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势群体调查报告
弱势群体调查报告第7页
的非常敏感,对腐败官员相当痛恨。当被问及“是否会根除腐败”时,大部分持悲观态度。他们很多人认为自身生活的困窘与领导的贪污腐败大有关联,认为必须加大法治力度,“杀一儆百”。下面让我们通过几个个案来具体地感受一下底层民众的心理:
个案8 李某 男 下岗 35岁。
当被问及下岗原因时,李某坦然承认这和他自身能力有关,但他同时指出,正是单位领导的腐败无能,导致好端端一个工厂的破产。他说,“单位里的事说不明白,都说工人是领导阶级,为什么当官的坐小轿车我们饭都吃不上?我们厂里那些当官的是怎么上去的?市里面有人。什么是能耐?会拍就是能耐。……当官的全他妈是孙子,我们被孙子坑了。”
个案9 魏某 男 下岗 40岁。
和李某相似,他也把下岗的一定原因归结于领导的腐败,不过,他更多的是表现出一份看透了的无奈。他说,“我们厂本来还能活,他们(指厂领导)不想干了,想卖,好端端的机器当废铁,自己可算是捞够了……现在这社会没地方说理,自己老实呆着吧。这么回事,没有门子没当官。”
个案10 张某 男 残疾 30岁。
张某下岗后想在社区谋一个活干,但是社区领导迟迟不予安排,一些空位子都交由有关系有人去做,张某对此愤愤不平。他说,“你们既然下来了,说好好写一写。我们社区上面给拨了三百万,哪去了?没了。我们可是没看到他们给社区干什么实惠事,没办法的事。”
以上可以看出,在利益分配中作为弱势一方,他们很难心悦服地接受既定的游戏规则,对个别领导干部的以权谋私,他们相当愤怒。目前虽然党和政府的反腐工作卓有成效,但是腐败的面积是巨大的,转型期的体制真空给了太多人可乘之机。现在弱势群体愤怒的情绪郁积着,甚至已经上升到一个危险的高度。政府务必要做好疏导的工作,进一步加大体制监控与司法打击的力度,显示我们处理腐败问题的信心与决心,否则后果很难估计。
3、对改革负面问题——贫富分化的认识。
贫富分化作为近年来越来越凸现的社会问题,与腐败密切相关。现在已经不是讨论贫富分化的有无,而是要考察反映贫富分化的基尼系数到底是多少,如何来弥合贫富分化的问题。对于这一问题,这次所调查的对象有不同的认识。有的认为贫富分化哪个社会都有,现在还可以接受;也有的认为现在“赃钱”太多,有的人富的不明不白。概况来说,人们可以接受正当的贫富分化,但对权势阶层一些灰色收入表示愤慨。
从全局上看,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以此来推动全民族的共同富裕,这一宏观构想已经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共同贫困”虽然已经解决掉,但“共同富裕”还远未实现。现在政府和社会不得不正视这样的一具事实: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以及社会各阶层之间,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形成了一种“马太效应”:穷者越来越穷,富者越来越富。由于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有导致贫富分化的自发趋势,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坚持共同富裕原则,避免两极分化过度,将贫富差距控制在一个适当的程度,疏导下层不满的情绪,降低社会风险,也成为政府必需面对的重大问题。
个案11 张某 男 下岗工人 37岁。
当被问及对改革的整体评价时,他很严肃地说“要感谢邓小平”,毕竟,收入和改革前相比高了一大块。但他认为,“虽然小时候总是吃不饱饭,但是那时候家家都一样,谁也不比谁高多少,日子过得舒心。现在不行了,啥样人都有富得流油的,你看看那些小洋楼是老百姓住的么?我们靠一双手挣钱,那些人呢?那些钱哪来的?大风刮来的?我不说你们学生也知道。”
个案12 徐某 女 残疾 30岁左右。
徐某也是因为工伤,生活难以自理,面对改革的大形势,他说,“我是没知识的人,这些我也不懂。我现在就想快点把治病的钱报了。”当被问及如何看待贫富分化,她说,“有钱的人确实有本事,但挺多人不是好道来的,我寻思着法院应该管一管他们,咱们不是社会主义吗?那帮人跟老百姓比,有点太富了。”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从根本上说,弱势阶层的处境恶化对政府而言是具有危机性质的社会问题。所以政府面临的抉择是艰难的:在公有制条件下,劳动推动生产力是主要的,但在市场经济条件已初步建立的情况下,资本推动也是必不可少的。仅从经济发展的角度考虑,资本收入越多,越有利于资本形成。如何使资本要素参加分配,并确定劳动收入与资本收入的比例,牵涉到社会公正问题,而不平等这个伦理问题又和所有的社会经济关系相连。不管怎样,政府要考虑和不仅仅只是经济效率问题,它所肩负的责任比这要复杂得多。因此,为了社会的长治久安,政府不但应该割断政治权力和市场的紧密联系,还必须在社会财富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过程中,设计出行之有效的办法调校目前这种状态,以防止少数人不正当的收入过高和两极分化的不断扩张。
总结这一部分,我们从弱势群体对自身的认识及对自身所处的社会环境的认识两个维度分析了这一群体的心理状态。从反馈的资料来看,大规模动荡不太可能,但存着小范围内社会摩擦的可能性。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政府有必要做到的也是最直接最有力的对策,就是提高完善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下面笔者将着重分析这一问题。
二、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及困境
(一)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及发展
