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工作现状及问题

思想学习范文 发布时间:2010/11/18

2010年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工作现状及问题

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组织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民、农机大户、农机使用者或各类农机服务组织为了维护和实现共同利益,按照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建立起来的一种合作经济组织形式,是新时期农民群众的创造和选择,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鼓励农业生产经营者共同使用、合作经营农业机械,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组织,是提高农业机械利用率、推进农机专业服务社会化、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的客观要求。

一、当前我市农机专业服务组织的现状

根据今年7月份的调查,目前我市共有各类农机专业服务组织47个,其中已经依法登记的合作组织1个,其他农机服务队46个,主要为机耕、机收和抗旱服务队,均没有进行工商或民政登记注册,为机主组成的服务联合体,组织结构较为松散。大部分农机服务队机具使用率不高,发挥的效益较差。

按照专业分类,全市有机收服务队1个,机耕服务队9个,抗旱服务队36个,其它类1个。全市农机专业服务组织拥有成员712人,拥有机具714台套,资产总额331.6万元,服务农户数4813户,作业(服务)面积4.425万亩,成员总收入639万元,经营纯收入146万元,为农户节支增收520万元。

市纳溪区仙山竹艺专业合作社,是我市第一个农机专业合作社,成立于6月30日。该合作社以竹编业为主,目前有社员410户,拥有起篾机、破竹机等机械420台套,年产竹席85万张,销售收入310万元。近期,纳溪区农机局和区供销社赠送了该专业合作组织价值0.5万元的新型竹编机具,并建立机械化竹编示范点,培训竹编机械操作人员。同时,农机部门提出对合作社社员购买竹编机械给予150—200元的补贴扶持,进一步发展壮大合作社。

泸县腾飞农机专业服务队于6月28日成立,主要由泸县境内从事抗旱、机耕、机收、维修作业的农机专业户和农机经营组织自愿组成,目前已有队员47名。该服务队主要在农机专业户和政府部门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为成员提供相关作业的技术指导、作业信息,统一组织作业(包括跨区作业),规范作业价格。值得一提的是,泸县腾飞机收队在全市积极联系水稻机收作业和到省内外跨区作业,打破了川南丘陵地区不适合水稻联合收割机的传统观念,翻开了农民使用水稻联合收割机开展机收作业的新篇章。

二、我市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经济落后制约农机专服组织发展

截止底,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仅3830元,主要来自打工收入,重点用于修房造屋和日常生活开销,对于购买大中型农业机械的积极性不高。已经购买了农机具的群众,主要为自己的生产服务,对外创收作业较少。对于小企业主成立的协会,则因为资金、土地等原因发展缓慢。纳溪区龙车镇米业加工协会,由6家大米加工企业主组成,由于没有自己的品牌,受资金贷款限制和场地的影响,企业效益逐年下滑。因此,我市农机专合组织受经济条件制约,还处于刚刚起步的最初级阶段,数量少,规模小,效益不佳,规范化运作的道路还很漫长。

(二)管理不规范,组织作用不强

我市的农机服务组织绝大部分是由机手自发组织起来的服务队或协会,一般不需要成员投入现金入会,成员带机就可加入组织,并且对自己的机具拥有绝对的使用权。由于刚起步,组织章程还不够完善,很多成员认为对自己没有利益的时候,不服从组织调配安排,各自为政,有的甚至恶意竞争,组织作用没有得以发挥。

(三)思想不解放,机具难以发挥效益

据年报统计显示,我市共增加小型耕整机1402台,增加联合收割机38台,增加比例是很高的一年,这跟国家购机补贴政策的支持是分不开的。但是,农民购买农机具后,怎样组织起来充分为农业生产服务,最大限度发挥效益,为机手增收,是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龙马潭区特兴镇魏园村生姜合作社,目前拥有8台耕整机,8套移动喷灌机具,3台机动喷雾机。但是,这些机具从未对外作业收费,合作社成员却可以无偿使用这些机具,坏了就交给合作社维修。这种管理模式使机具损毁严重,经常闲置在合作社,也没人保养管理,发挥不出效益。

三、发展我市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组织的思路

(一)发展原则和目标

发展我市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组织应坚持“因地制宜、多元创办、政府扶持、部门指导、市场运行”的方针,不断完善组织发展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提升农机专业服务的组织化程度,提高我市农业机械化水平。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以民办为核心,以利益为纽带,以协商为基础,建立起共同投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运行机制,实现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组织“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充分尊重农民群众和机手的意愿,做到推动而不强迫,扶持而不干预,参与而不包办。通过加快农机专服组织的发展,推动形成“建一个组织,兴一项产业,活一地经济,富一方群众”的发展格局。

从起,用3—5年时间,拟在我市初步建立起服务组织多元化、服务机制市场化、服务行为社会化的农机专业服务体系。建立起加快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组织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形成农机专业合作服务组织自我发展、自我壮大的发展机制。到2010年,力争全市组建经有关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组织10个,其中市局重点联系3个,不断发展壮大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组织规模。那一世范文网

(二)措施建议

1、解放思想,努力扶持专服组织发展

政府和有关部门都要解放思想,打破条条框框的限制,本着只要是对农民群众有益,只要能促进农机专合组织的发展,我们就该尽最大的努力去支持。各级财政应进一步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逐年增加专项扶持资金数额,重点用于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成员(包括农村基层干部)进行合作知识、内部管理、专业技术的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

值得一提的是,乡镇农机站机构改革后,乡镇农机人员全部收归区、县农机局管理,以派驻人员身份到乡镇工作。这些人员最了解自己负责范围的农机具情况,如果让他们组织机手成立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很好的选择,不仅可以让他们进一步熟悉业务,还可以让农机具充分发挥效益,为机手增收。

2、制定涉农建设项目由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的具体办法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49条规定,“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可以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根据这条法律规定,哪些涉农建设项目、多大投入规模的建设项目,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具备哪些条件、应当遵循怎样的程序才能获得建设项目,等等,都需要国家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如果仍然采用目前通常的做法——招标方式确定承建方,农民专业合作社几乎都不可能获得涉农项目的建设。

3、加大金融、国土支持力度

各级金融机构应当在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小额信贷额度的基础上,放宽条件,降低门槛,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贷资金支持力度。尤其对适合农机业主的10万元以内的机具,给予无抵押贷款的政策支持。允许具备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其成员之间开展内部资金融通活动。建议银监会进一步研究具体的扶持政策。

按《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具备确定的住所,农民合作社一方面没有足够的资金来征用土地,另一方面农村土地一般都有农民承包,且绝大部分为耕地,要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手续非常繁琐。因此国土部门应当在政策上出台具体措施予以支持。

4、积极探索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生产经营新机制

按照“群众自愿、带机入会(股)、合作经营、收益分红”的原则,建立起“机具+合作”的农机生产经营新机制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分配方式。以农机专合组织为平台,聚集和整合机具,形成相关农机具资源的最佳配置,在统一管理和调度的基础上,使农机具发挥出更高的效益,让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农机专合组织要充分利用外联市场、内联千家万户的作用,打造农机专业服务组织新品牌,闯出农机经营服务专业化、社会化、规模化、市场化的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