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做好烟叶收购等工作的通知
切实做好烟叶收购等工作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今年烟叶收购工作,确保烟叶收购稳步、顺利进行,推进我县烟叶产业可持续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烟叶产业是我县农民增加现金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是我县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做好今年的烟叶收购工作,配合是前提,秩序是保证,政策是根本,边界是重点,价格是关键,管理是基础。有关乡镇和部门要以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为出发点,充分认识今年烟叶收购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组织领导。县烟叶生产领导小组要进一步落实包乡镇指导、协调、督查责任制。有关乡镇要进一步明确烟叶收购领导小组成员职责,乡镇长为烟叶收购第一责任人,并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制定烟叶收购工作方案和目标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到位、组织有力、措施有效、工作落实,确保烟叶收购等工作有序进行。
二、严格政策,切实维护烟农利益
烟草部门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维护烟农利益,确保收购政策的落实。一是严格执行合同收购。既要收好合同内的烟叶,做到应收尽收,又要做到不超计划收购,确保烟农利益不受损失。二是要正确执行国家标准。在烟叶收购全过程,必须在充分考虑和照顾烟农利益的前提下,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烟叶收购标准,公正验级,依质论价,对样收购,既不抬级抬价,也不压级压价,更不准短斤少两,坑害烟农利益。认真执行国家统一收购价格和补贴政策。三是切实履行边界协议。禁止收购辖区以外的烟叶,维护边界收购秩序的稳定。四是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要全力配合烟草部门搞好烟叶收购工作。今年我县全面推行预检制收购,没有经过预检的烟叶一律不准收购,确保达到“一加快、两提高、三维护”的目标,即加快烟叶收购进度,提高分级扎把和烟叶等级纯度,维护国家、烟农和企业三者利益。
烟草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收购服务,方便烟农售烟。烟叶收购部门要大力加强收购服务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质量,预检到户,采取约时定点、轮流交售等办法,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落实各项便民措施,尽可能方便烟农售烟;要建立监督机制,维护烟农利益;要严肃查处烟叶收购工作中的不正之风,设立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齐抓共管,切实保证收购秩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烟叶只能由烟草部门凭省烟草专卖局核发的烟叶收购许可证统一收购、统一经营,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烟叶收购和经营活动。有关乡镇和部门要从维护国家、企业、烟农的利益出发,依法打击烟叶收购过程中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烟叶收购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七条要求”和“五条纪律”;在各烟叶收购场所,乡镇领导要轮流带队值班,协调处理烟叶收购中的各种矛盾的纠纷;烟草专卖、工商、公安、监察、质监、物价等部门要通力合作,积极配合烟草部门抓好烟叶市场管理,严厉打击烟贩烟霸,切实维护好本地区和边界地区的烟叶收购秩序,营造良好的收购环境,确保正常的烟叶收购秩序。各乡镇要搞好秩序维护和现场组织等工作,对收购微机实行行政值日官和微机操作员“双锁”管理;在开展烟叶专卖市场管理时,要做到依法行政、程序合法;在烟叶收购工作中,如因行政值日官管理和秩序维护不到位而影响烟叶收购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提前规划,认真搞好烟叶基础设施建设
有关乡镇和部门在认真抓好烟叶收购工作的同时,要充分认识烟叶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对改善烟区生态环境、促进农村产业结构升级、推进新农村建设、实现烟叶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认真搞好烟叶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按国家烟草专卖局要求,从开始,有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乡镇,必须成立项目组,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今年12月底,全面完成我县烟水配套工程计划。同时要狠抓土壤改良工作,全县烟田多年连作,长期施用化肥,导致烟田土壤贫瘠,地力衰退,土壤有机质含量下降。为实现烟叶生产的可持续发展,提高烟叶质量,全县推广绿肥压青改良土壤5000亩。各乡镇按照保面积、保播种时间、保技术规范的要求,安排落实好示范田,及早搞好烟叶区域布局规划,搞好前茬作物安排,尤其是认真搞好烟叶专业村建设规划,在做好迎接烟叶专业新村综合检查考核的同时,认真总结今年烟叶专业村新村建设的成功经验,做到科学规划、综合配套、稳步实施、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