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情况通报

规章制度范文 发布时间:2015/12/5

督查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情况通报


关于督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情况通报
各街道、乡镇,区直各相关部门:
为确保6月18日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区卫生局及物价局于6月16日上午联合对辖区5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督查,具体情况如下:
1、辖区5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制定好了相关的培训计划、课件,并能组织培训人员进行考试。
2、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能在醒目位置悬挂横幅、标语,粘贴宣传画,能挨家挨户的发放宣传手册,都有基本药物制度专用的宣传栏,并配备液晶电视机滚动播放宣传资料。
3、都能将基本药物与非基本药物区别摆放,药品全部打印好价格。
检查领导也对各医疗卫生机构提出了几点要求:
1、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因新办公楼竣工,即将整体搬迁,对现药房药品的摆放有所欠缺。
2、在对各服务中心随机抽查当地群众及医务人员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知晓率仅为58%,中心宣传手需改进,应能与病患、社区居民面对面的沟通来了解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3、辖区内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药物的种类偏少,需尽快补充。
特此通报。