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化发展思考

思想学习范文 发布时间:2010/9/12

打造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化发展思考第2页

由原先向所有入园企业倾斜,转为向相关产业和技术倾斜,引导产业和技术关联性强、具备产业示范效应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园内集聚,逐步调整入园企业的结构,提高园区的产业集中度。要积极引进新技术,催生新企业,积极建立和完善园区内信息及技术研发中心和交流中心,加快技术产出和溢出,建立市场开发平台,围绕企业的成长提供各种针对性服务,细化服务项目,充实服务内容,协助企业降低衍生初期的生产成本。要建立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的监控评估机制和动态评价体系,量化集群政策实施效果,保证各种优惠政策适时调整和不断完善。
加快发展优势产业集群,积极支持建立专业分工协作网络体系。要坚持“有限目标、重点突破、非均衡发展”的原则,重点发展具有区域优势和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争取在较短时间内取得突破性进展并形成市场优势。要引进或以现有大型高新技术企业为龙头,延伸产业链,集聚相关的专业化企业,促进产业内部建立起分工协作关系,形成围绕核心产业配套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要积极引入具有研发和市场优势的外资项目,努力为有可能与其产生分工协作关系的本地企业牵线搭桥,提高集群的开放性。
不断健全风险投资机制,加快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的融资网络。要积极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通过专项拨款、政策性贷款、研发经费补贴以及税收优惠、政府采购、项目担保等方式,对集群内的企业进行重点扶持。要建立健全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完善政府主导的政策性担保机构,鼓励发展企业联合担保组织,建立再担保机制,为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提供全面的服务。要健全风险投资机制,营造有利于风险资本形成的政策环境和法律环境,建立起一个保护出资人权益的投资机制,拓宽风险资金的融资渠道,加快风险投资监管机制建设,充分发挥风险投资促进企业衍生和加快企业发展的功能。
完善技术创新支持体系,不断提高集群集成创新和自主创新的能力。要加快完善“官、资、产、学、研”良性互动机制,从改革科技投入体制和利益分配制度入手,将绝大多数科研院所推向市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科技创新的促进功能。要建立联合开发体系,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之间的联系,鼓励集群内企业之间在资金、技术、人才、设备等方面展开合作,提高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能力。要加快集群内创新平台建设,通过制定优惠政策,整合现有科研资源,鼓励企业、行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吸引国内外大型企业研发中心进入,提高集群内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要扶持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和品牌;完善中介服务体系,强化技术孵化、信息咨询、培训、金融、法律以及财会、管理等服务机构的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质量;完善园区的管理方式、硬件设施和服务功能,建立统计资料数据库,打造园区集群品牌。
实施人才培养工程,拓宽高新技术人才引进渠道。争取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支持,适当调整驻高校的专业设置,提高与高新技术发展相关专业的招生比例,尤其要加强生物、材料、电子信息等理工科专业以及法律、金融、管理、营销等社会学科的建设。要发挥和拓展涉外培训的优势,探索新的涉外培训和教育途径,努力提高人才培训的国际化水平;办好合肥人才经营公司,鼓励国内外知名“猎头”公司入驻;进一步创造条件吸引海内外优秀人才来合肥发展,尤其要引进学术、学科带头人及科技管理人才。要建立更为方便的人才引进机制以及相关的户籍管理制度,以事业发展和宽松自由环境留住所需要的人才。
创造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的法制环境和文化环境。要着手起草《国家科技创新型城市发展条例》,完善科技立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国内外高新技术企业来合肥建立生产研发基地。要规范管理制度,逐步使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与国际惯例接轨。要为集群内企业之间的交流提供一切方便,促进集群内信息与知识的流动和传递,提高集群整体创新能力。要打破权威意识和等级观念,在集群内部着力营造宽松宽容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