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源头防腐保廉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经验交流范文 发布时间:2010/9/28

当前源头防腐保廉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当前源头防腐保廉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近年来,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力度的不断加大,反腐倡廉的体制、机制、制度存在的各种问题也日益暴露出来。如何积极地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各种腐败问题,健全各项体制、机制、制度,减少各种腐败行为的发生,推进权力沿着制度化、法制化轨道运行,进一步树立掌权为民、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是一项摆在各级党组织面前十分紧迫的重大课题。我县在针对反腐倡廉工作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立足实际,认真调研,大胆探索,积极创新,逐步构建了源头防腐保廉六大机制。本文拟就如何建立六大机制,构建反腐倡廉防范体系作些思考。
一、当前引发腐败行为的主要环节
(一)权力监督环节。当前经济社会正处于“四个多样化”转型期,在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尚不够健全、完善的情况下,导致一些权力失控、失管,少数掌握一定实权的部门和党政干部充分利用手中权力,大搞权力寻租,谋求部门利益和私利,还把自己从“公仆人”异化为“经济人”,最终经受不住权力的考验,腐化堕落。也有一些干部凭交情、拍脑袋作决定,甚至搞幕后交易、暗箱操作,引发各种弊端,从而导致“专权独断、以权谋私、持权捞钱”等权力腐败行为的发生。如我县查处的“民政福利彩票案”及方雪都承包工程违纪窝案中深挖出原小雄镇党委书记陈受贿案、原县国土局造地中心主任周、原国土局办公室主任柯等人入“权力股”案等,都能折射出这一点。
(二)执法与司法环节。一些执行司法和行政执法公务的领导干部,执法不公,甚至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有的办人情案、关系案、情理大于法理,关系重于原则,对老上级、老朋友、老同学等请托的有关案子“法外施恩”;有的办金钱案,在钱财的作用下,法制成“面团”,重罪轻判,轻罪不判,以罚代刑;有的利用行政处罚上限与下限的规定玩花样,逼着当事人拉关系、走后门,从而引发贿受贿等腐败现象;个别领导干部在执法上划地为牢,搞地方“保护主义”,对己有利的执行,对己不利的则设置种种障碍,利用职权施加压力,干预司法机关办案,影响司法公正。我县近几年来查处几起司法腐败案,如查处法院经济庭违纪窝案、执行庭违纪串案,尤其典型的是“雇人坐牢案”,此案涉及10余名党政干部,在省内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三)财务处置环节。财务处置,也是一道容易导致领导干部跌跤的门槛。有的违反财税政策法规,借口改善和提高单位福利,截留正当收入,搞帐外帐,私设“小金库”,然后以各种名目暗地瓜分;有的违反金融政策法规,单位资金擅自外借,违规为无关企业和个人提供贷款担保,经国家和集体造成经济损失;有的巧立名目,自设奖项,自定标准,慷国家之慨;有的利用行业特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然后乱发滥补。如我县近几年来查处了供电经济违纪窝案、悬渚中学私设小金库案、花桥卫生院违纪串案等。
(四)社会交往环节。这方面是领导干部近年来出现问题的“多发环节”。一些领导干部的“社交圈”无原则的扩大,把结交的触角伸向社会上所谓的“能人”,傍大款,讲哥们义气,时间一长,一桩桩权钱交易的买卖由此产生;一些领导干部对自己的生活娱乐圈不加限制,放纵自己的行为,而组织上又疏于对领导干部八小时外行踪的监管,结果在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的拉拢下,经不住诱惑,在“色情关”、“贿赂关”前败下阵来;一些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礼金现象有所减少,但在非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礼金、“红包”增多了,主要发生在逢年过节、出国考察、外出学习、乔迁新居、婚丧嫁娶等时机;一些部门和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变相实施“旅游贿赂”,为一些领导干部提供节假日私人旅游费用。如我县查处的原物价局副局长楼违纪案、原交通局局长赖进住大操大办案、原花桥镇党委书记陈受贿案、原花桥镇镇长柯受贿案等。
(五)家属与身边人环节。一些领导干部不能正确把握情与法、情与纪的关系,违反原则,满足家属、子女的不正当要求,利用职权和职务上影响为其谋取不当利益,或为其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或曲线敛财,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家庭成员从中接受对方财物;或默许家庭成员收受与其职务影响有关的礼品、礼金;有的对家属、子女的不良行为不批评、不教育、对身边的工作人员重使用、轻管教,要求不严;有的对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不阻止、不报告,出了问题还为其开脱、庇护。到头来,毁了家庭,毁了自己,毁了身边人,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腐败成因的复杂性决定了消除腐败现象单靠哪一种措施难以完全奏效,少数领导干部在一些易发生腐败问题的环节上,放松警觉,放纵自我,最终身败名裂,究其主要原因,其一,放弃理想信念,追求金钱享乐。其二,法制观念淡薄放松自我约束;其三,权力运作不规范,教育管理不严格;其四,体制不健全,机制不完善。
二、源头防腐保廉的对策与措施
针对少数领导干部在薄弱环节中栽跟头、出问题,要积极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构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防范体系,是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战略选择和必然要求。遵循“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的工作思路,努力构筑党委统一领导,各方面协调行动,多种手段综合运用,全方位、多层次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防范体系。今后要着重建设以下六大机制:
