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稽查局大力构建和谐国税通讯稿

新闻通讯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22

国税稽查局大力构建和谐国税通讯稿

惩防并举,制度先行,优化创新

----国税稽查局大力构建和谐国税

稽查局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个单位健全的制度建设是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金华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的年度工作目标,做到依法治税、从严治队,以科学发展观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管人治事,用激励制约机制调动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工作积极性,使的国税稽查工作逐步走向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从而为构建和谐国税打下良好基础。

一、惩防并举,制度先行,优化创新

国税局稽查局根据稽查工作的特点和本地实际,对税务稽查工作的流程、环节、办法和各岗位的职责都进行了细分,主要是健全和完善了四个方面的制度,即税务稽查工作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和廉政建设制度,真正做到“责任到人、量化管理、职责清晰、目标具体、赏罚有据”,使公开、公正、公平的行政执法得以落到实处。

1、优化创新,完善税务稽查工作制度。

重点是细化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等工作制度,国税稽查局先后建立了《初查报告制度》、《主副查责任制》、《工作底稿制度》、《大要案全程监控制度》、《案件查办交流制度》、《税务行政处罚执行标准》、《国地税稽查协作制度》等。

《税务稽查初查报告制度》是国税稽查局新推出的一项规范化制度,该制度规定,税务稽查人员在调取纳税人帐簿资料时,必须详细了解被查企业基本情况,并在二天内写出《初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被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主要产品、主要材料、主要设备、经营场地、销售渠道、从业人员、纳税情况、税负情况)、库存情况(包括帐面库存量、实际库存量、期初库存量、期末库存量)、能耗情况、成本分析、税负情况等,并提出下一步的办案思路,为后期的查办案件提供第一手基础资料。二周内要求稽查人员提出稽查情况报告。《税务稽查初查报告制度》有效地避免了由于对被查企业一无所知或了解甚少而引发的盲目稽查问题。国税稽查局稽查共查补(罚)税款588.7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41%,初查报告制度功不可没。

国税稽查局和兄弟单位地税部门、公安经侦部门等进行了紧密联系,定期召开国地税稽查和公安经侦联席会议,互通稽查信息,交换情报,避免了税务稽查的盲点。同时,国税稽查局还与地税部门配合,共同选定一些行业进行联合检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完善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国税稽查局重点加强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之间的互相监督。在税务稽查各环节之间的监督制约基础上,实现查前、查中、查后的全过程监督。在检查初期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同时,送去《稽查人员廉政情况监督卡》,自觉接受被查对象的监督。

在检查过程中,国税稽查局制定了《主副查责任制》,对主查和副查明确各自的职责,如对稽查报告事实不清、定性不准确、适用法律错误的,主要追究主查人员责任;对案卷内容不符要求或不完整的,主要追究副查人员责任,充分体现了“谁主办,谁负责”的责任机制。检查之后,采取电话、上门、开座谈会等形式听取被查纳税户对稽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在审理环节上,国税稽查局建立了“四审制度”(即:检查股长初审、审理人员主审、案审股长三审、主管局长四审)。对各环节采取前一环节对后一环节负责,后一环节对前一环节监督,实现各个环节相互辅佐的稽查良性互动机制,真正实现查前、查中、查后全过程监督。

3、完善内部管理机制。

内部管理主要是对干部日常的管理。国税稽查局在健全考勤制度、上班签到制度、请假制度等外,重点完善了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把工作质量(包括办案数量、质量等)直接与奖金挂钩,拉开了档次,据年度考核统计,得分高与低相差20%以上,对工作干得多干得好的干部,优先考虑荣誉及一些实际奖励。同时还实行中层干部与相关股捆绑考核的办法,即每个中层干部联系一个以上股,若发现哪个股出差错,其联系的中层干部首负其责,并在考核中体现。考核力度的加强,激发了稽查干部的能动性和积极性。

4、完善廉政建设制度。

今年来,国税稽查局以全面落实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蚀体系为抓手,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洁自律教育,严肃纪律,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行风建设。

