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在全县违法用地清查整治工作现场会议上讲话
县长在全县违法用地清查整治工作现场会议上讲话
为了切实做好全县违法用地清查整治工作,依法清查整治各种违法用地行为,特别是农村非法占用土地建房等违法用地行为,规范国土资源管理,合理保护耕地,经县委、政府同意,在乡召开全县违法用地清查整治工作现场会议。这是继开展县城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以来,县委、政府针对违法用地采取的又一次专项整治行动,这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当前违法用地清查整治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打击各种违法用地行为的坚定信心和决心。这次会议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土资源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全面清查、分类处理,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公正执法、公开透明的原则。刚才,县国土局陈江局长宣读了全县违法用地清查整治工作方案,乡唐虎书记就乡清查整治违法用地试点工作情况作了非常好的发言,特别是乡唐书记的发言,给我们下一步的工作提供了很好的经验,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要率先开展清查整治工作,需要很大的勇气和气魄,这充分说明了乡党委、政府班子是团结的,是一个有战斗力、能干事、会干事、敢干事的班子,也说明国土干部对法律法规的把握准确、业务素质高、能力强。历时2个月的时间清查整治违法用地3627宗,成效非常显著,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借鉴乡的成功经验,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全力以赴,把此项工作作为今后几个月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好落实。今天本来是石县长来讲话,但由于市里有领导来,各乡(镇)主要领导都来参加会议,说明大家很重视。下面,受石县长的委托,我就这次全县违法用地清查整治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正视当前存在的严重违法用地行为。近年来,我县抓住国家促进中西部地区崛起的政策机遇,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经济社会保持了良好发展势头。尤其是在国家不断加强和深化土地宏观调控、严格土地管理的情况下,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耕地保护政策和用地制度,在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市场秩序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既服务了发展,同时也有效保护了耕地,可以说工作成效是显著的。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违法用地非常严重等问题,且有逐步蔓延、愈演愈烈之势,成为当前我县土地管理中最为突出、最为复杂、矛盾最为集中的问题之一。集中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数量大。据统计,至10月,县国土局共查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5430宗,涉及违法用地面积600亩。其中,仅一个乡就查处违法用地3627宗,面积达400多亩。发案率之高,涉及违法占用土地之大,影响之大。二是范围广。在1997年全县开展违法用地清查时,违法用地主要集中在边远欠发达地区和一些矿山企业。近几年,违法用地行为开始明目张胆地向城乡集镇和公路交通沿线扩张、蔓延,国土资源管理法律尊严受到了直接挑战。同时,违法主体也在发生变化,少数政府部门、工商企业、城镇居民,以及少数党员干部等成为违法主体,查处难度较以前明显增大。三是反弹快。近年来县政府多次组织拆除违法建筑,但每次拆除过后不久,违法建筑很快又死灰复燃。最典型的例子是昭彝公路沿线违法用地,先后清查了不少于5次,但这一路段违法用地行为还是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违法用地时有发生。
(二)认真分析违法用地行为如此严重的原因。我县违法用地行为如此严重,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管理方面的问题。乡(镇)国土所上划县级管理,部分土地管理职能随之向县级转移,乡(镇)政府片面地认为土地管理只是国土部门的事,对土地管理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对辖区内发生的违法用地,听之任之,放任自流,甚至明知故犯;同时,在国土系统内部,由于基层管理人员不足,执法力量弱,用地审批服务不尽到位,日常巡查监管、宣传不到位,违法用地发现、制止、查处不及时、不到位等,都是违法用地,特别是农村居民建房违法用地不断上升的主要原因。二是机制方面的问题,近年来国家为加强对土地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出台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要求政府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对土地供应严格实行“五统一”管理,对经营用地要求严格实行招拍挂出让,从政策上限制了土地的供给。由于我县与之相适应的建设用地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和完善,政府对土地市场缺乏必要的资金投入,土地收购储备工作滞后,没有收购储备足够量的土地投入市场,满足城乡居民住房建设用地需要,这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私下买卖土地,成为规划区违法用地的主要原因。
