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会议领导讲话
规章制度范文 发布时间:2013/10/31
市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会议领导讲话
同志们: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重点推介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试点经验,全面部署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刚才,善明同志宣读了《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方案》,市建设局作了典型发言,请大家深刻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的责任感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是“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的重中之重,是行政机关自我约束权力行使的一场“革命”,也是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依法行政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党中央高度重视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党的十七大提出了“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健全组织法制和程序规则,保证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强调:要建设科学严密、完备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要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推动反腐倡廉取得新成效。中央还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我省率先在全国出台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等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近几年来,我市以全面实行领导干部问责、加强重点岗位监督、实施刚性收费、规范行政决策和内部行政行为等为重点,在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方面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并且制订出台了《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关于实行刚性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的通知》、《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实施办法(试行)》、《行政机关内部行政行为规范(试行)》、《娄底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试行)》、《规范罚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等10多个制度,从源头上加强了对权力运行的规范和约束。但我们在这方面的工作,与中央、省里的要求还有差距,与新形势下的发展要求也还不相适应。因此,我们要站在加强执政能力、促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的高度,深刻把握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的基本形势,切实增强对权力运行制度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1、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是提高机关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的根本改善,发展环境已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谁能创建最优发展环境,谁就能赢得经济发展的新优势。而发展环境的改善,关键是提高机关效能、转变干部作风,核心是规范、制约和监督权力。实践证明,当权力被有效地规范、制约和监督时,机关效能才能提高、经济发展环境才会好转。反之,权力被滥用或成为寻租的手段,就必然阻碍经济社会的发展。 2、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是转变政府职能、促进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广泛开展了“创建人民群众满意机关”活动,组织了“权力就是责任,管理就是服务”的大讨论,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不断深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不断增强。但是,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我市少数部门和单位为群众和市场主体服务的意识还不强,个别地方和部门行政决策“拍脑袋”,个人说了算;行政执法“拍胸脯”,不依法依程序办事;执法责任“拍屁股”,不敢担责,不愿担责等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必须进一步合理界定各级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和权力运行流程,更好地理顺权力之间的关系,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奖惩分明、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以此来规范行政行为,促进依法用权。 3、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有效推动反腐败斗争的必然选择。腐败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是权力过于集中又得不到有效约束,关键是有些制度不够完善,有些制度落实得不好。因此,要通过科学有效的制度安排,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逐步建立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用制度来管人、管事,有效地从源头上防范腐败问题的发生。二、突出重点,积极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全市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促进阳光施政、服务群众为主线,以清理职权来源和依据、公开透明、绩效考核、查究问责为抓手,以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为目标,坚持阶段性和战略性目标相结合,实施工程式推进,到今年年底初步构建起具有我市特色的配制科学、制约有效、程序严密、裁量规范、运行公正、监督到位、责权统一、追究严格的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体系,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全面清理和审核权力。一是要清理职权底数和依据。按照职权法定、权责统一的要求,对法定授权和委托的组织行使行政审批权和社会经济管理权等,进行逐项的梳理,摸清职权的底数和来源依据,并科学合理的进行分类登记。二是要查找权力风险点。认真总结分析权力易发多发的重要部位、薄弱环节和风险程序,查找权力运行中的机制缺陷、管理漏洞等问题,确定风险等级,加强风险分级管理制度,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三是要编制职权目录。制定制度汇编,以党委(党组)文件下发通知,督促本部门本系统搞好制度汇编,做到人手一册,并严格贯彻执行。四是要压缩裁量权空间。按照《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和《娄底市规范罚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实际,科学制定裁量权标准和阶次,最大限度地压缩裁量权空间,变主观自由裁量为以制度为准绳的客观裁量。 2、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一是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根据行权的依据、权限、申报材料、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基本要求,编制权力目录,绘制流程图,让行权的人和办事的人对行权的过程一目了然。二是科学设定行权程序。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设定简便、严密的程序,在申请、受理、审查、决定中引入网上申报、接办分离、内部制约、并联审批、专家评审、集体决策、听证、公示和社会监督等方式和手段。三是要实现全程公开透明。把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外的行权事项制度、实施结果向社会公开。尤其是财政预算、重大项目安排、行政许可办理、政府采购和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四是要创新公开载体。充分运用电子技术手段固化公开流程,规范公开程序。要按照“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要求,年内建设好电子政务外网平台、电子监察系统,部分市直单位率先入网等等。用现代科学手段来提高效能、优化环境,把电子政务作为执行制度的有效载体,科学设计电子政务的流程和电子监察的节点,推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和网上监察。 3、加强政府绩效管理与评估。一是要运用科学的方法、标准和程序,对政府机关的业绩、成就和实际工作做出尽可能准确的评价,以促进政府、部门的高效运转和服务。二是要建立权力运行绩效评估制度,明确对权力运行绩效评估的内容和范围,创新绩效评估的方法,积极营造绩效评估的氛围,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合理运用绩效评估的结果。三是要将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纳入政府绩效评估的范畴,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开展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 4、加强监督,严格责任追究。防止权力被滥用的有效办法就是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力监督权力,建立权力分解和制衡机制,对权力进行科学分解和配置,解决权力过于集中而又缺少制约的问题。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建立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细化监督的主体、对象、内容、方法和责任追究的形式,对权力运行中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三、强化措施,确保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取得成效规范权力制度建设,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要求高。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统筹兼顾,确保取得实效。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的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各级党委(党组)统一领导,政府主抓,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协调,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单位“一把手”作为制度建设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这项工作,及时掌握制度建设的工作情况,协调和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协助党委(党组)、政府抓好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抓好组织协调,具体指导和帮助本级本部门找准权力运行风险的部位和关键环节,健全各项制度,强化权力运行和自我约束的规范行使。各级政府法制部门和法制机构要严把政策法规关,对制度的具体条款逐一审核,确保每一项制度都科学合法合规。各级政务公开办要督促本级本部门做好制度文本的网上公开工作。 2、狠抓关键,重点突破。一是要抓好领导带头这个重点。各级各部门的“一把手”在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中,要身体力行,作好表率,既要带头规范自己的权力运行,又要带头执行好权力运行制度。二是要抓好重点部门和重点领域。把行使项目安排、资金分配、资源管理等权力部门和涉及民生的部门作为制度建设的重点部门。把工程、建设、土地、矿产、产权等公共资源交易,以及资金和项目审批等作为制度建设的重点领域。结合我市实际,在开展对建设、规划、国土、人事、教育、公安、环保、工商、质监等17个单位的行政执法重点机构、重要岗位负责人开展廉政和效能监督的同时,要着重加强这些重点岗位权力运行的制度建设工作,确保这些重点岗位的权力得到正确行使。三是要抓住重点环节。把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标准、行权流程、电子监察、公开公示、限时办结等作为制度建设的重点环节,集中力量推进,以突破重点、难点来带动制度建设的整体推进。 3、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各级各部门要把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发挥制度对“转方式、调结构、抓改革、强基础、惠民生”的保障作用。要与机关作风建设相结合,深入查找机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