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区实施办法
构建和谐社区实施办法第2页
化的社区服务工作机制,从而形成社区居民自我服务的社区环境。(三)、推进居民自治,为构建和谐社区提供民主机制
构建和谐社区是居民自治发展的内在要求,居民自治的推进又要以和谐社区为基础,二者是辨证的统一体,不可分割。只有让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充分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才能调动他们建设社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才能进一步落实社区自治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实现依法行政,保证和谐社区建设的健康发展。
1、城市基层政府要切实转变职能,依法行政。
要加强和改进对社区居委会工作的指导,用民主、法治、引导的方式方法取代过去简单的行政命令。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要面向社区,明确与社区之间的职责和关系,做到人员配备、工作重心、服务承诺、监督考评、工作经费到社区。要强化“小政府、大社会”意识,保障社区居委会依法独立行使管理社区的职权。社区居委会要自觉接受基层政府的指导,履行好法律规定的义务,充分发挥沟通基层政府与社区居民的桥梁作用,代表居民及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依法协助政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按照“政企、政事、政社分开”的原则,采取“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办法,实现社区管理责、权、利的配套统一。通过努力,实现政府由注重微观、直接、行政手段、权力性管理,转变为宏观、间接、政策、引导、自治型管理,使政府管理社区的模式达到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组织合理、运转高效的理想目标。
2、社区居委会要完善自治功能,依法自治。
社区居委会要坚持社区居民自治的性质,懂自治、敢自治、会自治,依法行使自治的权利,对社区自身的事务,敢于管理、敢于负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通过各种形式教育、启发、引导居民群众认识到自己是社区的主人,将“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口号变为实际行动。同时,要通过建立健全相应的民主听证、社区服务承诺等各项自治制度,强化居委会的自治功能,保障居民的权利和权益。
3、社区居民要增强自治意识,广泛参与。
要不断扩大基层民主,增加透明度,让社区居民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要健全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对社区内的重大事务进行民主决策,凡是社区的大事尤其是与社区居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都要广泛征求居民群众意见,充分尊重大多数居民群众的意愿,真正做到由民做主。要完善居务公开的各项制度,及时丰富、拓展居务公开内容,推进居务事项从办理结果公开,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延伸。要设立居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居务公开制度的落实。要及时总结、推广民主评议的做法和经验,不断完善社区民主评议工作,规范社区工作者行为,改进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要充分发挥市民学校作为培养社区居民的社区归属感、参与意识和现代公民意识的阵地的重要作用,通过开展居民群众性自娱自乐的活动和志愿者服务活动,增强居民与社区的联络,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参与构建和谐社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深化创建,丰富内涵,为构建和谐社区提供运行活力
深化各项文明创建活动,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创造美好生活的生动实践,是把构建和谐社区任务落实到基层的有效载体。要按照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北京市第五次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的要求,在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特别是在提高居民素质上加大工作力度,不断采取新的措施,赋予新的内容,取得新的成效。
1、努力繁荣社区文化,建设学习型社区。
学习型社区是在城市现代化建设中,从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出发,建立健全社区学习网络和学习体系,社区组织的学习活动持续开展,社区成员广泛参与学习活动,其综合素质、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普遍提高,人际关系和谐的一种新型社区。要将学习型社区的建设纳入城市发展的大框架中规划,综合协调社会资源,逐步建立起终身教育体系。要充分利用社区服务中心和文化站(室)、社区广场以及社区单位的各类文化设施,在社区持续、深入地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社区是我家、文明靠大家”等社区文化活动,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开展创建文明小区、文明楼院、文明家庭活动,加大对社区居民尤其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力度,把社区建设成为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的阵地,以此推动社区向着和谐、健康、文明的方向发展。要积极探索多元化的社区文化运作机制,以广场文化为纽带,以市民学校为载体,以各类文化社团和队伍为中介,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对群众性学习活动的管理,创建学习型个人、学习型家庭、学习型组织,从而创建学习型社区、学习型社会,达到构建和谐社区的大目标。
2、深化社区治安活动,建设平安型社区。
