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构建“五种”机制 规范农村财务管理
学习材料范文 发布时间:2013/3/15
着力构建“五种”机制 规范农村财务管理
近年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和免征农业税政策的实施,农村财务管理的对象与内容不断发生变化,农村财务的管理方式面临着改革与调整。本人认为,着力建立健全“五种”机制,不断创新管理理念,强化监督制约措施,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已成为当前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下面,结合农村的实际,谈以下“五个方面”的粗浅想法:
一、改革创新管理模式,构建规范有序的资金运行机制
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客观上要求农村财务要创新管理方式、管理模式。现代财务管理学认为“企业(经济组织)管理以财务管理为中心,财务管理以资金管理为中心”,因此,无论农村集体经济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如何多样,农村集体资产的产权关系如何复杂,农村财务管理都必须从农村集体资金及其运行状况抓起,抓住了资金的管理,就抓住了农村财务的“牛鼻子”。
依托乡镇农经站建立农村会计服务站,实行农村财务“双代理”(村帐乡镇代理记账、村有资金乡镇代理管理),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的管理,是创新和完善农村财务管理体制的现实选择。我市经过近两年的上下共同努力,现已有85%左右的乡镇建立了农村会计服务站,实行了农村财务“双代理”。初步实践证明,它既加强了对农村集体资金的管理,提高了集体资金的利用效率,又有效促进了农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农民收入的增加,也为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深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是农村财务管理体制的一大改革创新和完善,它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和支持。
建立乡镇农村会计服务站,实行农村财务“双代理”,首先要坚持农村集体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资金审批权和投资收益权“四权不变”的原则。农村集体资产是广大农民多年来辛勤劳动的成果,是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重要的物质基础,也是新时期我市农民收入不断增长的物质基础和重要保障。因此,必须维护好农村集体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严禁平调、挤占、截留和挪用集体资金。在具体管理工作中应做好以下“四点”:
一要严格收入收缴的内部控制制度。将村集体的全部收入纳入核算范围,使用合法、规范、统一的票据,规范资金收入的收缴程序,保证资金及时足额缴入统一的专户,实行专户管理。
二要强化支出的监督管理,逐步实现由分散管理向扎口管理、资金拨付制向报账制转变。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的预算管理制度,规范集体财务行为,节约管理成本,减轻农民负担,保障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农村各项公益事业和公共事务的顺利开展。强化决算的考核制度,严格执行考核奖惩制度,奖惩分明,落实责任。
三要对集体资产实行统一管理。通过进一步清产核资,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核实债权、债务,摸清集体家底,解决集体资产长期存在的帐实不符和产权不清问题,明晰产权关系,最大限度地提高利用率,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经济效益的提高,防止集体资产流失。有条件的村(组)应积极搞好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股份制改革,通过改革,来进一步明晰产权关系,不断探索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理财的新机制,把股份制的管理机制引入到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工作机制中来,促使农村集体资产不断保值增值。
四要推行农村财务会计电算化,创新和强化管理手段。用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理财记账水平,推进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突出加强对货币资金的管理:一要实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所有现金收支应由出纳员负责经办,非出纳员不得管理现金;日常备用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二要严格执行现金收支规定。不准坐支现金;不准白条现;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公款私存。不准收入不入账,否则按贪污或挪用处理。三要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对集体资产拍卖款、土地征(使)用费、上级专项补助资金等,必须严格按规定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全面深化财务公开,构建民主公开的经营管理机制
财务公开是民主监督农村财务的有效方法。近年来,各地农村普遍推行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制度执行过程中,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制度不健全、决策不民主、重形式、轻实效甚至虚假公开、不敢公开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为切实加强财务公开工作,必须按照“健全制度、民主决策、强化监督、规范动作”的总体要求,尽快建立、完善农村财务管理的民主监督机制,提高农民群众的主动监督意识,增强村干部的接受监督意识,全面深入地推进财务公开工作。通过财务公开,增强财务收支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具体要突出抓好以下“三点”:
一是要建立健全财务公开制度,抓好规范和提高。进一步调整充实财务公开的方式和内容,规范公开的程序,保证公开的时限,提高财务公开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有效性,使财务公开成为管理农村财务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
