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在党代会上的工作报告

工作体会范文 发布时间:2010/9/12

市纪委在党代会上的工作报告第2页

早打招呼,及时提醒,使这些同志不犯或少犯错误。
今年县乡两级党委要集中换届,这是全县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必须按照县委的要求,严肃组织人事纪律。要教育和引导干部从大局出发,克服浮躁情绪,正确对待进退留转,严格遵守纪律。对跑官要官的,不仅不能提拔重用,还要严肃批评并记录在案。对选举中搞非法活动的必须严肃处理。
(二)认真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各级各部门要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加大专项治理力度,着力建立长效机制,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认真落实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费补助政策;健全教育收费管理和监督制度,严肃查处乱收费和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问题。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格药品审评审批,强化医药价格监管,加强医疗机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严肃查处收受回扣、“红包”以及乱加价、乱收费等问题;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行为。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坚决纠正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严肃查处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的行为。认真治理不正当商业行为,依法惩处商业贿赂案件。
继续纠正在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城市社保资金管理使用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建设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制度和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推进城镇房屋拆迁规范化管理。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继续抓好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等工作。
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政风行风直接关乎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今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要在市上统一安排部署的基础上,结合县上实际,加大对有行政执法权的“窗口”单位的监督评议工作力度,要继续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对政风行风的监督评议作用。对评议结果差的单位除责令其限期进行整改以外,要建议县委对单位班子进行组织调整。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治理和优化投资环境的实施意见》,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业务范围内的事。县投资环境治理领导小组要按照《镇坪县治理和优化投资环境考核办法》,加强对各级各部门的监督考核工作,对损害投资环境的人和事,要坚决实施责任追究。
加强农村和城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党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群众观念、党纪法规观念和廉洁奉公意识,真正做到办事要公、作风要实、为政要廉,坚决制止吃拿卡要、作风粗暴、以权谋私的行为。对极少数形为不检点、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要及时采取组织处理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紧贴农业和农村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思路。健全乡镇干部管理监督机制,完善基层站所管理制度,强化村级组织民主监督。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积极推行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要高度重视和切实改进**工作,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严肃查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违纪行为,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合理的又有条件解决的问题。从我县群众反映较多的**举报和案件线索来看,特别要注意解决退耕还林中的侵犯农民利益、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村级干部的教育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三)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力度,严厉惩处腐败分子。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体现,是惩治腐败的有效手段。要坚决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坚持以查办党员干部中违反党纪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贪污贿赂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企业改制以及破产中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金融、工程承包、土地管理、矿产开发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案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发生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失职渎职案件,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
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办案理念,促进办案工作向纵深推进。要综合考虑查办案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注意把改革中出现的失误与严重违纪违法区分开来,既查办严重妨碍和破坏改革发展的行为,又支持和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要认真执行中纪委监察部《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和《中央纪委关于完善查办案件协调机制,进一步改进和规范“两规”措施的意见》,把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贯穿到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不断提高办案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完善办案协调机制,规范案件检查措施,加强内部管理监督,确保安全文明办案。重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
(四)深化改革和创新制度,深入推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是有效防治腐败的根本途径。要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力争在一些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取得突破,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进一步推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开展对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清理和规范,解决职能错位、行为失范等问题。积极推行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健全违法司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稳步推行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大对政府非税收入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健全政府投资监管制度,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实行投资决策责任制度,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严格执行重点工程必须向纪委监察局备案制度,加强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设计、开工到验收等环节的全程监督;完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推进矿业产权市场规范建设,加强对审批的监督;规范和健全产权交易市场;继续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
(五)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着力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进一步建立健全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
深化和规范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推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发展党内民主,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
加强对重点企业反腐倡廉的组织协调,推进重点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各行政主管局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重点企业领导人员行使权力的制约监督,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重大事项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规范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等工作。发挥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六)全面推进警示训诫防线建设,努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构建警示训诫防线,是我省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有力举措,是构建具有陕西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具体实践。中央纪委对我省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对全国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大贡献。各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的重要性,把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纳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统筹安排,与纪检监察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使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构建警示训诫防线,要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党内法规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全面履行教育、监督、保护、惩处四项职能,实施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三项制度。警示提醒制度解决的主要问题是: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映,组织认为有必要告诫防范的问题;单位重大决策、重点工程项目、大额度资金使用、重要人事任免,以及领导干部个人及家庭遇有婚丧嫁娶、乔迁新居、出国考察等事宜,有可能出现不廉洁行为,需要事前预警的问题。诫勉督导制度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在廉洁从政、道德品质、工作作风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问题;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不廉洁行为;为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在执行党的政策,以及改革创新、干事创业过程中,出现的一般性决策失误和工作偏差。责令纠错制度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具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所列举的行为,但情节轻微,不够纪律处分,或者情节较轻,可不予处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不力,管辖范围内出现不正之风或腐败案件,造成一定影响,但可以不予纪律处分;在行政效能方面,存在行政不作为、执法管理不力、服务承诺不兑现、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造成一定后果或影响的。
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关键在党委,责任在纪委,落实在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整体合力。各级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把警示训诫防线建设作为一项政治责任和政治美德,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在抓好分管地区、部门和单位业务工作的过程中,主动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