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指导意见

廉政建设范文 发布时间:2016/10/30

进一步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现就加强镇村纪检组织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高度重视镇村纪检组织建设工作
1.镇村纪检组织是党的基层组织和纪检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协助镇党委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织保证,是参与维护基层和整个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近些年来,镇纪检组织在深入推进农村反腐倡廉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镇村纪检组织建设还不同程度存在着一些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们要充分认识加强镇村纪检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镇村纪检组织建设水平。
2.加强镇村纪检组织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适应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整合资源力量,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监督职能,使镇村纪检组织机构设置进一步健全,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机制制度进一步完善,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形象作风进一步改进,为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3.加强镇村纪检组织建设,要着眼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不断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按照“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要求,不断增强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本领,大力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树立基层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的良好形象。
二、进一步健全乡镇纪检组织
4.规范乡镇纪检组织设置。镇纪委是经同级党的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机构,乡在乡镇党委和县级纪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乡镇纪委由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组成,其中应有人专职从事纪检工作。乡镇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职一级的干部担任,由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的,设专职纪委副书记;由同级党委委员担任的,其委员职务排序可排在资历相同的委员前面。
5.着力选优配强干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选好乡镇纪委书记。要注重选拔政治过硬、公正廉洁、熟悉农村社情民意、在群众中威信较高的优秀干部担任乡镇纪委书记。乡镇纪委书记的提名、任免,由县级纪委与组织部门协商后,报县委决定或进行选举。乡镇纪委副书记的任免,要征得县级纪委的同意。乡镇纪检干部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一般应具备相关工作经历或专业背景。
6.保持队伍稳定,有计划地推进干部交流。乡镇纪委书记原则上应干满一届。任职满的必须交流,任职5年以上的要有计划地进行交流。新任乡镇纪委书记一般应异地交流任职。
三、充分发挥乡镇纪检组织的职能作用
7.乡镇纪检组织主要职责。督促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在农村基层的执行情况;协助乡镇党委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乡镇行政区域内,开展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群众**举报,调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纪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指导所辖纪检组织的工作和村务监督机构的工作;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8.乡镇纪检组织要突出工作重点,围绕乡镇中心工作,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对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和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情况的督促检查,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农村廉政文化建设,建立健全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等情况有效监督的制度。加强对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乡镇、村民主选举的监督,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保证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
9.乡镇纪检组织应把主要精力放在纪检工作上,分管的其他工作应与纪检工作有关。乡镇纪委书记参与乡镇党委工作决策、干部任免、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决定前的酝酿协商。注意发挥乡镇纪委副书记和乡镇纪委委员作用。建立健全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建立乡镇纪检组织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定期向县级纪委报告工作制度。建立学习研究、工作例会等制度,规范**、案件检查等程序,不断提高乡镇纪检组织内部管理水平。
四、切实加强对乡镇纪检干部的管理
10.加强教育培训,注重提升乡镇纪检干部的政策水平和执纪能力。省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对新任乡镇纪委书记进行任职培训。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乡镇纪检干部纳入培训规划,重点对乡镇纪委书记开展轮训和专题培训。有计划选派乡镇纪检干部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挂职锻炼和参与办案,增强实际工作能力。
11.突出抓好乡镇纪检干部纪律作风和职业道德教育。乡镇纪检干部要做到“五严守、五禁止”,严守政治纪律,禁止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严守工作纪律,禁止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干部人事等事项;严守办案纪律,禁止以案谋私、违纪违法办案;严守保密纪律,禁止泄露**举报内容、案件情况等秘密;严守廉政纪律,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对作风不实、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进行批评教育;对不适合从事乡镇纪检工作的,予以调离;对违纪违法的,严肃查处。
12.建立和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工作机制。加强对乡镇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工作实绩的考
