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工作经验材料
市纪委工作经验材料
党的十六大以来,市纪委、监察局及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市纪委、监察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建设的中心,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紧紧围绕反腐败三项工作,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创造性地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围绕中心不断强化服务意识
几年来,市纪委、监察局始终把维护和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作为工作遵循的永恒主题,高唱改革主旋律,坚持发展硬道理,把握稳定大前提。工作中,勇于冲破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旧的执纪观念,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大环境”观去定格工作,用参与中服务、执纪中保护、监督中支持的“大纪检”观,去思维工作,用市场经济的规律、方法、手段去解决工作。着力做好服务中心、服务全局这篇大文章。为创造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明确提出了旗帜鲜明地支持和保护改革,旗帜鲜明地支持和保护发展,旗帜鲜明地支持和保护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旗帜鲜明地支持和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增长。为保证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举措的顺利实施,市纪委、监察做到与市委、市政府思想一致,工作同步,保障到位。先后制订出台了《纪检监察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工作要点》、《保证综合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的具体措施》、《保证资本运营有序进行的规定》。为净化发展环境,消除非经济因素对企业的困扰,纪委、监察局先后与15家纳税大户建立工作联系点,对10个市政府重点扶植企业实行挂牌保护,同时严肃查处企业“蛀虫”。几年来,纪委、监察局查处了13起大要案,有利促进了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有序进行。纪委、监察局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工作重点积极介入,全程参与,倾力确保。积极参与了社会治安整治工作,有效化解56余起大规模集体访,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证。
二、突出重点全面深化
市纪委、监察局始终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努力在强化工作实效上下功夫。一是不断建立和完善廉洁自律机制,全面实行了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警示告诫制度,群众反映问题说明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先后开展廉政谈话197人,警示告诫76人。注重提高廉洁自律,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做到加强领导,严格把关,监督指导到位,每年都下发纪律工作实施方案,始终坚持市领导包片,纪委、组织部门干部包点联系的作法。特别是对照《廉政准则》和自律规定,作为自检自查,纠正不合理配置的电话76部,清理超标小汽车28台,查处结婚大操大办案件25起,查处公车私用案件67起。二是不断加强廉洁自律教育。教育中做到区层次,突出重点,具有特色。对领导干部实行任前谈话、任中警示告诫,对违纪党员干部实行跟踪回访,对一般党员实行重温入党誓词、党纪法规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在全市广泛开展了“向人民公仆,即楷模”潘兆魁的学习活动,组织“十佳公仆”在全市巡回演讲,购置党纪教育录相片60余部,利用胡长清典型案例,搞好警示教育,全市树立勤廉兼优典型搞好示范教育,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采取在新闻媒体上开辟《廉政广角》专栏开展党纪政纪知识竞赛,在党校举办党员领导干部培训班,向镇局领导干部赠送廉政守则台历进行形式多样的教育。三是狠抓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落实。市纪委早在1997年初就明确提出“党委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1998年党中央提出《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后,对责任制进行了细化,制订了《实施细则》,强化了领导机制、责任机制、考核机制。特别是层层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几年来,查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失职案件32件,有37人受到了责任追究。
三、加大力度始终保持查办案件活动势头
市纪委、监察局始终把查办案件作为反腐败的突破口和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取得了明显成效。几年来,市纪委、监察局共受理群众**举报3700余件,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545件,查处违纪党员干部555人,其中副科级以上31人,万元以上大要案147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余万元。工作中,从完善机制入手,促进案件查办。为加大办案力度,98年起就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书记具体抓,党委合力抓的查案格局和领导带动、任务牵动、责任推动的工作机制。每年对上级下达的办案指标实行量化分解、目标管理。委机关自办案件比重逐年加大,占总数的70%左右,对基层办案的督导,逐步加强。实行了领导包案责任区,使市纪委在全省率先实现了消灭镇区无案“空白点”。不断创新查办体制,,全面实施案件主办责任制,使案件查办权力上由过去室主任负责,变为主办人负责,责任上由集体承担变为个体承担,奖惩上由印象评选变为目标考核。做到责、权、利相互制约、相互统一,以此实现了强化办案责任,提高办案效率,保证办案质量的效果。实施主办制以来,查办案件140件,比上年增加26件,而且无一例上访,无一例申诉。