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开展“法治惠民”行动的实施方案

工作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10/11/2

公安局开展“法治惠民”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平安建设,争创人民满意的单位,努力为经济发展服务、为社会稳定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公安机关中开展“法治惠民”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法治惠民行动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富庶、生态、文化、和谐”为目标,以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稳定、服务人民群众为切入点,通过开展法治惠民行动,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1、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

建立农民工维权的协调工作机制,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法制科 各派出所

2、开展公安机关服务企业系列活动,进一步拓展“警企共建”内容与内涵。

责任单位:经侦大队 各派出所

3、设置文化市场“安全保护网”,扎实开展文化市场执法整治活动。

责任单位:信通科 各派出所

4、开辟农副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对农副产品运输车辆,在本市境内提供办证和管理上的便利,确保物流畅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责任单位:交巡警大队

5、建立矛盾纠纷快速调处机制,规范矛盾纠纷调处对接机制,服务民生诉求,着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责任单位:治安大队各派出所

6、实施消防行政执法“五送”活动。

责任单位:消防大队 各派出所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推进法治惠民行动,是全市公安工作的大事,也是我市法治进程中的重点工作,是公安机关践行宗旨、实践科学发展观,服务发展、服务稳定、服务民生的一项具体行动。各派出所、机关各部门要提高承办惠民行动的政治责任感,增强服务意识、惠民意识。要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服务承诺、公开办事、预约服务、限时办结、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努力形成“服务群众、推进发展、规范执法、提升水平”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政法机关的公信度。

2、认真组织实施。为保证法治惠民行动顺利实施,市公安局专门建立了法治惠民行动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局政治处,负责对法治惠民“十大行动”工作的检查和指导。责任单位要紧紧围绕法治十大“惠民行动”的总体内容、工作重点,细化措施,落实专人牵头负责。要加大法治惠民行动的宣传力度,宣传法治惠民行动的目的、意义、内容和成果,让干警明确职责任务、老百姓知晓惠民行动的内容。年底,市有关部门将组织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十大行动”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绩效评估、总结表彰。

3、细化行动方案。各牵头单位要主动承担责任,积极协调和督促落实惠民行动措施;各责任单位要主动牵头做好工作,认真制订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