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农机局上半年农机化总结
2010年农机局上半年农机化总结
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目标和农机化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结合农机部门工作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的实,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一、主要工作
(一)以电力提灌建设为中心,力保农村生产生活用水。
市、区、县各级农机部门统一认识,以春耕备耕生产为第一要务,积极组织全系统广大科技人员深入各乡镇,对各区、县电力提灌设备设施进行摸底排查,在认真分析现实情况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农村机电提灌设施建设力度,以各地骨干电灌站建设为重点,狠抓沿江河老旧毁损提灌设施的修复改造。全市1-6月维修改造电力提灌机具2877台/45060千瓦,占计划的115/112.6%;新增提灌设备350台/6310千瓦,占计划的103/102%;完成机电提水1.51亿立方米,占计划的100%,为春耕生产以及农民增产增收提供了有利条件。
(二)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意识,理顺管理体制,规范安全监理,切实加强队伍和装备建设,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农业机械的牌证管理,维护了农机作业秩序。同时,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了区县、乡镇、机主、业主和机手头上。拖拉机年检工作进展顺利,上半年全市共年检拖拉机3750台,年检率达到80%。全面贯彻落实《拖拉机登记规定》、《拖拉机驾驶申领和使用规定》两个部长令和两个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了源头管理,促进了安全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上半年未发生农机安全事故。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规范有序,业务现场办结率达100%。
(三)加强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运用。
1、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将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根据我市丘陵地区自然条件,因地制宜,以推广节本增效农机科技项目为主要内容,在全市三县两区进一步扩大机械化插秧试验示范,引进插秧机11台,水稻机插面积达1.73万亩,积极探索经营模式,为明年进一步扩大机插秧面积打下了良好基础。
2、大力推广农机新机具。以实施农机购置补贴项目为抓手,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购买、使用农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了全市农机拥有量的快速增长。上半年新增各型农业机械630台,占年度计划的63%。
3、广泛宣传,积极培训农机人才。充分利用赶集深入到部分乡镇开展农机科技宣传,展示农机新机具,印发科技宣传资料2.7万余份,技术咨询4500余人次;采取多种形式培训农村技术人员,并将“农机操作、维护保养”等内容纳入农民工“阳光培训工程”,上半年培训农机人员1700人次,占年度计划的56.6%,为提高基层农机技术人员的技能水平和促进农业技术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
(四)规范实施农机购置补贴项目。
认真贯彻执行农业部和财政部颁发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严格管理,项目实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市三县两区争取到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资金630万元。1-6月,引导农民购置各型农业机械494台,兑现中央及省补贴资金160万元,农民自筹390万元。
(五)积极争取农机项目资金。
农机部门高度重视项目争取工作,把项目争取列入部门工作重点内容,一把手亲自抓,并多次到省级相关部门汇报工作,通过不懈努力,上半年争取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30万元,水稻机械化插秧推广示范项目资金15.2万元,机电提灌建设项目资金40万元。上述项目的实施,有效地促进了我市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增强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六)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分管领导、承办科室,根据农机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主体,建立完善了岗位责任体系,并按本系统执法类别建立了相应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执法等执法责任基础工作制度,杜绝了乱执法、乱收费的现象,做到了政务公开,面向社会,并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七)狠抓农业生产耕播收等关键环节机械化作业。
积极开展机耕作业,扩大机耕作业面积,不断促进小型、微型耕整机的使用和推广。上半年完成机耕面积120万作业亩,占计划的100%;大力推广小麦半精量播种和水稻机械化插秧技术,上半年完成机插播1.73万亩,占计划的101%;组织开展机收跨区作业,上半年完成机收22万亩,占计划的81%。
(八)积极开展计生“三结合”工作。
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结合新农村建设重点落实支持项目,结合行业实际,提供致富技术和信息,优惠提供农机作业服务,优先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不断扩大计生“三结合”工作的覆盖面和受益面。