一是落实好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关口前移,标本兼治,努力在机制上、源头上抑制腐败现象的产生。初,国税稽查局下属各股与个人都与稽查局领导签订《廉政责任书》,明确廉政建设目标。对一些主要制度,印发人手一册,让大家牢记制度,遵循制度。

二是经常重温有关廉政规章制度,使全体干部始终绷紧廉政这根弦。国税稽查局每月组织干部进行有关规章制度的学习,并将有关制度张榜公布在醒目的位置,如委市政府关于改善机关服务环境的十个“严禁”(严禁工作日中餐饮酒;严禁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严禁接受办事人宴请和礼卡、礼金等)和改善机关服务效能的“四条禁令”就张贴在电梯门口,时刻提醒稽查干部要遵章守纪,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做到警钟长鸣,洁身自好。国税稽查局没有发生违规违纪的情况,也未收到纳税人对稽查干部的投诉和举报。

三是健全学习制度,选好活动载体。在加强日常性廉政教育的基础上,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先后邀请检察院副检察长陈胜平和纪委副书记、反贪局局长张韩水来上廉政课,进一步增强稽查干部拒腐防变能力,提高了自我保护意识。组织干部到拘留所、看守所等地进行实地警示教育,看看失去自由的人是如何在高墙内改造自己,如何醒悟人生。组织全体稽查干部到贫困山区、贫困农户中体验生活,并当场捐款一千多元。组织观看了反腐倡廉警示片,进一步提高稽查干部的稽查能力和执法水平。开展“如何适应新形势下稽查工作”大讨论活动,进一步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增强遵纪守法、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二、创建和谐之花结硕果

通过抓制度建设,国税稽查局各方面的工作都有了新的气色,对提高稽查行政效率,充分发挥税务稽查机关的职能作用,促进国税事业的整体发展,构建和谐国税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是国税稽查局干部的精神风貌有了明显地转变,上班时间串岗聊天的现象少了,埋头学业务的多了;不求上进混日子的少了,互相之间探讨办案经验的多了;办事拖拉的现象少了,为纳税人真心实意办实事的多了。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得到了加强,在全局上下营造起了一种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二是稽查案件质量有了明显地提高,国税稽查局11名一线检查人员共查结案件154户,查补入库588.7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41%,案件查实率55.49%,比上年提升31.52%,处罚率达73.93%,案件的入库率、结案率都达到100%。国税局案审委和纪委、检察院等对该局办案情况进行了抽查,反馈的情况都比较好。国税稽查局在委市政府组织的“万人百企评科室”活动中名次居前,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得到了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肯定。

三是以查促管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具体表现在该局每查结一个行业或一个大要案,都能对税源管理、税政、征管和计统征收等相关部门提出一些建设性建议。如在对印染行业的检查中,该局把利用电、煤、水等能源核定销售额的办法及时通报给了税源管理科,有效控制了帐外经营的问题;在对“免抵退”企业的检查中,该局把少数企业将海关运费进行抵扣和列支的问题进行了通报,让管理人员加强对海运费审核管理;在对某集团公司的检查中,该局发现该企业存在将非生产经营用电电费进行分摊的问题,该局及时将这一信息反馈给有关科室,并在全市范围对类似问题进行清理,从而进一步增强了以查促管、以查促收的作用。

四是反腐倡廉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地深化。一个单位的口碑如何,很大程度来之于廉政建设抓得好不好,一年来,未发现国税稽查局稽查干部收受被查单位的礼金礼物,也未发现接受被查单位的宴请和高消费娱乐等情况。据不完全统计,一年来该局干部拒礼却贿达50多人(次),共计金额八万多元,没有发生一起违犯廉政规定的违法违纪行为,保证了全局干部的政治安全,促进了稽查整体工作的推进。

与此同时,通过抓制度建设也增强了稽查人员的公仆意识和宗旨观念,变过去的执法型稽查为现在的服务型稽查,减少和杜绝了“人情税”、“关系税”,从而确保稽查干部规范执法,干净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