(一)在创新教育倡廉机制上下功夫。各级党委、纪委必须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落实,建立健全经常化、规范化的思想教育机制。根据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具体要求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需要,科学规划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做到既有长远的计划,又有阶段性的安排。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从政道德为主要内容,加强示范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教育方式和方法,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的重要作用,继续利用“讲、教、读、谈、听、思”六字诀,努力增强廉政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把廉政教育纳入党校及各类干部培训计划,每年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教育培训。积极利用学校、社区、家庭等开展教育活动,扩大教育覆盖面,增强教育渗透力和影响力。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大宣教格局,建立健全各部门职责明确、配合协调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纪检、组织、宣传、党校以及文体等单位的作用,进一步形成整体合力。
(二)在创新制权严廉机制上下功夫。深化行政审批、财政管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三权”,建设“六中心”,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推动权力沿着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运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事权。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项目;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完善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凡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建设工程项目、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必须实行公开招标投标拍卖;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步伐,推行网上审批,改革审批管理方式,严格规范审批行为,形成严密的监督制约机制,真正使“干部围着窗口转,窗口围着群众转”,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政审批制度。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财权。全面推行“收费统一管理、财务统一核算、会计统一派遣、分配统一标准”的管理办法;实行部门预算,强化预算管理的审计监督;改革财政资金缴拨方式,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推进税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收费行为;加快公共财政建设,建立规范的公共财政运行体系;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人事权。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和群众参与程度为着力点,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创新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机制,从制度上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结合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深化和完善行政服务中心、会计核算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土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和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建设,明确职能定位,规范运作程序,加强自我约束,充分发挥各类中心在规范权力运行中的重要作用。
(三)在创新监督促廉机制上下功夫。创新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相适应的党内外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手段,形成监督合力,确保监督到位。推进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加强以民主集中制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建设,坚持和完善巡视、定期报告工作和廉政情况、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突出监督重点,强化对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的防范和监督功能;强化党的纪律检查职能,切实发挥党内专门监督机关的作用。拓宽监督渠道,改进监督方式,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党组织的监督就实行到哪里。加强民主监督,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监督权利;深化和完善政务、村务、厂务公开和民主评议、民主恳谈、夜谈夜访等形式,充分发挥以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基层民主的作用。把党内监督同人大监督、政协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提高监督效能,逐步形成覆盖面广、渠道畅通、反应灵敏的监督网络。
(四)在创新法纪保廉机制上下功夫。建立健全党风廉政法纪约束机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法制化的轨道上健康有序地进行。出台实施重大改革措施和政策,制定有关规章和制度,都要科学论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预防腐败寓于决策之中。及时把一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规章制度,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对过去制定的党政干部行为准则和从政规范进行清理,必须坚持的坚决执行,不完全适应的作出调整,已经过时的及时废止,需要做出新规定的及时制定,不断完善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对市场要素的管理,制定和完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