中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是以社会保险为核心,辅之以社区服务为代表的社会福利服务和针对最困难群体的社会救助制度。这套体系如果从设立国营职工退休费用统筹制度和发展社区服务算起,已经可以说取得了明显效果。根据当前社会一般的划法,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大致可分为:
1、社会保险制度。以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四项保障为主的中国社会保险体系已经基本建成。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暴露了不少问题。比如为维持旧体制下比例极高的养老金工资替代率,社会保险综合缴费率,尤其其中的养老保险缴费率比较高;管理体系不统一,管理机构实施办法各异,缴费单位欠缴率太高;上千万下岗分流人员的保障需求超出了正常情况下的要求,致使不仅失业保障而且整个社会保障供给超预算。而这种结构性失业又由于社会保障的结构性缺失而难于调整,给整个社会保障制度带来了压力。
2、社会福利制度。传统的政府办社会福利在改革中萎缩,新兴的社会办社区服务有了出乎意料的发展。社区服务是工业化、城市化的产物,在中国,更是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产物。它根据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建立社区服务设施,开展便民利民活动,开辟了社区服务中心、敬老院、保健站、市民求助中心,组织了一支专职,兼职与志愿者相结合的社区服务队伍,形成了社区服务网络。
3、社会救助制度。这一制度在缓解国营企业改制,大量职工下岗问题上,在解决市场体系带来的社会新贫困问题上,社会救助制度都为中国社会安装了一张最低标准的社会安全网。
从以上可以看出,尽管从制度上说,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是以社会保险为核心,不过,以可持续发展的观点,由政府担保的高比率、全覆盖的社会保险制度在今后几十年实难持续,而社区服务系统和社会救助制度不仅现期富有成效,且发展潜力很大,前景很好。为弥补体制上的不足,引入市场机制,突出社区和家庭的作用,将社会保险救助化,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区化,将会被实践证明是符合中国国情的一条路径。
(二)吉林省生活保障现状及应对策略
对我国宏观社会保障情况的考察,关键还要落实到吉林省的现状上来。吉林省是传统的重工业基地和能源基地。在计划经济时期,吉林省拥有资源优势、大中型国有企业优势和农业优势。然而,随着我国渐进式改革由沿海向内地推进,制度变迁使吉林省的国有经济优势逐渐转变为越来越沉重的负担。国有企业步履艰难,企业下岗职工增加,职工贫困群体逐步扩大。同时,由于社会变迁所导致的其他类型的贫困也在逐步增加,贫困程度加深,城镇贫困问题越来越突出。
从这次调查的反馈情况来看,吉林省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取得了巨大成效的基础上,存在以下问题:
1、程度偏低。目前吉林省的最低保障线是169元,考虑到物价、子女入学、医疗等问题,169元的救助对社会弱势群体来说无疑是杯水车薪。当然我国乃至吉林省的财政力量是有限的,能不能在能力允许的范围里,将救助额度提高一点?一元钱对于弱势阶层而言,其边际效益也是很大的。
2、门槛过高。目前,吉林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核心保障对象时,一般假设具有劳动能力的劳动年龄人口具有虚拟收入,即其最低收入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采取虚拟收入的政策把一部分保障对象排除在外。对于一个有劳动能力的劳动年龄人口,如果是下岗、失业、职工、退休职工,可以得到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障和退休金。如果是无业人员,不仅没有任何保障,而其收入却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可能把他排除在保障线之外。另一方面,虚拟收入降低了真实保障标准,以虚拟收入核算居民的收入状况,缩小家庭人均以收入与最低保障线的差额,政府的补差额少了,但是,降低了最低生活保障的作用。
3、操作失范。社会保障政策制定的目的是好的,但在运作过程中受到了人为因素的干扰。人情乃至人际关系的介入使得社会保障很难切实落实到每一个需要救助的家庭里,往往最贫者得不到而并不困难者却能享受。这一情况令人深思、切实加强监督、规范、提高工作人员素质,把保障救助落到实处。
三、解决弱势群体问题的应对策略
综合这次调整的资料,解决弱势群体的问题,关键在于坚持“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具体措施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廉政方面。加强政府官员特别是经济执法人员的廉政建设,堵塞各种非法收入渠道,重视解决“权力寻租”现象。建立政府防腐机制,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坚决制止非法高收入现象。
2、政策方面。宏观政策应当强调公平。效率是市场机制的事;政府职责在于解决分配矛盾,提倡公平、提倡获取收入的合理、合法、合情、符合政策。全面引入竞争机制,打破行业垄断,遏制垄断行业职工收入过高的非良性差别。
3、教育方面。切实提高全民教育水平,特别是为低收入家庭子女全部完成义务教育和进入高等教育大门提供经济保证和政策保证。由此,应当研究和解决好教育体制改革中各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