这一做法得到市纪委主要领导的重视和肯定,为此专程到调研,总结经验,在全市推广。不断完善案件排查制度,建立了以**举报为主渠道,多层面、宽领域寻找线索的排查网络。通过狠抓案件回报,直查快办、奖励举报等制度,畅通主渠道的同时,全面延伸排查领域,从公安机关的治安案件拓展到经济、政治案件检察机关的经济案件拓展到失职、渎职案件;从审判机关的刑事判决案件拓展到民事、执行难案件;从审计部门的干部离任审计拓展到专项审计案件。特别是98年以来,在全市全面开展“五查”活动。即全面“检查亏损企业、检查贫困村财务、检查群众意见大的干部,检查热点问题,检查形象不佳的基层站所”。通过拓展领域,从中发现线索120余条,立案查处30余件,有效查处了群众身边腐败。取得了较好效果。这一作法作为唯一的县级市的经验在全省案件检查工作会议上得以推广。查案中,还健全了同执纪、执法机关联合办案制度,大要案跟踪督办制度,上下联办、异地交叉办案制度,不效突破了有震动、有影响的大要案。党的十六大以来,市纪委、监察局及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市纪委、监察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建设的中心,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紧紧围绕反腐败三项工作,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创造性地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围绕中心不断强化服务意识
几年来,市纪委、监察局始终把维护和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作为工作遵循的永恒主题,高唱改革主旋律,坚持发展硬道理,把握稳定大前提。工作中,勇于冲破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旧的执纪观念,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大环境”观去定格工作,用参与中服务、执纪中保护、监督中支持的“大纪检”观,去思维工作,用市场经济的规律、方法、手段去解决工作。着力做好服务中心、服务全局这篇大文章。为创造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明确提出了旗帜鲜明地支持和保护改革,旗帜鲜明地支持和保护发展,旗帜鲜明地支持和保护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旗帜鲜明地支持和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增长。为保证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举措的顺利实施,市纪委、监察做到与市委、市政府思想一致,工作同步,保障到位。先后制订出台了《纪检监察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工作要点》、《保证综合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的具体措施》、《保证资本运营有序进行的规定》。为净化发展环境,消除非经济因素对企业的困扰,纪委、监察局先后与15家纳税大户建立工作联系点,对10个市政府重点扶植企业实行挂牌保护,同时严肃查处企业“蛀虫”。几年来,纪委、监察局查处了13起大要案,有利促进了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有序进行。纪委、监察局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工作重点积极介入,全程参与,倾力确保。积极参与了社会治安整治工作,有效化解56余起大规模集体访,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证。
二、突出重点全面深化
市纪委、监察局始终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努力在强化工作实效上下功夫。一是不断建立和完善廉洁自律机制,全面实行了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警示告诫制度,群众反映问题说明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先后开展廉政谈话197人,警示告诫76人。注重提高廉洁自律,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做到加强领导,严格把关,监督指导到位,每年都下发纪律工作实施方案,始终坚持市领导包片,纪委、组织部门干部包点联系的作法。特别是对照《廉政准则》和自律规定,作为自检自查,纠正不合理配置的电话76部,清理超标小汽车28台,查处结婚大操大办案件25起,查处公车私用案件67起。二是不断加强廉洁自律教育。教育中做到区层次,突出重点,具有特色。对领导干部实行任前谈话、任中警示告诫,对违纪党员干部实行跟踪回访,对一般党员实行重温入党誓词、党纪法规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在全市广泛开展了“向人民公仆,即楷模”潘兆魁的学习活动,组织“十佳公仆”在全市巡回演讲,购置党纪教育录相片60余部,利用胡长清典型案例,搞好警示教育,全市树立勤廉兼优典型搞好示范教育,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采取在新闻媒体上开辟《廉政广角》专栏开展党纪政纪知识竞赛,在党校举办党员领导干部培训班,向镇局领导干部赠送廉政守则台历进行形式多样的教育。三是狠抓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落实。市纪委早在1997年初就明确提出“党委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1998年党中央提出《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后,对责任制进行了细化,制订了《实施细则》,强化了领导机制、责任机制、考核机制。特别是层层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几年来,查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失职案件32件,有37人受到了责任追究。
三、加大力度始终保持查办案件活动势头
市纪委、监察局始终把查办案件作为反腐败的突破口和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取得了明显成效。几年来,市纪委、监察局共受理群众**举报3700余件,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545件,查处违纪党员干部555人,其中副科级以上31人,万元以上大要案147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