(三)高度认识开展违法用地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我县违法用地已经成为制约我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顺利推进的一大障碍,已经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不管有多大困难,都要坚决依法清查整治。如果这个问题处理不好,将对我县产生全方位的负面影响:一是将严重影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种形式的违法违规用地,不仅扰乱了土地市场和正常的行政管理秩序,往往还人为地制造或激化矛盾,侵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影响基层社会的稳定,特别在当前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增长的关键时期,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推动经济增长的激励政策,违法违规用地问题会直接对我们争取资金、申报项目造成影响,甚至面临被省、市实施土地限批的严厉制裁,这个责任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难以承担的。二是将面临严格的行政问责。国家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部、国家资源部联合下发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已经从去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按照《处分办法》规定,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致使一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或者虽然未达到15%,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同时《处分办法》对各级行政机关和公务员触犯土地管理规定都作出了相应严厉处理的规定。所以,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正确对待,做好工作,不出问题。三是将严重阻碍“两保一高”即“保护耕地、保障发展、高效利用”目标的实现。严格土地管理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出了非常明确的要求,国务院硬性规定了18亿亩耕地保护这一不可逾越的红线。如果我们不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打击和强力遏制违法违规用地,就不能完成“两保一高”战略目标。根据这两年情况看,国家治理违法占地行为的决心不容置疑,态度坚决果断,力度逐渐增大,所以我们一定要把专项整治工作做好做扎实。
二、明确要求,狠抓关键,全力打好整治攻坚战
针对目前我县违法用地行为的实际情况,单靠国土部门是根本无法制止的。为此,在这之前,县委、政府要求国土局在认真总结龙街和开展违法用地清查整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专门研究制定出详细的实施方案。刚才,陈江局长已经宣读了方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把握好“坚决查处现行行为、依法妥善处理遗留问题”的原则,以敢打硬仗的决心,务求必胜的信心,强势推进整治工作。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把握政策、讲究方法。开展违法用地清查整治,既要依法行政、强力推进,又要把握政策、讲究策略,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一要坚持调查摸底在先。各乡(镇)要在有关部门、基层国土所的配合下,对辖区内的违法用地进行地毯式的排查,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并进行分类梳理,准确定性,为下步处罚整改工作打好基础。对排查情况,要严格按照“谁清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登记造册,实事求是地上报,向群众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出现包庇、庇护,瞒报、错报、漏报等现象,这也是清查整治工作的关键,它直接关系到整个工作能否实现全面、彻底,公平、公正、透明,最终影响到整个清理整治工作效果。若有此现象,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二要坚持思想教育在先。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要坚持“无情执法,有情操作”的原则。各级干部必须深入一线,耐心细致地做好违法用地群众的思想工作,把道理讲在前,把关心摆在前,把保障做在前,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尽可能让群众主动配合调查,自觉接受处罚,化解矛盾,减少损失。三要坚持党员干部带头在先。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支持违法用地清查整治工作,带头做好职工及亲友的工作,禁止任何人为违法用地户说情、打招呼、写条子等阻碍影响清查整治工作。
(二)狠抓重点,力求突破。一要突出重点区域。当前,违法用地清查整治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都摆在乡、村集镇规划区和一些主要公路沿线。必须盯死看牢这些重点区域,集中力量予以突破。二要突破重点对象。清查整治工作不可避免会遇到阻力。对待个别“钉子户”,首先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但对那些主观态度恶劣、违法情节严重、甚至暴力抗法的,要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决不手软,做到“查处一户、震慑一片、教育一方”。三要查处重点案件。对开展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违法用地,要坚决制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一些历史遗留的,要把握政策口径,依法妥善处置。同时,要敢于碰硬,依法坚决严厉打击任何违法用地行为,依法、公平、公正推进清查整治工作。
(三)标本兼治,注重长效。查处打击只是整治违法用地行为治标的手段,要实现标本兼治的目的,还必须把清查整治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坚持服务与监督并举,惩治与预防并重,建立健全监督防范违法用地行为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做到常抓不懈,才能确保不反弹。一是要把清查整治工作与推进我县国土中心所建设结合起来。在全县合并设立国土中心所,是去年县委、县政府为整合我县国土资源系统现有人力资源,切实解决基层国土所人员少,执法力量分散的实际问题,而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后所作出的重大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