二是建立健全财务公开工作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管理权限,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要对财务公开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不断完善财务公开制度。积极探索和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实现财务公开监督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三是注重村民小组的财务公开工作,使财务公开在更广的范围、更深的层次开展。要按照中央两办《关于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制度的意见》精神,深化完善村民小组级财务公开制度。村民小组级所有财务收支必须逐笔逐项公布明细账目,让群众了解监督村民小组的集体资产和财务的真实情况。对重大经济事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及时向村民公开,并注重收集群众反馈的意见。要加强对财务公开工作的检查,对不按季公开、搞假公开的,要给予曝光,并通报批评。乡镇党委、政府对不执行财务公开制度的有关责任人员应依据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构建竞争择优的干部选用机制
农村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归根结底要靠基层干部即村组干部去执行。目前,一些地方存在的农村财务管理混乱现象,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村组干部自身原因造成的。为此,一定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努力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又切合广大农村实际的干部选用制度。
一方面要建立严格的选用制度,明确干部选用标准。在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的原则和村民自治的前提下,在农村广泛建立后备干部制度,积极推行村组干部竞争上岗。通过笔试、面试和组织考核,真正选拔出一批勇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讲党性、讲原则、讲奉献、守制度,能带领人民群众致富奔小康的带头人。
另一方面实施任前公示制度,规范选用程序。在选举任用村组干部以前,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开展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在竞争上岗中,严格资格审查;竞争上岗后,对拟任用人进行任前公示,根据群众的意见和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情况,再正式决定干部的任用,不断扩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同时,加强对村组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和法律、法规教育,教育他们摆正位置,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加强考核和监督,对不称职的村组干部按有关程序及时进行调整,并追究违法违纪者的相应责任。
四、实行多种监督措施,构建严密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实行多种监督措施并举,是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的内在要求。在这方面要着重搞好以下“三点”:
一是坚持民主理财,强化民主监督。切实把民主理财放到农村财务管理的首要位置, 不断深化以民主集中制为基本原则的民主理财制度改革,健全完善民主理财制度,规范民主理财组织的职责、权限以及监督范围、方式、程序等,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成员必须有3-5人组成。村民主理财小组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同时要切实增强村党支部、村委会成员的自我净化和自我约束能力,充分发挥好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通过科学的民主决策、民主理财、民主管理,来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对村“一把手”的监督。研究和探索加强对村“一把手”监督管理的有效措施,坚持“三个重点”、强化“三项监督”,即:坚持以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审计为重点,强化财务监督;坚持以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和离任审计为重点,强化政绩监督;坚持以实行农民负担专项审计为重点,强化专项监督。通过严格有效的监督,规范村“一把手”的行为,促使其自觉置于各级政府和群众的监督之下,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三是健全法律、法规,完善监督保障措施。通过立法程序,强化监督职能,充分发挥各级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在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努力构建法律监督、农经审计监督与群众民主监督协调配合、相互作用的监督体系和工作格局,有效遏制和惩治村组干部的违规、违纪行为,避免和挽回集体经济损失。
五、强化目标责任管理,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协调机制
建立农村财务管理目标责任制,对农村财务实行量化目标管理,把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纳入各乡镇和职能部门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做到年初有部署,平时有检查,年终有考核,从根本上解决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多头管理、无人负责”问题。对此,要着力推进以下“三点”:
一是建立和完善乡镇党政“一把手”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领导。本着“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具体明确、便于操作、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科学合理的责任目标,明确责任主体,充实责任内容,逐步完善农村财务目标管理制度,做到履行职责有规定,检查考核有标准。积极实行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切实增强乡镇党政“一把手”抓好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同时,积极探索和创新农村财务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采取综合考核、量化考核等多种形式,进行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的考核,并将考核成绩结果作为乡镇党政“一把手”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是落实职能部门责任制,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