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安全生产办关于加强元旦春节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公告通知范文 发布时间:2010/11/4

县安全生产办关于加强元旦春节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元旦春节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的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除事故隐患,维护本辖区生产、生活的稳定,确保“两节”期间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让全县人民过一个平安、愉快、祥和的元旦和春节,安委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领导机构

为加强元旦春节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达到预期效果,特成立元旦春节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领导组。

组 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协副主席、交通局局长)

(矿冶加工基地管委会主任)

(县安监局局长)

成 员:安委办成员单位相关单位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安监局,由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二、检查时间

从12月23日起,至2月19日止。

三、检查内容及范围

(一)检查的内容

一是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二是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春运期间道路交通运输的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四是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五是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六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实施和完成情况;七是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演练。

(二)检查的范围

煤矿、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小煤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水利、电力设施、建筑施工、在建重点工程、教育、旅游、锅容管特、大型社会公众活动、人员密集的公共活动场所等。

四、检查方式

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对各自所监管行业和领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县安委会成立督查组,对全县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五、检查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单位部门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检查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并参加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负责,层层布置,落实到人,创造条件,把具体工作要抓细、抓实,使大检查工作查到每一个角落、每一个环节。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针对冬季和年底安全生产的特点,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督促企业加强生产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在建重点工程的机械(挖机、装载机、塔吊、运输车辆)登记、维修、保养及质量检测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违法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规范职工安全生产行为,防止因突击生产和职工过渡疲劳、忽视安全生产而引发事故。

(二)明确任务,密切配合。要从安全稳定的大局出发,真正明确工作任务,要做到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全面发动,层层负责,条块结合,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三)履行职责,强化责任。各单位所有检查情况都要有书面记录,责任人要签字,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并责成有关企业、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对工作不力、马虎了事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将根据有关规定从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四)边查边改,务求实效。要切实加强事故隐患整改责任的落实,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事故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和事故应急预案,限期整改。对检查不严、整改不力的单位要从严追究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严格执行检查签字、督查签字、整改签字、验收签字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整改、验收的每一道环节都有责任人。

六、加强值班,确保信息通畅和信息报送

元旦春节期间,加强防范,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执行24小时值班监控制度,主要领导和责任人要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严格岗位职责,要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必须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同时,要针对不同的行业特点,落实相应的应急救援准备,确保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性事件的异常情况。

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委办相关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及时将领导机构人员名单和值班人员名单及值班电话报安委办(电话:)。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