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规范化建设经验介绍
地税规范化建设经验介绍
全员参与 狠抓落实扎实推进规范化建设工作规范化建设是全省地税管理工作的改革创新,也是我局确定的两项“优质明星”工程之一。我局作为规范化建设全面试点单位,在推行规范化管理过程中,无论是从动员到宣传,从a、b类文本的运行到个性化文本的制定,还是从内部审核到管理评审,各项工作均按照省局工作安排认真抓好落实,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一、推广工作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
为保证规范化建设推广工作的顺利开展,全系统各单位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同时,抽调综合素质高、文字功底好的干部组成规范办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全身心地投入到规范化建设的组织、协调等各项工作。从组织上保证了此项工作的落实。在规范化管理推广过程中,我们按照“一把手负责制、科室挂点责任制、科长负责制”的原则,要求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规范化管理组织、实施的重担,科室负责人是规范化管理体系文本编写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归口业务范围内规范性文本的编写、运行。在持续改进、管理评审阶段,各科室还担负着对口指导、检查的任务。真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局面。
另外,市局出台了《景德镇市地方税务局规范化建设会议制度》(包括:《规范化办公室负责人工作例会制度》、《科室负责人工作例会制度》、《规范化建设座谈会制度》、《规范化建设工作会议制度》)、《景德镇市地方税务局规范化建设督导工作制度》、《景德镇市地方税务局规范化建设办公室工作职能》、《景德镇市地方税务局规范化建设推广工作考核办法》、《景德镇市地方税务局规范化建设工作报告制度》,以此保证、检验和考核规范化建设工作进度和质量。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在规范化建设开展过程中,全系统以悬挂横幅、制作宣传板报(共8期)、编辑规范化建设工作简报(10期)等形式,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力度,营造工作氛围,以确保规范化管理理念深入人心,为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打下了坚实思想基础。同时,不断加大宣传报导力度,在省规范化建设推广专刊以及省局网站刊发推广工作信息稿件22篇,在省、市级各媒体刊物上大力宣传报道规范化建设在我局推行情况,提高社会认知度。
(三)强化培训,增强动力
培训是灌输知识、提高认识强有力的手段,全系统通过视频电视会、专家授课、座谈会、工作例会等多种形式举办各类培训28场,参训人员达1800余人次,大大提升了干部职工对规范化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和工作的能力。
一是专题培训。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参加省局规范化管理理念培训、规范化文件编写知识培训、文本管理软件应用操作技能等各项专业知识培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对规范化管理的认识、掌握文本编写方法、熟悉软件操作技能;同时由各科室牵头,规范办配合,对文本进行对口专项培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文本的理解和熟悉程度。
二是以会代训。为确保规范化建设扎实有效开展,我们建立了每周一规范办负责人联席工作会和每周五科室负责人协调工作会例会制度。切实把握全市地税系统规范化建设的工作进度及成效,促进各单位、各部门横向对比,加强沟通,研究探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做到从细微处把关,抓好各阶段各项任务。
三是科室授课。5月份,市局各科室分别组织对本科室人员及市局下属单位的对口业务人员进行轮班授课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省局a、b类文本操作运行。
四是以考促学。以规范化管理知识和a、d类作业指导书等内容为考点,组织全员参加规范化管理知识考试。通过考试,促使干部职工加强对规范化管理相关知识的学习和文本的运用,进一步推进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开展。
五是特色培训。基层各单位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所开展的系列培训。如:高新分局不挤占工作时间,利用每周一、三晚上的两小时集体学习和讨论;浮梁县局由各分管业务领导牵头,组织各业务股室负责人对业务类作业指导书相关内容进行归纳梳理,将规范化文本的要求与原来工作中操作不同的地方以及在运行规范化文本中应重点注意的事项制作成“课件”,通过ftp及时传递到全局每个干部手中等有针对性的培训。
(四)注重实效,强化督导,
全面推行规范化管理,是全省地税部门继征管改革之后又一重大举措,旨在解决地税部门目前尚存在“管理基础薄弱、执行力不强、工作效率不高、工作机制运转不协调”等问题,建立一个以人为本、以信息化为依托的现代地税管理新机制。因此,我们在全面推行规范化管理工作中,始终坚持“紧扣地税工作,提升管理效能,创新管理模式”的工作方法。全系统共清理出保留修改文件186个,废止文件147个,新增文件26个;设置岗位470个,机关设置岗位111个,对基层各单位的岗位也进行了统一和区分;6月初,我们严格按照“提出个性业务需求—分管领导审核把关—规范办汇总—局长办公会审定”的工作程序,完成了个性文本体系的编写,共编写完成d、e类作业指导书26个,表证单书67个,e类程序文件3个,经过审核于6月19日正式发布。