社区稳定是整个城市社会稳定的前提,维护社区稳定是构建和谐社区的重要内容。要按照“责任上移、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总体思路,全力打造“社会政治稳定、刑事发案减少、治安秩序良好、执法公正文明、经济环境优化、人民群众满意”的平安型社区。要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治标与治本兼顾,防范为主,治本为上。社区管理与社区治安紧密结合,建立社区安全防范的长效机制。要加强社区普法、社区调解和法律咨询、援助活动等工作,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及时消除各种社会不稳定因素。要充分发挥居民小组、楼层中心户、社区民调委会和楼门组长的作用,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把重点放在排查调处多发性、易发性和容易激化的矛盾纠纷上,立足平常,重在防范,从苗头性抓起,于细微处抓起。要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工作网络,建立健全以公安派出所为骨干,以治安巡逻队、联防队和保安力量为依托,以治保、调解、劳教等有关组织为基础,专业队伍与群众相结合,人防、物防、技防并举的群防群治体制。要坚持社区管理与社区治安相结合,增强治安防范的整体效能,充分发挥社区内单位组织的作用,尤其是单位保卫组织,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物业管理部门的保安队伍,在社区民警的统一协调下开展联防,把综合治理工作延伸到社区内各个单位、各个角落。要积极创新安全文明社区创建活动的形式和内容,把安全单位、安全校园、安全市场等创建活动统一起来,减少社区内违法犯罪活动的空间。要全面落实并规范社区警务工作,积极探索警民共建、资源共享、家园共管的方式,形成防范一点、巡查一片、辐射一方的防控网络,促进城市基层的安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区工作的顺利开展。
3、深化环境卫生创建活动,建设美居型社区。
社区环境是居民群众关注的热点,是提高居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方面,是构建和谐社区的重要内容。要加强社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社区居民的法制观念、环保意识和公德意识,倡导节水、节地、节材的可持续绿色消费模式,大力整治各种环境污染和损害居民利益、破坏人居环境和谐的行为。社区居委会对本社区的环境整治要切实负起责任,动员、组织广大居民积极参加社区环境卫生活动,义务植树、种草、护绿,义务打扫居住区环境卫生,使美化社区环境变为居民的自觉行动,使社区环境净化、绿化、美化,成为干净、整洁的美好社区。要积极探索建立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积极推进医疗保险进社区,进一步拓展社区卫生服务内容,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质量。
(五)、加强领导,密切协作,为构建和谐社区提供合力支持
构建和谐社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项关系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也是需要动员全社会支持、参与的社会工程,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需要加强领导,各方配合,通力合作。
1、切实加强领导。
构建和谐社区有力度、有速度、有程度,加强领导是关键。要充分认识构建和谐社区的重大意义,认真按照党中央关于构建和谐社会和省委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构建和谐社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按照省委提出的“城市抓社区”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城市社区建设工作力度,把构建和谐社区作为城市和城区工作的重要内容,摆上党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构建和谐社区中的重大问题,及时解决构建和谐社区中的困难,切实做到思想上重视、组织上保障、工作上落实,做到常抓不懈、常抓常新。
2、营造浓厚氛围。
要加大构建和谐社区的宣传力度,通过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上开辟专栏、专题等方式,广泛宣传构建和谐社区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目标要求和主要内容,宣传构建和谐社区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面,强化广大干部群众构建和谐社区的意识,营造“社区是我家,和谐靠大家”的浓厚氛围,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构建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良好局面,使构建和谐社区深入人心,成为居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和自觉行动,做到人人都是参与者,人人都是受益者。
3、密切部门合作。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找准自身在构建和谐社区中的优势和位置,切实履行职责,指导做好社区党建、教育、文化、劳动就业、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工作。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既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又积极配合、密切协作。社区内所有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个体经营户,作为社区主体的组成部分,要增强共驻共建意识,积极为构建和谐社区作出自己的贡献。民政部门作为社区建设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职责,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把构建和谐社区作为城市工作的重要抓手,抓紧抓实,抓出特色,抓出成效。各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对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社区各项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切实改变社区基础设施缺乏、简陋的状况,切实保障社区干部的待遇,使社区居民活动有场地,社区组织办公有地点,社区队伍工作有活力。同时,要广开渠道,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广泛吸收民间资金,鼓励社会各界捐助,建立和完善政府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