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开展省级储备粮食监管工作
如何开展省级储备粮食监管工作
省级储备粮代储库属于地方粮库,人员和资产归所在地粮食局管理,库存粮食权属省人民政府,省粮食局代行监管职责,贷款由农业发展银行承贷,利息、费用由省级财政拨付,具有典型的双重管理性质,监管难度较大。为了切实履行好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管住管好省级储备粮,确保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省粮食局把加强对省级储备粮代储库的管理作为储备粮管理工作的重点,并建立起一套比较完整的代储库监管体系。
一是明确了各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实行上下互动管理。为了进一步明确各级粮食部门的监管职责,省粮食局与各市(州、地)粮食局以及代储库所在地的县(市、区)粮食局签定了《省级储备粮代储管理工作责任书》,从指导协调、监督服务、费用拨付、资金监管、轮换经营等方面明确了各自的职责范围。所在地粮食局与辖区代储库签定责任状,督促代储企业严格执照省粮食局和省储粮总公司的要求抓好落实,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直接和代储库签定承储合同。各地认为,通过签定责任书的形式,明确了各自的职权,这是一种管理手段的创新,有利于各地大胆开展管理工作。
二是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为了改变以前省粮食局管粮、农发行管钱、信息不通、各自为阵的局面,省粮食局与农发行省分行经过反复磋商,形成了共识,并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省级储备粮油代储库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从讲政治的高度管好库存粮油,确保政府实施调控时能够调得动、用得上。明确提出粮食和银行双方要建立起联席制度,加强对政策的研究,互通信息,联合开展检查和调研,逐步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督机制。
三是建立定期考核制度,确保库存粮食和资金使用安全。省粮食局和农发行省分行印发了《关于对省级储备粮代储库进行联合考核的通知》,制定了考核的具体内容和考核标准,每年年末共同组织对各代储库库存管理、轮换管理、财务管理、贷款及资金管理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在全省进行通报,连续两年考核低于60分的企业,取消其代储资格,对获得前三名的代储库给予表彰奖励。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发现问题限期进行整改,促进规范管理。省粮食局分管领导明确要求,在今年内要对所有的代储库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深入各代储库进行检查时,主要是查问题和不足,要善于发现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进行整改,不能走马观花,不能停留在表面,不能走过场。要通过检查,督促代储库加快轮换工作进度,促进各项管理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