根据阶段性工作要求以及文本自身特性,分别采用“管理者代表带队明查暗访”、“业务科室蹲点基层单位辅导”、“规范办深入基层一线督查落实”、“科室挂点责任单位”等多种形式对基层单位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跟踪检查问效,对各单位在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时整改到位。同时,注重收集整理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及建议,提交规范化建设工作例会研究讨论,并给予及时答复,对无法解决的则提请省局规范办答复。
(五)严格审查,改进不足
一是“选择示范演习”,7月17日,在浮梁县局成功举办了全市地税系统规范化管理体系内审工作现场观摩会,全系统各单位进行了现场观摩;二是“查前对照补缺”,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单位,实行对照审查,查缺补漏;三是“全面开展内审”,7月28日前,各单位采取询问、检查、测试等方式对干部对规范化操作的熟悉程度、个性文本的编写质量、各项工作过程控制、工作的合法性以及取得的工作成效等内容进行评审;四是“实施外审”,在8月10日前,市局对各县(市、区)局进行了第二方审核,共提出观察改进项目46项;9至10月份对14个机关科室和4个市直单位进行了审核,共提出观察改进项目52项。对审核发现的问题下发限期整改书,要求制定改进措施,限时整改到位,并对各单位改进情况进行了动态跟踪管理。
(六)注重细节,稳步推进
按照“分步实施、稳步推进、逐步提高”的要求和“进度服从质量”的原则,对每项工作中均注重细节,把好关口。如:按照整体实施计划,每月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内容、工作要求、日程进度、完成时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做到从细微处把关,抓好各阶段任务的落实;在岗位设置中,我们深入开展了岗位分析,设计制作了《工作岗位分析报告表》,发放到相关部门及干部手中,要求对照自己当前工作,对日常工作内容、工作频次等内容进行认真填写。
二、推广工作取得的成效
通过iso质量管理理念导入和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逐步推进,干部的思想认识、工作流程的优化、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的规范、工作质量和工作执行力的提高、地税工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干部的思想认识得到了有效转变。在规范化建设之初,地税干部职工对规范化管理知之甚少,了解较粗浅。通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开展,全市各级地税机关和广大地税干部对“以纳税人为主要关注焦点,全员参与,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理念有了较清醒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规范意识、效率意识、质量意识、精细意识,对“三个服务”的理念有了更深的理解,为地税事业的发展注入了全新的活力。
二是工作流程执法程序更加优化和规范。规范化管理对地税每个工作岗位、每项工作内容、每个执法环节的工作职责、程序、要求、目标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构成了“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的工作体系,实现了计划、监控、改进的程序优化,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有效地解决了制度不明、管理缺位、责任不清等问题。
三是工作质量和工作执行力得到提高。按照“写你所做、做你所写、记得所做、查你所记、纠你所错”的原则要求,通过《职位说明书》的编写,使岗位职责更加明确、清晰,各工作、各岗位之间的衔接更加紧密,管理更加细化、具体,进一步增加了评价考核的可操作性,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有效实施,提升了工作质量和系统的执行力。
四是提升了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地税规范化管理工作开展以来,全局各项工作转移到简化程序、优化流程、规范操作、依法治税的轨道上来,推动了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的各项地税工作任务的完成。,我局累计入库地方税收54936万元,同比增长18.3%,增收8494万元,为瓷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推广工作的几点体会
景德镇市局作为规范化建设全面试点单位,通过一年来的探索和实践中,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领导重视是是关键
规范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一蹴而就,必须在推行的过程中持续改进,不断完善,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因此在推行规范化管理中,市局党组明确提出,要把规范化建设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把它建成经得起上级的检查验收,值得在全省地税系统推广,能够在全国税务系统有一席之地,得到各级党政和社会各界赞许的“优质明星”工程。在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全局范围内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良好局面,规范化建设工作按照省局、市局的总体部署扎实稳步推进。
(二)理念导入是前提
规范化建设是地税管理工作的创新。在推行规范化管理的之初,地税干部职工对推行规范化管理存在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对规范化管理知之甚少、了解粗浅,总认为推行规范化管理是“将简单的事情复杂化”。为此我们首先在宣传上加大力度,召开了全系统规范化建设动员大会,将规范化管理宣传手册发放到每个干部职工手中,并制定了具体的学习计划,提高干部职工对规范化管理的认识,二是以考促学、以训代会,举办各种形式的规范化管理知识培训、考试,三是在全系统各个办公场所设置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