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社会评价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公安局社会评价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管理方式,改进部门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按照《县县直部门(单位)社会评价办法(试行)》(罗办发〔〕13号)和《县县直部门(单位)社会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罗办通〔〕66号)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从服务态度和质量、办事效率、工作绩效、廉政建设等方面,认真查找队伍管理和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有针对的措施,使民警执法水平有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有明显转变,党风廉政建设有明显推进,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有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安队伍和公安工作的满意程度有明显提高。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服务质量方面
我局长期以来把培养队伍服务意识作为重点,切实解决服务意识不够的问题,引导全局民警用科学发展观理论武装头脑,认真贯彻百项服务承诺和首问负责制,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办人民之所需,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把它化为具体行动。局党委提出了“十个一”促工作和“十要十不要”建和谐的具体要求,全局民警都能按照局党委提出的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十个一”促工作。即:一件小事关民生,一张笑脸迎群众,一声问候暖民心,一杯热茶送温暖,一份纸笔便群众,一个礼仪树形象,一心一意解民忧,一身正气显公平,一流队伍创佳绩,一方平安促和谐。“十要十不要”建和谐。即要小事做好,不要好高骛远;要外树形象,不要萎靡不振;要微笑服务,不要横眉冷对;要首问负责,不要视而不见;要拉近距离,不要疏远群众;要执法为民,不要推诿扯皮;要为民解忧,不要漠视疾苦;要公平正义,不要滥用职权;要真抓实干,不要华而不实;要不辱使命,不要得过且过。同时,我局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着力解决新情况、新问题,推行各种便民利民措施,提升了窗口部门的服务效率和态度,有效地改进不规范问题,遏制不文明执法现象的发生,切实做到为人民群众提供热情周到、公正、高效的服务,切实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树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二、办事效率方面
我局从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方便群众出发,最大限度地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措施、提高办事质量,坚决防止群众多跑腿、跑断腿,努力营造和谐警民关系,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我局坚持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管理制度,精简审批程序,规范收费项目,简化办事程序,进一步拓宽便民、利民、为民服务渠道,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高效、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公安行政管理工作机制。在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过程中,不存在职责不清、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推诿扯皮以及服务承诺不兑现的现象。
三、工作绩效方面
(一)着力建设一支“团结、创新、务实、高效”的队伍。
1.“五抓牢五突出”加强局党委班子建设。采取抓牢政治理论学习,突出提高党委成员的政治素养;抓牢民主集中制建设,突出党委核心领导作用的发挥;抓牢作风建设,突出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的发挥;抓牢制度建设,突出用规章制度规范工作和言行;抓牢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突出为党的肌体添活力的“五抓牢五突出”措施,营造了一个团结干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廉洁高效、奋发有为的局党委班子。
2.大力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2月6日,我局在年终工作总结会上,开展了队伍教育整训。3月19日,省公安厅召开的队伍教育整治暨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我局及时制定了《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方案》,召开了动员会,从今年3月20日至8月底,分五个阶段,在全局民警中开展以突出“六重点”、着力“十禁止”、争创“双五好”、确保“三个不放过”为主线的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汲取蒙自“2&8226;13”和晋宁“2&8226;08”重大涉警案(事)件的教训,加大“五条禁令”、“六条警规”、“四项措施”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力度,加强队伍建设,切实解决队伍中存在的问题。目前,民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从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制度意识不断增强。
(二)严打刑事犯罪
1.刑事发案呈下降趋势。今年1至9月全县共立各类刑事案件2062起,与去年同期立案1072起相比,立案数上升92.4%。共破获675起,破案率为32.7%,与去年同期破案670起、破案率62.5%相比,破案率下降29.8%。通过侦查破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18人(其中逃犯167人),摧毁犯罪团伙21个95人(盗窃团伙9个41人、抢劫团伙8个35人、其他团伙4个19人),追缴机动车37辆、牲畜14头(匹)、现金30余万元及电缆线、手机、电脑等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90余万元。一是以命案侦破为龙头,始终把打击的锋芒对准严重暴力犯罪。今年1至9月全县共发生各类命案21起,破获19起,破案率为90.48%。与去年同期立19起破18起相比,立案数上升10.5%,破案率下降4.3%。举全局之力,投入专案经费30余万元,及时破获了省公安厅督办的马街镇二中“3.14”雇凶杀人案、罗雄镇普妥村“3.22”强奸杀人案、富乐镇洒水沟村“3.30”故意杀人案等重大疑难案件,狠狠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二是深入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行动,破案513起(其中抢劫183起,盗窃316起,抢夺14起,破案率分别为63.8%、21.3%、40%),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禁毒工作成效显著。为全面遏制毒品蔓延,我局始终坚持“预防为主,堵源截流,四禁并举、综合治理”的禁毒工作方针,今年1至9月,共破获毒品案件7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9名,缴获毒品38.86公斤,毒资110余万元;捣毁零星贩毒窝点24个,抓获贩毒人员28名,缴获零包海洛因273个80克;收戒吸毒人员256人(次);开展禁毒宣传24场次,发放禁毒宣传资料5万余份,受教育群众7万余人。
