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公产所工作职责
财政局公产所工作职责
公产所工作职责
1、负责全区公房管理及房屋的调整分配工作,及进行运作。
2、负责全区公房的维修、保护、清除不安全隐患。
3、负责全区公房水、电、暖气的维修及费用收缴工作。
4、完成区政府安排的住房基建任务,负责搞好规划、拆迁、组织施工、质量监督及资金的组织工作。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公房房租收缴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公产所所长职责
在局领导下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安排全所工作,制订全年计划,落实本所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年终进行总分考评。
2、负责全区公房分配,调整方案的起草及组织实施工作。
3、负责制订区政府有关基建计划,落实基建资金和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全区公房的管理维修,检查及监督。
5、负责机关房改工作的运行。
6、负责所内同志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廉政建设教育。
7、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公产所维修人员职责
在所领导下工作,主要职责:
1、负责检查维修辖区内所有住房出现的一切问题,发现故障应立即排除。
2、负责辖区内住房的水、电、暖和卫生费的收缴清算工作,杜绝水、电、暖的跑漏和偷窃行为的发生,确保各项服务设施的正常使用。
3、及时听取住户的反馈意见,做到热情服务,规范操作,保证质量和安全。
4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公产所财务人员工作职责
在所领导下工作,主要职责:
1、负责各项资金收入、支出的运作和核算。
2、负责内勤事务的及时处理。
3、负责所内安全、卫生、学习等有关工作。
4、、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公产所副所长职责
在所长领导下工作,主要职责:
1、负责全区公房的维修、保护,清除不安全隐患的管理监督。
2、负责全区公房水、电、暖气的维修及费用收缴工作的管理监督。
3、协助所长完成区政府安排的住房基建任务。
4、协助所长做好所内同志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廉政建设教育。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产所房管员工作职责
在所长领导下工作,主要职责:
1、负责辖区内的所有住房的管理工作,确保房屋安全和各项功能的正常使用。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完成公房房租收入任务。
3、及时检查房屋使用情况,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反映,协助及时解决处理。
4、定期向领导汇报公房的管理和安全状况,对确需修理的房屋应及时提出维修方案。
5、接受住户批评建议,不断提高住房管理水平,改进服务态度。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