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在全县地震灾区重建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宣传动员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9

县长在全县地震灾区重建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第2页

复工作;在2月底前完成异地迁建任务。三是考核验收阶段。考核验收分阶段进行,乡镇完成一批重建任务,县防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即组织验收一批,震区各乡镇重建任务基本完成后,再统一组织考核评价。
三、切实抓紧抓好灾区重建工作
灾区重建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情况复杂、政策性强、时间紧、要求高,既关系到震区乃至全县的发展大局和社会稳定,又关系到灾区群众的切身利益。加之当前已经进入汛期,台风暴雨天气即将来临,灾区安全隐患越来越大。为此,我们务必要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保障灾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搞好灾区重建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凝心聚力,竭尽全力,抓紧抓好灾区重建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一要强化领导。县防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要加强对震区乡镇重建工作的指导,特别是县联片领导对重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共性问题要亲自协调、亲自督促、亲自抓落实。各有关乡镇要切实加强对重建工作的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干部一起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全力配合,做到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特事特办,能简则简。通过上下联动,合力攻坚,把灾区重建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二要强化责任。要逐级签订工作责任书,做到任务明确,职责分明,把受灾户建房和房屋维修工作任务具体落实到村、到户,确保按时完成重建工作任务。对于防震避险安居小区建设的政策处理工作,由迁入地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希望有关乡镇要切实树立大局观念,全力以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和政策处理,确保工作顺利进行。三要强化考核。建立防震救灾工作考核机制,实行工作进度半月报告制度。县委、县政府对防震救灾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完成工作任务差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精心实施。在工作重点上,突出三个方面。一是重建范围方面,要严格按照省、市地震局划定的范围,把极灾区、灾区作为重建扶持的重点。二是把房屋倒塌户和危房户作为重建扶持的重点,集中资金、集中精力,抓好受灾户的建房安置;尽快启动防震避险安置小区建设,让老百姓创造较好的安居环境。三是把事关群众生产生活和安全的受损公共设施作为重建扶持的重点。落实重建责任单位,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做好公共设施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在工作指导上,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对象,不同情况,按照“重建一批、迁移一批、拆除一批”的思路,倒房户和危房户采取本地重建、异地迁建、自行购房三种方式进行安置。明确规定不宜人居的地方不得原地重建,新房建成后或自行购房原房必须全面拆除。在工作结合上,要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震后重建既要解决当前受灾户的安居问题,又要考虑长远的发展,把重建工作与新农村建设、“万户避险”和下山脱贫结合起来。在资金筹措上,利用群众自筹、争取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县财政补助多种渠道,千方百计筹措灾区重建资金。
(三)公开公平,维护稳定。一要注重平衡。平衡是稳定的基础,不平衡就难稳定。为此,在重建工作中,我们必须要十分注意平衡,决不能厚此薄彼,优亲厚友,做到实事求是,一视同仁。乡镇与乡镇之间的平衡,由县里把握;村与村之间的平衡,由乡镇把握;户与户之间的平衡,由村里把握。二是公开公正。对重建对象、补助政策、补助金额等群众比较敏感的事项必须要经过反复讨论研究,阳光透明,决不允许暗箱操作。特别是对补助资金的发放和管理,要及时下达,严格程序,严格管理。首先要及时下达。县里要根据各乡镇的受地震影响程度、人口规模、受损的实际情况,及时将补助资金额度切块到乡镇。其次,要严格程序。各乡镇在确定和发放补助资金时,对重建对象、补助金额必须要经村两委、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进行张榜公示,群众无意见后,再根据文件的具体规定,予以发放。第三,要严格管理。对救灾资金,要设立专户、封闭运行、严格监管。同时,按照“一户一表、一村一册、一乡(镇)一本”的要求,逐户逐项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实行项目管理。三要维护稳定。各有关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切实做好受灾群众的重建过渡期安置工作,妥善安置受灾户生活。要鼓励受灾户投亲靠友,依靠社会和自身力量度过难关。要及时排查、化解矛盾,坚决禁止各种扰乱震区社会秩序和阻碍重建工作的行为,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震区社会稳定。要密切关注敏感地区和特殊人群,对个别出于私利屡劝不听、蓄意破坏稳定局面的人员,要依法惩处,决不姑息。
(四)严格要求,讲求实效。在灾区重建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力求实效。一要掌握政策。震区乡镇党委、政府要认真组织乡村干部学习县委、县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地震灾区重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力求学深学透,全面理解和掌握政策,正确指导重建工作。二要科学规划。实行整体规划,分期实施,避免重复建设,节约建设用地,实行“一户一宅”,极灾区、灾区的新建房屋按6度进行防震设防。受灾户建房安置用地必须符合村镇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不得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及不宜建房的地方安排建房。规划要科学、合理,设计要经济、实用、安全。三要加强管理。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安全意识,规划建设部门要会同有关乡镇政府加强对灾区重建工作的指导,加强对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管理,落实有关质量管理的责任和措施,新建房屋必须达到防震设防的要求。同时,要按照防震设防的要求进行验收。四要严肃纪律。各有关部门和乡镇、村要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和纪律,报灾核灾要实事求是,不得瞒报、虚报、漏报;对项目资金管理,要封闭运作,规范管理,杜绝漏洞,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得以任何借口和形式挪用、移用救灾补助资金。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和法律,严肃处理。
(五)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一是部门合力扶持。民政部门要切实保障受灾户的基本生活;农业、扶贫等部门要实行倾斜政策,加大对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扶持力度;卫生部门要切实加强震区灾后卫生防疫工作,确保灾后无大规模疫病发生;经贸、物价部门要加强建材市场监管,稳定建材市场价格,维护建材市场秩序,坚决制止借机哄抬建材价格,损害震区群众利益的行为。国土、建设、林业等部门,要根据灾区重建工作的需要,按照特事特办的要求,切实优化服务,特别是对集中建房点和防震避险安居小区的建设,要采取边征地、边规划、边设计、边报批、边建设的措施,确保重建工作如期顺利完成。二是强化宣传引导。要针对震区群众的思想动态,继续加强正面宣传,消除消极情绪,克服“等、靠、要”思想。要注重树立典型,鼓励震区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生产自救,重建家园。要引导震区群众统筹安排时间,一手抓房屋重建,一手抓生产发展。三是坚持重心下移。乡镇党委、政府和村两委要迅速行动,把重建工作的责任、措施落实到村。各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领灾区群众抓紧抓好重建工作。
搞好地震灾区重建工作,时间紧,要求高,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领导,精心实施,认真执行政策,狠抓工作落实,全力抓好灾区重建工作,为夺取防震救灾工作的全面胜利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