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转轨中发展的大国视角与政策选择

学习材料范文 发布时间:2012/2/20

一个转轨中发展的大国视角与政策选择第4页

行动,不是一下子把阀门打开,而是如何通过具体的政策组合,逐渐地、但又是有效地降低这道阀门,从而促进更多的农村劳动力逐渐地、但又是完全地进入到城市中来。
综上,虽然我国现有制度安排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无法限制劳动力流动,但户籍制度改革,特别是大中城市和跨省区的户籍制度改革还没有取得根本性的突破,从而抑制了劳动力的长期、完全迁移,造就了一支庞大的流动人口大军,使得人口在城乡之间、沿海和内地之间的配置无法有效完成,也增大了乡村农地行政性调整的压力。从目前的情况看,限制人口长期永久迁移(定居)的主要因素是社会保障制度、子女就学和住房条件。如果在以上三个方面取得突破口,户籍制度改革的突破口就找到了。
四、主要政策选择
4.1城市化过程中地方政府的职责
在目前的政策讨论中,城市政府为迁移人口和失地农民(甚至是所有城市居民)提供服务的边界是一个容易引起混淆和争论的重大政策问题。一般认为,相比于城市居民,乡村向城市的迁移人口和城市化过程中的失地农民不仅缺乏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也缺乏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和子女平等就学条件。但是,是否城市政府应该提供上述所有的服务和福利呢?我们认为,要明确界定城市化过程中地方政府的职责,不仅要区分社会保障中的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而且也要对外来迁移人口和城市化过程中的失地农民分别对待,才能在结合中国情况和既有体制特点的前提下,合理地进行政策设计。
广义的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和住房保障等。在城市化过程中,与迁移人口和失地农民特别相关的是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住房保障。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而社会救助在我国主要表现为面向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局部发达省区最低生活保障也开始覆盖到农村地区。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一个主要区别在于前者需要通过单位或个人缴费才能够获得资格,而后者则是根据收入水平需要而决定是否享受。除此之外,城市居民的福利还包括子女平等进入城市公立学校的权利。
就我们看来,诸如养老保险之类需要缴费才能够享受的社会保险,只要在有效解决历史问题的基础上理顺体制,就可以逐渐运作起来,也可能吸引城市新增人口(包括迁移人口)参与,政府未必需要为建立这些保险担负太多财政成本。我国城镇社会保险体系的建立与国有企业改革密不可分。以养老保险来看,政府建立统一养老保险体系和扩大统筹覆盖面(以包括城镇非公企业职工)的改革在实施中遇到很大阻力。究其原因,主要是养老保险社会统筹部分过大,个人帐户过小。同时个人帐户资金的低回报率也导致人们参与积极性降低。低回报率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个人帐户是空帐,即进入个人帐户里的资金并没有用来投资,而是被用来发放给现有退休职工(赵耀辉和徐建国,)。为解决这些问题,起政府开始进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主要包括: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实现部分基金积累,探索基金保值增值办法;将基础养老金水平与职工参保缴费年限更紧密联系;统一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缴费办法等。实际上,养老保险难以覆盖到迁移人口,不仅是因为这些人口灵活就业的特点,也来自于前述现收现付体制存在的问题使得缴费主体缺乏信心。显然,如果解决了老人问题,以个人帐户为主的新养老保险体系就可能建立起来,对于很多处于非正式部门和灵活就业乡村迁移人口而言,其交纳养老保险金的积极性将有所提高。
相对而言,政府可以积极作为的是建立基本社会救助体系。在中国对于城市低收入人口,包括新迁移人口最为重要的是一旦由于种种原因丧失获取收入能力而建立的最低生活保障,而该保障体系的建立已经建立了很好的基础,将其进一步推广到相当部分(获得户口)的迁移人口并不困难。
在住房保障方面,目前我国城市实行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廉租住房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其中经济适用房政策在全国大面积铺开。虽然从理论上来看,经济适用住房的租售价格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并实行申请、审核和公示制度,强调公开透明,严格监督管理。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这些经济适用房具有某种免费午餐性质,上述原则都非常难以实现,特别是经济适用房在户型设计和房源分配上也存在很多的问题,结果是很多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并非政策设计初衷希望瞄准的家庭。就廉租房政策来看,目前,全国已有35个大中城市全面建立了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制度。