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山区农村信用社存在的问题及其出路
贫困山区农村信用社存在的问题及其出路
贫困山区农村信用社存在的问题及其出路
农村信用社是我国金融业整体中的薄弱环节,表现为大而不强,而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则是薄弱环节中的最脆弱点,其潜在着很大的支付风险和信贷资产风险。因此如何针对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现状,谋求出路和发展,对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确保地区金融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笔者结合多年工作实践,试图就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当前面临的形势、间题和困难及解决办法作粗浅的探讨,以起抛砖引玉作用。
一、贫困地区的现状
经济决定金融。因此,在探讨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间题之前,对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所在区域外部环境、自然条件、经济状况、人文结构、生产力水平等现状进行分析十分必要,以惠东县增光、白盆珠、高潭、安墩4个贫困山区镇为例,贫困地区具有如下共性:
(一)基础薄弱,经济活动单一。贫困地区一般地处山区或沿江,自然资源比较贫乏,土壤肥力低,气候条件较差,不适宜发展经济作物。而且,地势偏僻,交通条件较差,供电、供水和通讯配套设施不齐。因而第一产业落后,第二、第三产业稀少,经济活动是单一的传统农业。
(二)生产规模小,布局分散。
由于自然条件较差,技术装备落后,使贫困地区的生产局限于家庭为基础的小农经济的生产模式,布局分散,难于形成集约化生产。
(三)结构不平衡,劳动力素质低
贫困地区生产力落后,生活水平低,外出谋生的人口较多,主要劳动力流失到发达地区,这些外出人口在取得一定经济收人后,则迁居他乡。致使贫困地区劳动力结构不平衡,以“老、少、妇”为主,劳动力素质低,生产难于发展。
(四)收人水平低,资金积累少。
贫困地区商品经济发展受到很多方面因素限制,经济活动单一,收人水平低。据有关部门统计,,惠东县高潭、增光、安墩、白盆珠四个镇的人均纯收人3543元,比全县农村人口的人均纯收人低28.3%。在低收人的条件下,仅能维持基本生活,农户的资金积累很少。
二、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存在的主要问题
贫困地区的经济特点和自身局限性不可避免地反映到农村信用社,直接影响和制约农村信用社发展,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
(一)资金来源少而且分散,资金运用风险大而且集中。
一方面,由于贫困地区第一产业落后,第二、第三产业又难于发展,经济基础十分薄弱,资金来源渠道少,以致农村信用社的储源贫乏,存款业务发展很慢。具体表现在存款增幅不大,存款户数多,但单笔存款金额少。员工人均吸收存款不足,远远达不到经营保本点。
另一方面,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投向农业的资金,从总体上看,表现为“量多、户多、分散”。贫困地区的农业对自然条件的依赖性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很脆弱,一旦遇上自然灾害,就会造成系统性风险,而投向非农业的资金,从总体上看,表现为“量少、户少、集中”。由于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落后,而且不配套,致使投向非农业的项目或者中途“流产”,或者勉强上马,生产不正常,难于取得经济效益。
(二)资产质量差,严重超负荷运转。
长期以来,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在经营上存在急功近利的思想,把大量的贷款投向非农业方面,而投向农业方面的贷款相对较少,本末倒置。其中外迁户贷款占贷款的比例相当大,基本上是不良贷款,致使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的整体贷款质量很差,大大高出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规定。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不仅资产质量差,而且盘活资产难度大,主要表现在:
一是外迁贷款户大部分下落不明,难于寻找。农村信用社的信贷人员到处寻访,效果甚微,甚至空贴旅差费。
二是计划经济时期发放的生产队贷款、农户贷款金额小、户数多,而且分散,加上当时办理贷款手续简单,对贷款的约束力小,难于迫收。信贷人员翻山越岭、走家串户几小时,分文无收的现象很普遍,即使收回利息,也不能解决信用社职工工资和费用问题。
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贷款资金难以盘活,存款又长期滞后不前,自身难于为继,农村信用社只能靠大额拆人资金维持日常运转,这与低资本充足率和低备付率形成了极大的反差,使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潜在着很大的支付危机,直接影响到金融稳定。
(三)历史包袱重,经营亏损大。长期以来,社会各界由于受计划经济模式的影响,对信贷资金的偿还性和增值性认识淡薄,把农村信用社的信用与财政信用和民政扶贫救济等同起来,使贫困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在长期的经营过程中形成了沉重的历史包袱。特别是向当地政府贷款和农行“撤所并社”划转贷款大部分已形成不良贷款,而且贷款单位拖欠利息很多,从而造成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经营亏损严重。资不抵债金额逐年增加。
(四)基础设施落后,结算渠道单一,汇路不畅通。
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办公条件简陋,营业场所狭窄,基础设施落后,服务手段单一,仅限于传统的存、贷业务,电子化建设滞后,金融创新困难重重,而且结算渠道单一,异地结算仅靠信汇方式进行,其他方式的汇路不畅通,在途资金时间长、环节多、速度慢、资金运转效率低,造成农村资金倒流进城。低成本存款流失以及客户存款搬家现象。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农村信用社处于劣势,市场占有率低。
(五)人员素质低,队伍不够稳定。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的人员大多数来自当地,而且大部分是照顾性质吸收的,世袭现象严重,家属子女偏多,文化水平低,整体素质差,内部管理淡薄。据调查,安墩、高潭、白盆珠、增光在职员工37人,还未有大大学本科文化程度和中级职称的人员,中专学历的人数占比也不足二成。同时,由于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的业务发展缓慢,经济效益差,职工待遇较低原因,导致队伍不够稳定。
