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治安综治基层基础工作考评方案
工作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13/6/21
乡镇治安综治基层基础工作考评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考评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突出重点,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查找差距、落实整改、推广典型、争先创优,进一步推动全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的落实与完善,推动综治工作上新台阶。
二、考评内容
主要考评“综治基层基础工作落实完善年”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同时考评全乡政法综治工作会议部署的主要工作落实情况。
考评内容:村委会综治组织建立情况,村委会要确定村主任或副主任分管综治工作,做到三公开七有一符合(两委班子分工记录或上墙)。
三公开:治保会和调解会工作职责、调解制度、专职治保调解人员公开(要求上墙)。
七有:一有治保会、调解会有名册(要求上墙);二有牌子;三有办公室;四有调解民事纠纷登记簿;五有刑释解教人员、轻微违法人员花名册、帮教组织及帮教情况登记表;六有会议记录本;七有创安工作进展情况(包括治安模范户评比、综治工作模范村、先进村创建工作)。
一符合:村规民约与法律法规相符合。
三、考评办法
全年考评分三次进行,第一次在四月中旬进行检查各村基层基础工作抓点的落实情况,检查结果列入全乡综治目标管理考评内容,所占比例为20%;检查后,乡综治委将对各村基层基础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第二次在七月中旬进行,检查各村综治基层基础工作全面落实的情况,检查结果占全年综治目标管理考评总分的20%,乡综治委对工作落实得好的村将通报表扬,对工作有差距或不落实的将下达限期整改或黄牌警告通知书。
第三次在十月份进行,与全市、区综治目标管理考评合并,既考评综治基层基础工作落实情况,也检查全年综治目标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检查考评的结果,占全年考评总分的60%,对在这次考评中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将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