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工作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1

县交通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县交通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县交通系统各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黄安办[]14号《关于印发黄山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交通行业实际,特制定《歙县交通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安徽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和“五年再造一个新黄山”及我县确保实现一年新气象,两年新崛起,三年新跨越的宏伟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省政府安全生产“三个再查”(认识和部署再检查、隐患和漏洞再排查、措施和落实再督查)的要求,深入开展“隐患治理年”的各项整治工作,把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于全年工作始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推动和强化政府监管和企业自律两个责任主体的落实,切实增强交通部门的安全责任。严格执法,加大监管,落实责任,认真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严防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二、工作目标

在去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区县交通行业(系统)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系统)专项整治,推动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实现一年新气象,两年新崛起,三年新跨越的宏伟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三、组织原则

交通局安全办公室负责《实施方案》的综合组织协调,系统各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机构,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按照《歙县交通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和《歙县交通行业专项隐患排查治理任务内容分解表》,结合实际,按照阶段要求,适时安排专项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四、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县交通行业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水上交通:农民自备船非法载客。超载、超限和“三危”物品与乘客混载;运输船舶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测和维修维护;严禁运输船舶(渡船)带病运行;

2、道路运输:做好“三关一监督”,加强对汽车客运站的监管;加大对道路客运旅游、危货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

3、做好公路设施及安保工程;加强公路(高速公路)的安全监管,确保公路施工生产安全;

4、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

(二)排查治理内容: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道路危险物品的运输车辆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7、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等情况;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11、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区县交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三)排查治理方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1、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深化交通行业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与日常安全监管执法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3、坚持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4、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五、重点时段

第一时段(2月至4月):围绕春耕生产、世界遗产大会、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抓紧整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3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也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2.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抗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针对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以及春运高峰等因素,严格安全管理,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

第二时段(5月至9月):围绕“五一”、徽商大会、汛期和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针对这一时期台风、暴雨、洪水、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把公路(高速公路)隧道和其他设施,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等威胁,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泥石流、防火等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的,要加强监测,制定应急预案。

2.以道路和水上交通等夏季事故易发的为重点,加大治理力度。危险物品运输要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公路施工要防坍塌垮塌,道路运输要防超载出站,超速和疲劳驾驶,水上交通要防超载、防碰撞防泄漏。

3.加强对交通运输车船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加以解决和整改,为徽商大会、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围绕“十一”、黄山国际旅游节等重大节庆活动,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坚决查处生产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的三超行为,加大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打击力度。

2.指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滑、防冻以及水上交通防雾、防碰撞等措施。

3.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企业、行业管理两个层面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交通系统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机构要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各单位要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特别要全面落实交通主管部门一把手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健全工作机制,确定牵头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相关安全职能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迅速制定下发具体实施意见;各单位、各有关机构要在3月下旬前对这项工作做出具体部署,贯彻落实到基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四个重点,即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营运车船、持证上岗人员;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全国两会、春耕生产、世界遗产大会、徽商大会、“五一”、“十一”、汛期、奥运会期间、第四季度冬季防火、防爆、防冻裂泄露等重点时段,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同时,要组织对各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系统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办公室要统筹协调好联合督查行动,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措施,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等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发动职工群众。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万里行活动。要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相关单位,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

(五)标本兼治,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各单位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工作。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要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治本之策,加快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