3.经济犯罪侦查战果明显。我局把维护好全县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作为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的主要目标,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为全县经济建设营造良好治安环境。今年1至9月共立经济犯罪案件48起,破获46起,破案率为95.8%。共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13名,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一是深入开展打击假币犯罪09专项行动,破获假币犯罪案件2起,缴获假人民币18.06万元。二是开展“风暴十号”打击非法流通分销烟草专卖品专项行动,破获非法经营案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查获初烤烟叶45.28吨,挽回经济损失112.4937万元。
(三)严格治安管理
今年1至9月,全县共发现受理各类行政案件2109件,与去年同期1283件相比,上升64.38%。共查处2074件,查处率为98.34%,与去年同期查处1282件、查处率99.92%相比,查处率下降1.58%。通过查办案件,共处理违法人员1142人(其中警告67人、罚款184人、拘留258人、其他处理633人)。
1.社会治安管理能力进一步加强。一是深入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加强对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的管理和检查,积极收缴各类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共查处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案件18起,处理涉案人员13人,收缴炸药10.5公斤、雷管240枚、导火索12米、管制刀具105把、民用枪支15支。二是深入开展行业场所清理整治。对21家歌舞娱乐场所安装了监控设施,106家旅馆安装了旅店业信息管理系统,61家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办理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书》,共查处违反行业场所管理规定的案件26件,处理违法人员24人。三是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加大对学生上放学时段的巡逻和交通管理工作力度,对校园周边的网吧、电子游戏室、录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销售点等娱乐服务场所进行了集中清理整治。今年1至9月,共立涉校师生刑事案件3起,破获3起;共发现受理涉校师生的治安案件7件,查处7件。四是狠抓赌博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重点治理县城区、城郊结合部、板桥镇等赌博突出的地方和场所,充分发挥治安、特警、派出所协同作战的优势,一旦发现赌博行为,集中力量,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多措并举,快速出击,有效预防因赌博引发各类案(事)件的发生。今年1至9月共摧毁赌博团伙22个,打击处理参赌人员275人(其中刑事打击4人)。
2、社会治安综合整治成效明显。为维护全县社会政治持续稳定,确保建国60周年庆祝活动的顺利举行,我局党委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决定以“亮剑”行动为载体开展国庆安保工作,整个工作时间从9月8日开始至10月10日结束,为确保此次安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县公安局制定了《国庆安保“亮剑”行动实施方案》,通过局领导的认真组织,全局民警的不懈努力,县公安局的国庆安保“亮剑”行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从9月8日开始至10月6日,“亮剑行动”共出动警力1854人、警车396辆,查办刑事案件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13人(其中网上逃犯6人),查办治安、行政案件167件,查获违法人员834人,治安拘留167人,罚款146640元,捣毁赌博窝点6个,查获枪支3支,收戒吸毒人员16人。
四、廉政建设方面
我局紧紧围绕当前公安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公安工作,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探索研究新时期、新阶段公安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破解发展难题,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切实提高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提出工作新思路,开创工作新局面。
(一)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表率作用,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严格落实重要问题集体议事决策制度,下功夫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把握大局的能力、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和科学民主决策的能力,增强领导和推进公安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本领。
(二)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严格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不徇情枉法,自觉接受监督。一是强化“一把手”的责任主体意识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纪委组织协调,广大民警积极参与,各警种、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具有公安特色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二是实行队伍管理风险抵押金制度。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分管局领导与分管部门领导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暨“一岗双责”责任书》,交纳风险抵押金,年终考核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