所辖县道要保持清洁,无杂草、堆积物,无打场晒粮,无占道施工;公路桥梁、路沿石、泄水槽和路坡、路面无损坏,如有损坏应尽快维修,如无力维修应及时报告农村公路处,对危桥等影响道路畅通,出现安全隐患的,要及时竖立警示标志并报告农村公路处;积极参与农村公路、桥梁建设,如发现不合格的在建工程要及时报告农村公路处。
对所辖县道的路面不清洁有堆积物的,发现一处扣10分;对因路面有堆积物或占道施工造成路政投诉案件的扣50分;对有危桥、有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报告,并竖立警示标志的扣50分;对所辖路段私开平交道口未及时制止的,发现一处扣10分;对所辖路段年终省、市、县验收不达标的扣100分。
另外,农村公路处要抓紧协调交管所与保洁公司的对接,强化交管所对保洁公司的监管职能。
②交通行业管理(150分,由客运管理办公室、运管所负责考核)
基层交管所要尽快转变职能、更新观念,积极探索行业管理的有效路子,一是城乡客运网络化建设和管理;二是货运源头管理;三是维修市场的管理;四是驾培市场的管理。
交管所的行业管理工作,由客运管理办公室和运管所抓紧负责制定工作计划,下达工作任务,加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每月考核一次,年终累计积分作为全年交通行业管理考核的依据。
2、行政管理(100分,由办公室、行政科、装备科、财务科负责考核)
行政管理主要是对人、财、物的管理,要以局党委制订的十二项工作制度为遵循,加强检查监督,严格考核。
①考勤(30分,由行政科负责考核)
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无故旷班,有事按程序请假,并严格请销假手续。迟到早退一人次扣5分;旷工一人次(一天内)扣10分;2天以上扣20分;不按程序请假的视为旷工;长期无故不上班(1月以上)扣30分。
②装备(含着装)、公物、车辆管理(30分,由装备科负责考核)
在会议和执法活动期间,不着装或不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不整,发现一人次扣5分;对管辖内的公物、车辆损坏一次扣10分;车辆不按规定时间年审的扣5分,一年内一辆车违章累计5次以上的扣10分,一单位有多辆车累计10次以上的扣20分;公物、车辆丢失被盗的,扣30分,并赔偿经济损失。
③财务管理(40分,由财务科负责考核)
坚持财务收支月报告制度,每漏报一次扣10分;履行勤俭节约,造成铺张浪费的一次扣10分;财务管理混乱、违反财务制度,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扣40分,问题严重的依纪依法交有关部门查处。
3、四化管理(100分,由宣教科负责考核)
按照省厅四化管理的要求,五年内在全省交通系统逐步推行四化管理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标准,规范执法行为(广义上讲是各项工作行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能。
要善于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上级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局党委制定的“八大规范化”建设任务和十二项工作制度,落实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并做到学用结合,同时,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行动。工作中要结合实际,把握工作重点,制定工作计划、工作标准;执行中要规范工作行为,不能马虎从事;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要力所能及的改善办公条件,以先进的科技手段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要注意学习和总结,学习制度上墙,学习资料齐全,克服以干代学现象;及时总结经验,对好经验、好做法受到上级推广学习的,按加分因素标准给予加分。
本项考核由宣教科负责日常考核,局党委整体把握。
4、行风行纪和依法行政(100分,由纪委监察室、法规科共同考核)
力争全年无公路、水路“三乱”,无**、电话访、人访投诉案件,无任何违法违纪案件,无任何影响交通行业形象的行为发生。落实局党委年初制订的治理公路、水路“三乱”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凡投诉到上级纠风部门经调查属实的,到县一次扣10分,到市一次扣20分,到省一次扣50分;出现吃、拿、卡、要或收钱不开票(或不出具正式票据)一次扣50分;着装或驾驶公务标志车在酒店和娱乐场所停放、吃喝的一次扣10分;违反禁酒令的扣10分,酗酒滋事造成一定后果的扣50分;在上班期间打扑克、麻将等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活动的一次扣20分;私自雇佣临时人员的扣100分;交管所在镇直部门年终考核中被为先进单位的或所长被评为先进个人的(或被选为乡镇人大代表的)加20分;在乡镇部门考核中被评为倒数第一的扣20分。
