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安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年终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2/4/8

森林公安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区委、政府和区政法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省委、市委、区委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森林公安职能作用,认真组织开展“大接访”活动,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扎实推进全区政法综治**工作,为全面构建和谐平安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强组织领导,机构健全

1、成立机构,明确职责。根据区综合治理与**工作的要求,按照我局的工作职能,局领导对综治和**工作进行了重点布置,并把综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的召开综合治理工作会议,认真传达学习省、市、区综治委有关文件精神,并成立了以局长元正中同志为组长的综治和**工作领导小组,副局长任副组长,具体分管这项工作,由办公室、法制室、治安大队、刑事侦查大队、城郊林区派出所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了工作职责,并把综治**工作作为一项制度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之一。

2、以建立责任监督考核机制为重点,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一是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带头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确保人人有任务、有目标、有压力、有动力,做到言必信,行必果。年初,局长与区人民政府签定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责任明确,层层负责,层层落实。二是严格监督检查。进一步转变作风,继续实行局领导成员包片责任制,深入林区、村社检查指导,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工作开展。充分发挥政工、纪检、督察等职能部门的作用,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有针对性抓好工作落实。

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综治创安各项工作,确保了一方平安

作为区综治**成员单位,我局在区委、政府、区综治**委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指导思想,深化内部管理,狠抓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和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全力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为建国六十周年大庆营造了和谐、稳定的林区社会环境。我局认真履行“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确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扎实开展各项综治创安工作,一年来,我局无火灾和交通事故发生,我辖区内无吸毒人员、无“**功”、 无“门徒会”等**组织人员等特殊人群,实现了无群众性闹事,无上访事件,无重特大刑事案件,无重大责任事故等目标;与此同时,我局将综治创安与年终考核挂钩,积极开展“创建平安林区”活动,真正确保了一方平安。

1、按照《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治安混乱地区及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制度》精神,根据我区当前形势和任务,结合我局林区工作实际,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精心安排部署,充分发挥森林公安机关职能作用,从8月底至12月在辖区内集中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整治治安混乱地区、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活动。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6起,调处成功 26起。7月份,为了加强防范和处理“**功”、“门徒会”等**组织工作,加大开展反**警示教育宣传活动力度,局领导十分重视此项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到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制定了开展反**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并深入林区、村社扎实地开展了反**警示教育宣传活动。

2、我局严格按照区**办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高度重视**工作,加强了对**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政委、副局长、副政委为副组长,综合部门和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室,负责日常**工作。按照**工作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工作基础台帐,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在查处**案件过程中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督导、亲自协调工作的重大问题,为保证**案件的查处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并科学合理地制定了**工作制度,结合公安“大接访”活动,坚持每月1日为局长接待日,每周一为所、队长接待日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心声、愿望和诉求。公布了举报电话,同时由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我区的主要林区乡和边远结合部,与林区群众和基层的相关部门座谈,了解林区群众的生产生活状况,积极参加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结对扶贫,挂钩扶贫的工作,积极化解林界、贫困等容易产生涉林热点和难点问题,从而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减少了涉林的**、上访案件,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努力。

3、一年来,局长、政委多次深入到综治**成员单位挂钩联系点:西安街道、金甲社区认真分析研究社区实际情况及治安动态,共同制定完善对村规民约及综治机构,在群防群治方面提出意见和方法,发放警民联系卡,结合本地实际努力提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群防基础组织,完善值班制度和巡防制度,识别报警和求助电话,加强安全防护社会建设,提高抵御犯罪的实体防护能力,在辖区建立重点人口和流动人口档案,经常关注其行为动态和思想言行。认真做到预防在先,将各种矛盾苗头化解在萌芽状态,由于思想统一,认识到位,使我局与社区干部在基层综治**工作上形成共鸣,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

4、按照区委政法委、宣传部文件精神:《关于在全区组织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我局及时召开局务会,研究部署综治**宣传工作的具体措施,统一思想,高度认识综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本着建设“平安”,创建“平安林区”,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积极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组织精干力量,由副局长带领刑事侦查大大队深入林区、村社、学校,一方面普及保护野生树木的科学知识,宣传保护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法律法规,增强林区人民群众树立爱树护树的生态意识;另一方面强化森林防火责任制,加强基层群众护林组织建设和村规民约建设,以建设“平安村社”“平安林区”为目标,保护森林资源,爱护绿色家园,宣传反**、禁毒品和防盗骗工作,教育林区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识邪、辨邪、防邪能力,形成拒绝毒品,珍惜生命的良好家庭和良好村社,揭露犯罪手段和骗术,增强群众的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通过张贴《通告》,发放警民联系卡,公开案例方式,起到了打击一个,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应。

三、以推行治安防范责任制为重点,共建林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林区社会综合治安整体防范能力。

把治安防控作为贯彻“重心下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从根本上维护社会长治久安。一是大力推行治安防范责任制。按照“因地制宜,科学定责”的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定人、定点、定责,包安全“三定一包”责任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维护治安的积极性,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构筑起维护社会治安的大格局,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犯罪。二是对重点林区和热点部位,加强巡山和监控,对重点人口、流动人口和常驻人口人员的思想动态和行为动态经常性的关注和排查,充分发挥“三员”和隐蔽力量作用,认真做到预防在先,将公安工作与群众路线上形成共鸣,以实际行动践行公安“三项建设”。三是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加大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力度,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林区社会环境。截止11月30日,我局共受理各类案件128起,查处128起。其中:立刑事案件3起,查破3起; 立治安案件1起,查破1起;立林业行政案件124起,查处124起,处理违法人员131人次,其中取保候审3人,治安拘留4人,林政罚款124人。

总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将一如既往,在区委、政府和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充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认真履行森林公安机关职责,努力开创我局综治**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