核,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乡镇纪委书记每年应向县级纪委常委会述职述廉,接受评议。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乡镇纪检组织履职情况的经常性检查,促进乡镇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认真履行职责。
13.关心爱护乡镇纪检干部。支持乡镇纪检干部大胆履行监督职责,维护乡镇纪检干部的合法权益。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纪检干部应予以提拔重用,优秀的要作为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的重要来源,形成优秀基层纪检干部的选拔培养链。注重树立和宣传乡镇纪检干部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建立县级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与乡镇纪委书记定期谈心谈话制度。建立乡镇纪检干部困难帮扶机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五、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基层纪检组织建设改革创新
14.加强农村基层纪检组织建设改革创新。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鼓励和支持各地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纪检组织建设。要以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强化职能为重点,改革创新农村基层纪检组织的设置形式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纪检组织的职能作用。
15.农村基层纪检组织建设改革创新由各省(区、市)结合本地实际统筹部署。要认真总结和逐步推广经实践检验成功有效的做法,做到科学规划、稳妥推进。要注意与法律法规相衔接。
16.适应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探索对农村基层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实
行有效监督的组织设置形式和工作运行机制,切实发挥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统促进农村基层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
17加强村级纪检组织建设。行政村党组织应设纪检委员,设党委的行政村可以设纪委。注重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的作用。
六、加强对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领导
18.保证乡镇纪检组织必要工作条件。采取有力措施,为乡镇纪检组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供支持和保障。乡镇纪委要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必要的办公办案设备,有基本的交通保障,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改善。同时,建立健全资产使用管理制度,杜绝奢侈浪费。
19.保证乡镇纪委组织必要工作经费。乡镇纪委所需工作经费列入乡级年度财政预算,单独列支,予以保障。乡级财政确有困难的,地方财政给予补助。乡镇纪检干部享受规定的办案人员补贴。
七、加强对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领导
20.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工作由省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省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根据本意见,加强与组织、编制、财政等部门的沟通,结合实际制定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实施办法,对乡镇纪检组织设置、经费级装备保障等提出明确要求,并抓好工作指导。各市(地)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抓好贯彻措施,督促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
21.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县级党委负主要领导责任,纪乡镇党委和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负直接领导责任。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把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规划,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22.城市街道(社区)纪检组织担负着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职责。要从工作实际出发,积极推进城市街道(社区)纪检组织建设改革创新,科学设置机构,配齐配强人员,健全机制制度,不断提高城市街道(社区)纪检组织的工作水平。城市街道(社区)纪检组织建设参照本意见执行。
实现“五个到位”
切实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
自治区纪委监察厅
自治区在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方面做出了积极探索,实现了“五个到位”:
一是机构设置到位。全自治区乡镇全部设立了纪(工)委,与乡镇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同步挂牌。乡镇在办公场所紧张的情况下,积极为纪委调剂新增办公用房,并配备了电脑等必需的办公设备和举报电话、举报箱等办案装备。
二是人员配备到位。全自治区所有乡镇纪委都配备了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乡镇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的,均增配了专职纪委副书记和纪检监察干部,设纪委委员5至7名。部分旗县(市、区)还在嘎查村(社区)配备了村级纪检员,聘请了党风廉政监督员,实现了纪检监督网络全覆盖。
三是制度建设到位。全区乡镇组织机构设置完成后,各盟市、旗县(市、区)及乡镇纪(工)委在原有的基础上,又相应建立健全了领导班子集体决策、议事和定期报告制度,以及相关业务工作和内部工作制度。例如,科尔沁区纪委总结完善了《乡镇纪检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并对乡镇纪委实行目标化管理。
四是后勤保障到位。按照现行“乡财县管”的管理办法,对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经费予以保障。科尔沁区将乡镇纪委办公经费纳入乡镇财政预算,并将乡镇纪委书记办案补贴标准相应提高,同时还将嘎查村(社区)纪检员补助纳入预算。
五是作用发挥到位。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加强,有效改变了过去人员兼职过多、工作乏力的状况,实现了有充足的人力、精力充分履行职责,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通过修订完善并贯彻落实公务接待、财务管理、机关纪律、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制度规定,推动了基层党政机关向精简、高效、务实的服务型机关转变;通过深入村(社区)调查走访、现场接访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促进了农村各类矛盾化解;通过严肃查办涉农涉牧案件,有效维护了农牧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各项民生工作的落实。同时,全面推行以村民代表常设制为核心的村治模式,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员和党风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全面加强了对村(社区)“两委”和村务工作的监督,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