(九)大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
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及时召开局务会认真研究,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做到“人人心中有目标,个个肩上有担子”,牢固树立“人人都是招商主体,个个都是投资环境”的观念,动员所有力量寻找商机,激发全体干部职工为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出实招干实事的激情和动力,争取形成人人寻找商机的格局。
(十)提高农机服务组织化进程,推进农机服务社会化和产业化。
积极鼓励和扶持农机专合组织、农机专业户的发展,进一步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提高经营服务能力,以跨区作业等服务形式延伸、扩展服务领域,实现了水稻、小麦等主要农作物产前、产中、产后机械化“一条龙”服务,推进了农机服务社会化和产业化进程。上半年扶持发展农机专合组织1个、农机专业户60户,分别占计划的20%、60%。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调整思路,转变观念。树立大农业、大农机的观念,把农机工作放在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树立农机必须与农艺相结合、相促进的观念,增强农机的适用性,提高农机的使用效率;树立大市场、大农机的观念,在市场经济中去拓展发展的空间。比如农机产品的营销、农机的跨区作业等。
(二)着力抓好农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综合生产能力。积极向上争取投入,主动与省、市级相关部门合作,切实做好项目切入,着力抓好农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农机综合生产能力。
(三)着力培育市场主体,促进农机产业发展。
突出发展农机专业大户,高度重视农机专业大户的发展,热情帮助、大力支持农机专业大户的发展。通过大力宣传,积极支持,搞好服务,打造品牌,创新机制,组建农机专业服务公司或农机服务合作社等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断提高农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农机专合组织和农机大户健康发展。
积极扶持农机企业。发展农机化必须要有先进适用、经济实惠的农机产品作支撑,农机企业是农机化发展的基础,扶持农机企业的发展是农机部门作为政府职能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指导企业选准发展方向,引进先进技术、开发新产品、调整产品结构,积极应对困难,支持农机企业申报全国、全省国家支持推广农机产品,提高农机在全省的影响力。
(四)着力抓好农机推广,夯实农机发展后劲。
一是做好农机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又特别是对全市主要作物(小麦、水稻、玉米、油料)的耕种收机具进行选型,并加大推广力度,努力提高农机化水平。
二是加强农机技能培训。特别要注意加强返乡农民工的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加强农机技术培训和交流,请农机专家为我市的农机化发展作指导,开展农机科研、农机技术培训。
三是支持农机企业开发新品种。通过外引内联,帮助农机企业开发农机产品。
(五)着力提高农机化水平,为发展现代农业服务。
一是增加总量。我们要利用在农机购置补助政策,加强引导和服务,让更多的农村有识之士投入农机行业,使用农业机械,增加总量。
二是选好品牌。根据我市的农业自然条件、农艺要求、农民的种植习惯、农机手的使用经验、主要农作物的主要环节,引进或制造适合我市发展的农业机具。
三是组织好农机作业。一方面广泛动员和组织农机业主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督促农机业主提高作业质量,按规定收取费用。另一方面要营造良好的作业环境,组织好农户有序开展农机作业,协调好农机业主与农户之间的作业关系。
四是广泛开展跨区作业服务。对外来农机业主要加强服务,组织本市农机业主外出作业,提高农业机具的使用效率,提高农机化水平,真正使我市的农业机械不仅仅是一种生产工具,更让农机成为农民一种致富的手段。那一世范文网
(六)着力做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维护农村稳定。
各级农机部门要有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好职能,探索新的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牌证核发和安全技术检验等工作,严把培训、考试、检验、发证和年度审验关。加强路检路查,强化路面控制,确保全行业安全生产。
(七)继续实施农机购机补贴项目,不断提高农机装备水平。
一是加强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国家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支持农机工业、支持农业、支持农机化发展的一项惠民政策,各级农机部门要宣传典型,展示示范。二是规范程序。认真贯彻执行农业部和财政部颁发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程序,阳光操作,严格管理。三是加强监管。严格执行国务院“三个禁止”要求,坚持“五项制度”,做到“八个不得”。“三个禁止”即严禁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借国家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之际乱涨价。“五项制度”即补贴机具竞争择优筛选制、补贴资金省级集中支付制、受益对象公示制、执行过程监督制、实施效果考核制。“八个不得”即不得指定经销商;不得违反规定程序确定补贴对象;不得将国家和省级推广目录外的产品纳入补贴目录;不得保护落后强行向农民推荐补贴产品;不得向农民和企业以任何形式收受任何额外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办理农民购机补贴手续和补贴资金结算手续;不得委托经销商代办代签补贴协议或机具核实手续;不得以购机补贴名义召开的机具演示会、展销会、订货会。一旦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