(六)“三防一保”工作难度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信用社网点机构分散,点多面广线长,且山区地理位置复杂,交通、通讯设施跟不上,一些地方一直称为“三防一保”的隐患区和安全信息网络“闭塞区”,突出表现在:职工安全防范工作素质低;安全设施差,报警装置也多是一般设施和“手动式”等;交通工具滞后。
(七)外部经营环境恶劣。由于受撤并乡镇影响以及少数商业银行不正当的竞争宣传,使农信社信誉受到贬损,公众支持率下降,存款逐步向商业银行转移,市场份额呈下降趋势。同时地方行政干预依然存在,县联社和农信社回旋空间不大。
三、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的出路
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的金融总量虽然不大,但存在的问题很多,而且很突出。其潜在的金融风险比其他地区农村信用社大,如果长期得不到化解,很容易引发地区性金融风波。随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解决这些问题已迫在眉睫。我们应从战略的高度来认识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现状.并针对存在间题的特点和成因,从改革内部机制和优化外部环境着手解决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的出路。
(一)正视问题,牢固树立防范和化解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的意识。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存在的间题是长期积累起来的,解决这些间题也需要一个长期的、艰苦的过程。因此,要正视问题,客观地、实事求是地分析问题,从思想上牢固树立防范和化解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的意识。在制定综合治理的方案中,要根据实际把长期目标、中期目标、短期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并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而不能要求其一蹴而就。
(二)减员增效,加快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用工制度的改革步伐。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的业务量小,成本费用率高,经营效益低,严重制约着信用社的生存和发展。因此要求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根据本地经济发展实际和自身经营状况,客观确定业务经营与发展所需员工数量,对员工进行全面考试、考核,通过优化组合、竞争上岗,改善员工队伍结构,减员增效。推行持证上岗制度,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和岗位职务聘任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综合竞争力。这是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求生存、求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走出困境的关键一步。
(三)优化网点结构,激活经营活力。要从过去按行政区域设置分支机构,转变为按中心乡镇和经济流向,将邻近的业务规模小、效益差的信用社,以撤并降格等方式,进行优化重组,彻底改变目前“一镇一社”和“一社多点”的格局。对偏僻、业务量小的网点撤并后形成的服务空白,可根据实际,以流动信用社形式定时、定点服务,以方便农户,取信于民。近年来,惠东县联社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1999年以来,共对贫困山区的宝口、马山、新庵、松坑、石塘5个法人社降格撤并,山区网点由原来的10个网点减少到现在的5个网点,并从起,山区社实现了全面盈余。实践证明,对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兼并经营有利于增强信用社抗风险能力,减少管理环节,避免行政干预,在发展中逐步解决存在问题。
(四)狠抓清贷,争取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清收贷款本息,盘活资金存量,不仅是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减少亏损,实现扭亏为盈的关键,而且是农村信用社恢复元气,转人正常运转和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因此,必须下大力气做好清贷工作。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应如实地向当地政府汇报经营情况和间题,取得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关注和支持,并将当地政府及其下属企业向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情况向当地政府详细汇报,要求当地政府及其下属企业积极归还贷款本息,以此带动清收贷款工作的开展。同时要求以政府的名义动员和约束贷款企业和个人,按照《商业银行法》和《贷款通则》的规定,履约还款,打开收贷工作的新局面,盘活农村信用社的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区别对待,给予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优惠政策。对于目前已经陷人经营困境的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来说,仅靠现有的政策和内部治理是无法走出困境的。因此,建议政农和有关部门实行区别对待,给予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如下几个方面的优惠政策:一是提高呆帐、坏帐准备金提取比例;二是扩大存贷款利差,主要是扩大贷款利率的上浮幅度;三是降低营业税率和所得税率;四是对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不良贷款,通过了发行国债等办法补充资本金,优先分期分批核销已经损失的贷款;五是划转资金,妥善解决行社“脱钩”遗留资金间题,上级人行应积极支持、帮助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与农行理顺脱钩资金遗留问题,减转历史包袱,使其焕发活力。六是通过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充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