在执法过程中不持证(交通行政执法证)上岗,或无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的一次扣10分;执法程序不合法或执法文书不规范的一次扣20分;执法流程、台帐不清楚,要求不具体、不明确的一次扣10分;未按规定执行受理、审查、告知、听证制度的一次扣10分;执法过程中行为不规范、简单粗暴的扣10分;发生行政复议案件并被撤销或变更处罚决定的一次扣50分;由于管理不到位引发路政案件并引起行政诉讼的一次扣50分;由于执法不当引起上级督办落实案件和不良曝光案件的,一次扣100分。
5、安全生产(100分,由安全科负责考核)
要确保农村道路、桥梁、基础设施建设施工无安全隐患,无事故发生,确保人员、车辆、公物、票据等无丢失、被盗现象,确保公务用车无交通事故发生,以上发生一般事故的扣20分,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人员生命财产损失或伤亡的扣100分;局里抽查期间发现无人值班、空岗的每次扣10分;被考核单位安全管理内业资料的考核(50分)按照局党委制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规范化标准执行;安全生产报表未按规定时间、方式报送的每次扣10分;消防设施配套不齐全的扣10分。
6、计划生育(100分,由计生办负责考核)
落实党委年初与各单位签订的目标责任制,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
育龄妇女不按时进站查体的一例扣50分;不按时提供男职工家属查体证明的一例扣50分;出现出生漏报瞒报的一例扣100分;超生的一律予以辞退并进行相应的处罚和处理。
7、平安创建(100分,由综治办、法规科共同考核)
确保年内无治安案件,无偷盗抢和丢失事件的发生,无刑事案件发生,无人访、**和话访案件的发生,落实年初局党委与各单位签订的目标责任制。
发生一次一般性的治安案件扣20分,重大治安案件扣100分;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扣100分;发生一起一般性的人访、**、话访事件扣20分,发生重大人访、**、话访事件扣100分,发生一起去京上访扣50分,发生一起去省上访扣30分,发生一起去市上访扣20分,发生一起去县上访扣10分。
8、宣传报道(50分,由宣教科负责考核)
主要是年终汇总各单位(科室、站所)全年专项工作完成情况,量化计分实行加减分,保底基数为30分,累计加分上不封顶。完成年度局下达任务数的得30分,每多报送1篇加0.1分,每少报送1篇减2分,本局采用1篇加0.2分,县级新闻主流媒体采用1篇加0.5分,市级新闻主流媒体采用1篇加1分,省级新闻主流媒体采用1篇加3分,其他媒体采用的按其发行量和影响面酌情加分。
(二)对局属单位的量化考核(1000分)
局属单位的业务工作与基层交管所和机关科室有较大区别,业务工作的考核标准单独制订,除此以外行业管理等七项考核与基层交管所相同。
业务工作(350分)
行业管理主要考核运管所、稽查大队、客运所、出租办、海事处、征收办,由分管领导、客运管理办公室负责考核,局党委把握。
考核内容:客货运输市场的监管、办证、检测、二级维护、年检年审、客运秩序整顿,海事监管、治超力度及罚没收入等,由分管领导和客运管理办公室负责月考核得分,年终累计积分作为考核成绩。
农村公路建管养与工程进度、质量主要考核农村公路处和工程处,由分管领导和局党委把握。
考核内容:农村公路、桥梁的建管养,同时,对所承担的农村公路、桥梁建设的进度和质量进行有效监督和检查验收。基本要求是工程优良率90%以上,工程合格率100%。同时,要对交管所农村公路、桥梁建管养实行有效的指导和监督。
(三)对机关科室的量化考核(1000分)
1、业务工作(350分)
①上传下达及时有效(100分,由办公室负责考核);
②日常工作开展情况,服务态度和质量,工作效率,任务完成情况(150分,由分管领导负责考核);
③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100分,由纪委监察室、人事科、办公室负责考核)。
均实行月考核,年终累计积分作为考核成绩。
2、其他行业管理等七项工作的考核内容和考核责任单位与交管所一致。
(四)民主测评
对交管所、局属单位和机关科室的业务考核,要与中层以上负责人的民主测评相结合,年终按照党委成员和副科级以上干部评议分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