无论是经济适用房还是廉租房,其适用对象都是本城市、具有户籍的低收入人口。在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中,关于是否应该确保绝大部分城市家庭购买至少一套住宅,还是政府应该通过廉租房政策补贴低收入阶层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止。从目前看来,政府大力发展经济适用房的政策反映了前面一种政策思路,但在实践中由于各种体制问题和瞄准性差,加上低收入者仍然无法支付等问题而并不成功。所以,政府应该通过廉租房政策补贴低收入阶层的方式应该得到更多的重视,特别是考虑到我国收入差距很大、土地资源有限,商品房价格必然超过收入增长速度的现实情况,就尤其应该推动发展廉租房政策。事实上,即使在人口密度比较高的发达国家,如英国和西欧一些国家,拥有住房家庭的比例也只有70-80%.应当指出,就政府的目前财力和各类社会保障的不同特点来看,政府直接筹资并提供给迁移人口的,除廉租房和子女平等就学权利外,只能够是依据各地情况制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在失业、医疗、养老金等需要缴费才有资格享有的社会保险安排上,则应该严格根据是否缴费来决定是否得到保障,政府所能做的是在解决前述老人问题的基础上,推动覆盖面扩大(以及最多是财政许可条件下的有限补贴)。
对于失地农民,情况要更加复杂一些。这不仅是因为城市化过程中因征地而失地的农民因此而丧失了从农地中获取收入的来源,而且在中国的户籍制度下,这些农民往往具有迁移人口不具备的本地户口,相对而言谈判力量要更大一些。同时,失地农民也因征地乃至于住宅拆迁获得一些经济补偿。显然,向迁移人口提供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主体的社会救助、廉租房和子女平等就学的权利自然也应该向失地农民提供。除此之外,地方政府可以考虑通过部分征地后土地出让的收益乃至其他财政收入向失地农民提供基本医疗、失业和养老保险的部分融资。
4.2放开中小城市还是所有城市
在中国城市化的发展战略中,关于应该主要发展中小城市(镇)还是大中城市一直是一个热烈讨论的问题。显然,目前具有歧视性的户籍制度主要限制了人口向大中城市的迁移。根据au and henderson()的研究,由于户籍制度等因素的限制,中国的城市化远远滞后于国民经济整体结构的变化,不仅表现在城市化的水平偏低,而且表现在城市的集中度不足,整体规模偏小。首先,相比于其他国家,中国的大城市规模偏低。到,只有9个超过300万人口的大都市,100-300万的城市则达到125个,两个规模层次上的城市数量比例只有0.072,远远低于全世界平均水平的0.27.其次,中国城市的集中度很低。如果把中国的所有城市根据人口规模从最小排到最大,并计算国内城市化人口的累积人口比例,那么就可以得到中国城市的空间吉尼系数,数值为0.43,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0.56,而且也低于其他所有大国的相应数值。甚至该数值还低于1960年的0.47,城市绝对规模也偏小。因此,放开人口流动将使得一些地县级别城市及大城市在吸纳大规模人口的同时,获得显著生产力改进。au and henderson()进行的实证分析表明,由于对人口迁移和城市发展的控制,中国地级以上的城市85%低于其最经济(人均产出最大)规模,而其中43%在统计上显著低于最经济规模;而对于更小规模的县级市和乡镇企业聚集地,更是存在很大的未被利用的规模效应,10%的城市规模增长将至少使得生产力增加4%.目前中国人口迁移的模式也显示大中城市在就业和吸纳人口方面的优势。到,北京市的迁移人口达到380万人,上海为390万人,广州达到400万人,这三个城市相加达到1170万人,占全国迁移人口的13%.在深圳特区,外来人口与本地常住人口的比例达到3:1.根据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数据,各省省会迁移人口数目为2505万,达到全国总量的31.81%.给定大城市的集聚经济优势,可以预期未来中国相当部分的服务业和制造业就业机会将在几个主要大都市(和都市连绵区)出现。考虑到大中城市发展的优势和中国庞大的剩余劳动力,正确的城市化发展战略应该是放开所有城市,积极推进城市化过程。
4.3土地私有化
在已有讨论中,土地私有化被很多学者认为是一个解决土地行政性调整和防止农地征用过程中农民利益被侵犯的最佳选择。比如,文贯中()指出,现行的农地制度对实现全社会范围内的公平和分享繁荣的目标而言已经构成制度性的障碍。由于农民没有农地所有权,名下土地不能私下出售。结果大部分农民即使外出打工,也会想尽一切方法留住土地,但同时这又使转包和出租带有种种限制和不确定性。因此,要建立一种机制使得扩大土地经营规模成为可能,就必须通过实行土地私有和土地的自由交易来完成。此外,私有化将有助于农村金融的发展,因为私有化土地能够作为贷款抵押,而这对于那些没有其他资产的纯农户而言特别重要。赵耀辉和文贯中()还指出,在年轻人外出打工日益增多,农村家庭养老功能可能削弱,而目前储蓄和养老金市场提供的回报偏低的条件下,永久租佃权、乃至于土地私有化可以在政府无法向农村养老进行较大投入情况下起到养老保障的作用。杨小凯()则进一步从土地私有制与宪政共和的关系强调土地私有产权,乃至于一般私有产权构成宪政的基础,并以英国土地私有制是英国宪政,代议制的基础,并为后来的经济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为例说明中国实行土地私有的必要性。他认为,政府通过私有化能够用行动证实不进行掠夺承诺的可信性,才可能真正限制执政者的机会主义行为。
与土地私有化的论点相反,另外一些学者和政策专家则认为从土地私有化中获得的收益不会太大。更有论者指出,农民本身反对土地私有化,因为在目前集体土地产权制度下,农民实际有更多的经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